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讓看孩子是不是撫養費就不拿了

本文已影響4.44K人 

如果不讓看孩子是不是撫養費就不拿了,撫養費是必須要支付的,不給撫養費的行爲屬於不撫養孩子,另一方是可以向法院起訴的。那麼如果不讓看孩子是不是撫養費就不拿了呢?

如果不讓看孩子是不是撫養費就不拿了1

一、不給看小孩可以拒付撫養費嗎?

不給看小孩不可以拒付撫養費,撫養費給付是一種義務。離婚了給撫養費應當要求看孩子,是可以享受探視權的。如果在離婚時有約定,判決書裏確認了,根據判決書的確定行使探望權。

如果對方不協助,可以起訴到法院強制執行,就是對有協助義務的人拘留或者罰款。如果離婚判決書沒有判給探望權,可以起訴要求法院給探望權,由法院確定行使方式和地點等。

二、法律依據是什麼?

1、《婚姻法》第三十八條: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的權利。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一)》

如果不讓看孩子是不是撫養費就不拿了

第二十四條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離婚判決中未涉及探望權,當事人就探望權問題單獨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第二十五條當事人在履行生效判決、裁定或者調解書的過程中,請求中止行使探望權的,人民法院在徵詢雙方當事人意見後,認爲需要中止行使探望權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後,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通知其恢復探望權的行使。

第三十二條婚姻法第四十八條關於對拒不執行有關探望子女等判決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的規定,是指對拒不履行協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權的有關個人和單位採取拘留、罰款等強制措施,不能對子女的人身、探望行爲進行強制執行。

撫養權在我們國家是非常的重要的,對於大多數的父母來說,其實離婚了,那麼對於孩子還是有非常深厚的感情的,所以在每個一段時間當中都會行使探望權,同時也是需要給付一定的撫養費用的,並不能夠因爲對方不協助自己探望就不給付。

如果不讓看孩子是不是撫養費就不拿了2

撫養費標準

父母離婚後,離婚怎麼判孩子?子女隨哪方生活?這一般要根據“有利於子女健康成長”的原則來決定。

我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第三款規定:“離婚後,不滿兩週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爲原則。已滿兩週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於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週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願。”

離婚怎麼判孩子?會關係到離婚孩子撫養費怎麼給的問題,我國《民法典》規定,離婚孩子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如果不讓看孩子是不是撫養費就不拿了 第2張

夫妻離婚孩子撫養費給付標準要從以下幾個方面綜合考慮:

(1)子女生活、就學、就醫的實際需要;

(2)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有固定收入的,撫養費數額一般可按照收入20-30%計算,工資總額包括基本工資、較穩定的獎金;無固定收入或者收入過高或過低的,可依據當地的平均收入計算。

(3)當地實際生活水平。

也會涉及到撫養費的給付期限,一般來說,撫養費的給付子女十八週歲爲止。十六週歲以上不滿十八週歲,以其勞動收入爲主要生活來源,並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養費。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

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但是高中以上學歷,比如在大學就讀,父母則沒有法定撫養義務。

實踐中,對於撫養費支付的方式,大致可分爲:

1、一次性支付給對方;

2、定期給付,按月、按季或年定期支付給對方,至孩子成年至十八週歲時止。

孩子的撫養權一般是很難解決的問題,通常情況下孩子的撫養權是兩個人爭搶的焦點,很多人在這個問題上長時間解決不了,在婚姻法中有關於解決問題的規定,一般情況下就算沒有爭取到撫養權但是還是又權利去看望孩子。

如果不讓看孩子是不是撫養費就不拿了3

一、不給孩子撫養費犯法嗎

不給孩子撫養費犯法。

根據2021年實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

離婚後,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如果不讓看孩子是不是撫養費就不拿了 第3張

二、離婚男方不付撫養費失蹤怎麼辦?

1、離婚後男方不給撫養費失蹤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由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2、如果對方找不到人滿2年,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對方爲失蹤人。對方的財產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願意擔任財產代管人的人代管,撫養費由財產代管人從對方的財產中支付。

3、具體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如下:

(1)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

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2)第四十四條 對遺棄家庭成員,受害人有權提出請求,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所在單位應當予以勸阻、調解。對遺棄家庭成員,受害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支付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的判決。

(3)第四十八條 對拒不執行有關扶養費、撫養費、贍養費、財產分割、遺產繼承、探望子女等判決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有關個人和單位應負協助執行的責任。

如果不讓看孩子是不是撫養費就不拿了 第4張

4、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規定如下:

(1)第四十條 自然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爲失蹤人。

(2)第四十二條 失蹤人的財產由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或者其他願意擔任財產代管人的人代管。

代管有爭議,沒有前款規定的人,或者前款規定的人無代管能力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人代管。

(3)第四十三條 財產代管人應當妥善管理失蹤人的財產,維護其財產權益。

失蹤人所欠稅款、債務和應付的其他費用,由財產代管人從失蹤人的財產中支付。財產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造成失蹤人財產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擴展資料

《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21條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所稱"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學歷教育的教育費應當負擔,但是因爲上收費較貴的私立學校,貴族學校所多支付的擇校費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夠而產生的贊助費,不應當屬於撫養費。

子女就讀未經父母雙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該筆費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撫養費以必要爲限,子女購買電腦手機等、外出旅遊的費用、購買商業保險的費用等,該些費用的支出沒有法律依據,父母可以拒絕支付。

子女大病及絕症的醫療費,以社會醫療保險能報銷的爲限,如子女因患有腎功能衰竭需要換腎的費用、子女患有白血病需要骨髓移植的費用等都不屬於撫養費之列,父母只有道義上承擔該費用的責任,而不存在法律上承擔該費用的義務。

相關內容

熱門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