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事件幕後推手立二拆四獲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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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讀】:郭美美事件幕後推手楊秀宇(網名“立二拆四”)等非法經營案一審18日宣判。

郭美美事件幕後推手立二拆四獲刑4年

郭美美事件幕後推手楊秀宇(網名“立二拆四”)等非法經營案一審18日宣判。

四被告均構成非法經營罪,楊秀宇(網名“立二拆四”)一審獲刑四年,罰金十五萬;盧梅一審獲刑一年半,罰金三萬;爾瑪天仙公司被判罰金五十萬;爾瑪互動公司被判罰金二十萬元。楊秀宇表示接受法庭判決、盧梅明確表示不上訴,兩個公司當庭均表示回去考慮。

郭美美事件幕後推手立二拆四獲刑4年 第2張

嫌犯檔案:立二拆四

原名楊秀宇,男,吉林省人,網絡推手。1997年畢業於東北大學材料與冶金學院,2006年9月成立北京爾瑪互動營銷策劃有限公司,曾因稱在網絡上炒紅“天仙妹妹”“第一裸模幹露露”及捧紅郭美美成爲“網絡推手”。2013年8月19日,楊秀宇因涉嫌尋釁滋事被拘留;9月26日因涉嫌非法經營罪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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