索賠證據的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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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賠證據的基本要求,索賠是工程承包中經常發生的正常現象,索賠有助於對外開放和對外工程承包的開展,有助於雙方提高管理素質,維護市場正常秩序。那麼索賠證據的基本要求是什麼呢?

索賠證據的基本要求1

一、索賠的基本條件

(一)客觀性:是指客觀存在不符合合同或違反合同的干擾事件,並對承包商的工期和費用造成影響、這些干擾事件還要有確鑿的證據說明。

(二)合法性:當施工過程產生的干擾,非承包商自身責任引起時,按照合同條款對方那個應給予補償。

索賠要求必須符合本工程施工合同的規定。按照合同法律文件,可以判定干擾事件的責任由誰承擔、承擔什麼樣的責任、應賠償多少等。所以,不同的合同條件,索賠要求具有不同的合法性,因而會產生不同的結果。

(三)合理性:是指索賠要求合情合理,符合實際情況,真實反映由於干擾事件引起的實際損失、採用合理的計算方法等。承包商不能爲了追求利潤,濫用索賠,或者採用不正當手段搞索賠,否則會產生以下不良影響:

1、合同上方關係緊張,互不信任,不利於合同的繼續實施和雙方的進一步合作。

2、承包商信譽受損,不利於將來的繼續經營活動。在國際工程承包中,不利於在工程所在國繼續擴展業務。任何業主在招標中都會對上述承包商存有戒心,敬而遠之。

3、在工程施工中濫用索賠,對方會提出反索賠的要求。如果索賠違反法律,還會受到相應的法律處罰。

索賠證據的基本要求

二、建設工程索賠程序是怎樣的

(一)承包人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向發包人遞交費用索賠意向通知書。

(二)發包人指定專人收集與索賠有關的資料。

(三)承包人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向發包人遞交費用索賠申請表。

(四)發包人指定的專人初步審查費用索賠申請表,認爲索賠理由正當,索賠證據充分真實、全面、有說服力時予以受理。

(五)發包人指定的專人進行費用索賠覈對,經造價工程師複覈索賠金額後,與承包人協商確定並由發包人批准。

(六)發包人指定的專人應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簽署費用索賠審批表或發出要求承包人提交有關索賠的進一步詳細資料的通知,待收到詳細資料後,重新按(四)、(五)條執行。發包人在收到最終索賠報告後在合同約定時間內未向承包人作出答覆,視爲該項索賠已認可。

一則經濟索賠,再則工期索賠,在實際生活中,兩者經常交差出現。想得到索賠款額的,必須由索賠的證據及理由,最爲重要的是需要在合同規定的範圍內提出來,否則其勝訴的機率就會大大降低。

三、建築工程索賠要具備的條件有哪些

建設工程索賠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過程中,合同當事人一方因對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確履行合同,或者由於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經濟損失或權利損害,通過合同規定的程序向對方提出經濟或時間補償要求的行爲。

建築工程索賠要具備的條件有哪些

1、構成施工項目索賠條件的事件發生;

2、與合同對照,事件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項目成本的額外支出,或直接經濟損失;

3、造成費用增加或工期損失的原因,按合同約定不屬於承包人的行爲責任或風險責任;

4、承包人按合同規定的程序和時間提交索賠意向通知和索賠報告。

索賠證據的基本要求2

索賠證據應具備的基本要求

要求別人賠償打壞的東西需要提供東西是對方損壞的證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爲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 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爲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 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覈實證據。

1.索賠是在合同的實施過程中,合同一方因對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確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或未能保證承諾的合同條件實現而遭受損失後,向對方提出的補償要求。

2.承包人提出索賠的起因,通常是發包人違約、合同錯誤、合同變更、工程環境變化、不可抗力因素等。

3.索賠的.依據主要包括合同文件、訂立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以及相關證據等3個方面。

4.索賠成立要同時具備四個條件:索賠事件導致了實際損失;造成損失的原因不屬於承包人的行爲責任;該損失不是由承包人承擔的風險責任;及時提出了索賠。

索賠證據的基本要求 第2張

真實性。全面性。關聯性。及時性。具有法律證明效力。索賠是指國際貿易業務的一方違反合同的規定,直接或間接地給另一方造成損害,受損方向違約方提出損害賠償要求。

索賠的依據包括兩個方面:法律依據:索賠方提出的救濟方法必須符合法律規定;事實依據:索賠所需要的足夠文件。指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在發生保險事故、遭受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以後,要求保險人履行賠償或給付保險金義務的行爲。保險索賠是被保險人獲得實際的保險保障和實現其保險權益的具體體現。

需要注意的是,索賠作爲被保險人一項權利是有時效限制的,保險種類不同,其時效也有所不同。根據《保險法》規定,人壽保險的索賠時效爲5年,除人壽保險以外的其他保險索賠時效爲2年。

索賠是法律賦予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一項權利,但它是有時效限制的,若索賠時效內沒有提出索賠,則作爲自動放棄此權益。建設工程對索賠定義:索賠是指在合同履行工程中,合同一方因對方不履行或未能履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或者未能實踐承諾的合同條件實現而遭受損失後,向對方提出索賠要求

很多施工企業管理粗放,算大帳、不會進行成本控制,更沒有意識到工期的重要性,導致在工程完工後難以要回工程款,甚至被鉅額索賠。對施工企業來說,關注工期就是關注工程利潤。現就建設工程領域工期問題進行彙總,希望對施工企業有所幫助。

索賠證據的基本要求3

工程索賠的條件是什麼?

律師解答:

工程索賠是一種雙向的風險管理機制,即承包商可以向業主單位申請索賠,業主單位也可以向承包商進行反索賠。工程索賠主要包括“經濟補償”與“工期順延”。從合同風險管理來看,工程索賠,實際是對工程承包合同缺陷的一種補充完善,是業主單位與項目承包商承擔相應風險責任比例的再次分配,是合同風險管理的有效實施。

工程索賠成立條件:1.需要有構成施工項目索賠條件的事件;

2.索賠的成立,應該同時具備以下三個前提條件:①對照合同,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或發包人工程項目成本的額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損失;②造成費用增加或工期損失的原因,按合同約定不屬於本方的行爲責任或風險;③承包方或發包方均按照合同規定的程序和時間提交索賠的意向通知和索賠報告。

索賠證據的基本要求 第3張

律師補充:

隱蔽工程在隱蔽以前,承包人應當通知發包人檢查。發包人沒有及時檢查的,承包人可以順延工程日期,並有權請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發包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資金、技術資料的,承包人可以順延工程日期,並有權請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因發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緩建的,發包人應當採取措施彌補或者減少損失,賠償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

因發包人變更計劃,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設計工作條件而造成勘察、設計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設計,發包人應當按照勘察人、設計人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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