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起名如何避開欺騙性陷阱

本文已影響1.59W人 

一、欺騙性界定

商標起名如何避開欺騙性陷阱

帶有欺騙性是指商標標誌的文字、圖形等掩蓋了該標誌所使用商品在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或產地等方面的真相,足以使公衆對商品的真相產生錯誤認識。換言之,帶有欺騙性是指因標誌外觀與產品實際不符而具有的欺騙性。此種欺騙性須達到足以使公衆產生錯誤認識的高度蓋然性,如果基於公衆的一般認知水平和認知能力,標誌不致引人誤解,則不應認定標誌帶有欺騙性。

企業爲更好地宣傳和推廣產品,將對產品的美好願景融入商標之中無可厚非,但如果不切實際隨意取名,此種凝結在商標上的美好願景可能因帶有欺騙性而碰壁。

二、相關公衆爲欺騙性判斷主體

相關公衆是指與商標所標識的某類商品或服務有關的消費者和與營銷有密切關係的其他經營者,比如醫學雜誌的相關公衆是醫院、製藥企業、醫藥經銷商、醫生、患者等。顯然,較於社會公衆,相關公衆的覆蓋範圍較窄,認定欺騙性的門檻較高。

企業在選用商標時,也應從相關公衆的視角出發,判斷標誌是否帶有欺騙性。對於容易使相關公衆產生誤認的標誌,企業要謹慎選用。

三、判斷須考慮商品或服務類別

帶有欺騙性有關規定強調的是因產品本身與標誌所表達的內容不一致而產生的欺騙性,是相對於標誌所指代的商品或服務的特點等方面的真相而言的。脫離標誌指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很難認定標誌本身是否存在虛假或誤導。即使是同一標誌,使用在不同的商品或服務上,是否帶有欺騙性的結論也不盡相同。因此,判斷是否帶有欺騙性必須以標誌指定使用商品或服務爲基礎。

商標起名是個技術活,一着不慎可能滿盤皆輸。在提出商標註冊申請前,企業如能對標誌有無欺騙性進行自查自糾,將有助於減少商標被駁回的風險,提高商標註冊申請的通過率。

相關內容

熱門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