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流程是怎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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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流程是怎麼樣的,感情到了盡頭的時候,也只剩下離婚了,到民政局離婚的那麼就是屬於協議離婚,一般很快就可以離婚完成了,下面看看離婚流程是怎麼樣的及相關資料。

離婚流程是怎麼樣的1

一、當事人自願離婚

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係。

二、申請。

當事人申請離婚登記時,應當向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提供下列證件和證明:

1、雙方戶口證明;

2、雙方居民身份證;

3、所在單位、村(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4、結婚證或者夫妻關係證明書;

5、當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張;

6、離婚協議書。協議書應當寫明雙方當事人的離婚意思,表示子女撫養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財產及債務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協議內容應有利於保護婦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權益。

三、審查和發證。

婚姻登記機關對當事人離婚申請進行審查,對符合離婚條件的在一個月內發給離婚證,並註銷結婚證,當事人取得離婚證,即解除夫妻關係。

四、補救方式。

離婚的當事人一方不按照離婚協議履行應盡義務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離婚流程是怎麼樣的

離婚協議書怎麼寫

協議離婚需要雙方帶上各自的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兩本結婚證必須要全,如果丟了,還要先補辦結婚證再辦離婚)到其中一方戶口所在地辦理離婚手續。

離婚協議書中除了寫明雙方的基本情況,如姓名、性別、年齡、住所和雙方結婚證的號碼外,還應當寫明:

(1)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

(2)子女撫養,即離婚後孩子撫養權歸屬以及撫養費的負擔與給付方式;

(3)共同財產分割,包括住房、家中物品、金錢、債權等財產的分割;

(4)夫妻共同債務的負擔;

(5)其他事宜,如夫妻一方生活困難的經濟幫助或者其他雙方認爲有必要在協議書上明確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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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願離婚的流程是什麼

雙方自願離婚的需要男女雙方持有效身份證、戶口薄、離婚協議、2寸近期免冠單人照和結婚證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離婚登記,工作人員會根據資料辦理離婚證。從取得離婚證起,雙方就解除夫妻關係。

需要注意的是,當事人自願離婚,必須雙方持相關資料證件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辦理離婚登記。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係。

(1)內地居民辦理離婚登記時,應當出具的證件和材料有:

a.戶口簿(常住戶口簿)。

b.居民身份證。

c.《結婚證》(應爲中國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所頒發)。

d.自願離婚協議書。

e.雙方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單人照片各兩張。

(2)香港、澳門居民辦理離婚登記時,應提交的證件和材料有:

a.香港居民身份證;澳門居民身份證。

b.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者港澳同胞回鄉證。

c.本人的《結婚證》(應爲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所頒發)。

d.雙方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e.雙方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單人照片各兩張。

離婚流程是怎麼樣的 第2張

(3)華僑、外國人辦理離婚登記時,應提交的材料有:

a.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b.本人的《結婚證》(應爲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所頒發)。

c.雙方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d.雙方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單人照片各兩張。

二、離婚協議書怎麼寫

離婚協議書中除了寫明雙方的基本情況,如姓名、性別、年齡、住所和雙方結婚證的號碼外,還應當寫明:

另外,需要說明的,自願離婚即協議離婚方式,採取此種方式,必備要件是離婚協議書,且離婚協議書應當就自願離婚、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權歸屬等問題達成具體協議,否則不會得到婚姻登記機關的批准。

離婚流程是怎麼樣的3

打離婚官司流程是怎樣的

訴訟離婚分爲三個階段:起訴、審理、判決。

1、起訴

離婚案件的起訴,是指婚姻關係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與對方婚姻關係的請求。起訴一方當事人就是原告,被訴的'一方當事人就是被告,訴訟開始後,當事人依法享有訴訟權利 ,承擔訴訟義務。 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民事案件的起訴必須符合四個條件。離婚案件也屬於民事案件,因此起訴也必須符合民事訴訟法的條件並具有自己的特色:

① 原告必須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個人;

② 有明確的被告;

③ 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④屬於受訴人民法院管轄。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離婚訴訟適用一般地域管轄。即要求離婚的一方,必須向被告戶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被告戶籍所在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則向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訴。

只有具備以上四個條件的離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離婚案件起訴時,起訴者應向人民法院提交訴狀和副本。訴狀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① 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工作單位及現住址;

② 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和理由;

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決定受理案件,訴訟離婚程序也隨即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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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審理

審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訴後,開始訴訟程序,到做出判決前所作的一切調查工作的總和。依照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審理分爲審理前的準備、調解、開庭審理三個階段:

(1)審理前的準備。人民法院在收到離婚訴訟後,經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應當在7日內立案,並在立案後的5日內將訴訟狀副本送達給被告,被告在收到訴訟狀副本的15日內應提出答辯狀;審判人員審閱訴訟材料,進行調查研究,收集證據;人民法院應當更換不符合起訴或應訴條件的當事人,通知符合條件的當事人蔘加訴訟;根據當事人訴訟請求依法進行訴訟保全或先行給付。

(2)調解。人民法院受理離婚案後,首先應對當事人進行調解,使當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諒解,從而達成離婚或和好的協議。達成和好協議的,人民法院將協議記錄存卷,一般不發給調解書;達成離婚協議的,人民法院應制作調解書,由審判人員、書記員署名,並加蓋人民法院印章。調解書具有與判決書同等的法律效力。

(3)開庭審理。人民法院調解不成的,即進行開庭審理。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開庭日期。開庭審理前,由書記員查明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是否到庭,宣佈法庭紀律。審判員覈對當事人,宣佈案由,宣佈審判人員是否迴避;之後,開始法庭調查,詢問當事人和當事人陳述;告知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詢問證人,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詢問鑑定人,宣讀鑑定結論;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勘驗筆錄。爾後,開始法庭辯論,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雙方互相辯論。

3、判決

根據庭審情況,應當再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後,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開進行。當庭宣判的,應當十日內進行送達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後即發判決書。

離婚案件的一審程序結束。如果當事人對判決不服,可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進行二審訴訟。

以上內容就是我們律圖關於打離婚官司的流程是怎樣的法律解答,綜上可知,訴訟離婚的流程一般都是起訴、審理和判決,此外,如果當事人選擇靠訴訟離婚,一般都需要歷時二十幾天。如果你對此還有不清楚的疑問,歡迎你來電諮詢我們律圖的專業律師,我們將盡快爲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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