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畢業生合同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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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廣大人民羣衆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越來越多的場景和場合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麼合同要怎麼擬定?想必這讓大家都很苦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畢業生合同3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推薦】畢業生合同3篇

畢業生合同 篇1

甲方(實習單位):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實習生):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學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繫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爲了保證大學生帶薪實習社會實踐活動的正常開展,使大學生在實踐期間能順利完成安排的實踐活動任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實習期限及留任承諾

1、乙方到甲方單位的實習時間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2、實習結束,甲方優先錄用乙方,經雙方協商願意達成正式勞動就業合同。

第二條、實習崗位

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並結合乙方所學專業,對口安排乙方在本單位從事工作。甲方可依據乙方的專業、特長、工作能力和表現及甲方的生產經營服務需要,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及實習生活補助。

第三條、實習要求

乙方應如實向甲方提供本人實際情況,並根據甲方要求出具相應有效證明(如身份證、體檢證明等),如乙方提供的身份證、體檢證明等資料有弄虛作假或欺騙甲方之事實,則甲方可隨時解除本協議。

第四條、實習管理

1、甲方提供實習場地,包括生產、研發或辦公的場地及相關條件。

2、雙方協商同意,實習期間甲方每月付給乙方_____元(人民幣)實習生活補助;如果實習期內乙方不符合甲方的工作要求,可解除本協議。

第五條、甲乙雙方的責任

1、乙方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社會公德、職業道德,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消防、生產工藝等方面的勞動紀律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和企業活動,不斷提高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3、乙方應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和知識產權。

4、甲方有權對乙方執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考覈和獎懲;

5、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本單位的規定對乙方給予紀律處分或經濟處罰,直至解除本協議。

第六條、勞動保護

1、甲方需爲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2、甲方根據乙方實習崗位實際情況,按國家規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

3、甲方將在實習期內爲乙方購買商業保險,當實習期解除或終止後,該保險自然停止。實習期間,如乙方發生意外事故,該商業保險理賠所獲得的費用抵充甲方依照法律規定應承擔費用。

第七條、保密約定

乙方應愛護甲方的財產,保守國家祕密和保守甲方的經營技術、生產、財物、人事、業務等商業祕密。經甲方要求後,乙方應及時與甲方簽訂保守商業祕密協議。

第八條、知識產權

學生在實習期間開發的項目成果所有權屬於企業。

第九條、協議終止與解除

1、實習期結束,本合同自然終止;

2、甲方破產、解散、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的;

3、雙方共同協商可解除本協議。

第十條、爭議糾紛解決

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按相關運輸法律法規規定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事項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經協商或調解不能解決的,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權在甲方註冊地提起仲裁或者訴訟。

2、本協議一式三份,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甲方、乙方和乙方所在學校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乙方家長(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畢業生合同 篇2

人力資源保障部門提醒,畢業生應小心“試用期”被濫用,入職一個月內須籤勞動合同,試用期之後籤勞動合同違法;員工入職30日內單位須繳社保。

試用期最長不超6個月

學軟件工程專業的小馬應聘到一家軟件開發公司工作,該公司與其簽訂兩年期的勞動合同,並表示,由於是技術工種,所以試用期要3個月,試用期月薪爲同崗位正式人員的一半。小馬很關心:試用期的規定應該是多長?試用期工資有什麼規定?

據瞭解,《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個月;勞動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滿3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2個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小馬與公司簽訂的是2年期勞動合同,所以試用期不能超過2個月。

試用期之後籤合同違法

小楊今年大學畢業後來深圳,被一家科技公司聘爲銷售人員。公司人事經理告訴他,要先試用2個月,合適的話再簽訂勞動合同,小楊很疑惑:用人單位“試用期之後再籤勞動合同”的做法是否合法?

據瞭解,《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因此該單位“2個月試用期之後再籤勞動合同”的做法是違法的。

超範圍約定競業限制人員無效

小陳從某大學會計專業畢業後,在一家藥品公司財務部任出納。令小陳啼笑皆非的是,他這個記記賬、發發錢的出納,從來沒有機會接觸到產品配方,竟然“有幸”也在簽訂競業限制人員之列,被約定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後一年內不得到同類業務的企業工作。公司這樣做合法嗎?

據瞭解,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間的競爭十分激烈,爲了保護自己的商業利益,用人單位對一些特殊員工實行競業限制是必要的。但競業限制又是一把雙刃劍,約束過濫,又影響勞動者的再就業權。《勞動合同法》對此有明確規定:競業限制的人員只限於用人單位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也就是說,只有高端勞動者,纔有“資格”成爲競業限制人員。像小陳的情況,就不是競業限制人員。若用人單位超範圍隨意約定競業限制人員,則這種約定就屬無效約定。

入職30日內單位須繳社保

小胡應聘到一家電子產品企業工作,公司人事部門告訴他2個月試用期過後轉正纔給參保社保。小馬很關心:擁有一份新工作,單位應在多長時間內爲該員工辦理社會保險?單位應該是在試用期的時候就給我買社保?還是等簽訂正式合同的時候纔買?

據瞭解,根據社保法以及相關管理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爲其職工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並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覈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包括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部分企業爲降低成本、逃避義務,以“試用期”爲由不給員工繳納社保的做法是違法的。

畢業生合同 篇3

一、簽訂勞動合同應當合法。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是勞動合同產生法律約束力的前提,因此求職者一定要先確認自己簽訂的勞動合同是否具備產生法律約束力的條件。其中包括:用人單位這一勞動合同主體須符合法定條件,爲依法成立,能夠依法支付工資、繳納社會保險費、提供勞動保護條件,並能夠承擔相應的民事責任;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內容(權利與義務)必須符合法律、法規和勞動政策,不得從事非法工作。此外,簽訂勞動合同的程序、形式必須合法,如經協商一致採用書面形式等。

二、一年期合同試用期不能超60天。剛剛進入一個用人單位,一般都會有一定的試用期。國家對試用期的長短進行了明確規定,即: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15日;勞動合同期限在6個月以上1年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3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內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0日;勞動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試用期不得超過6個月。需注意的是,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三、工作內容、勞動條件應細化。崗位工種外延大或比較廣,說明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當事人從事的崗位工種變化範圍大。求職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對崗位工種適度細化。對於試用期、培訓、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等,求職者可提出在勞動合同中寫明。

四、掌握必要的相關知識。求職者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應該認真學習和了解一些勞動法律法規方面的知識。例如,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勞動合同的訂立、履行、變更、終止和解除,法律責任等規定。這樣,求職者纔有可能爭取一些對自己有利的權利和義務,或者一旦日後用人單位違反合同規定,可以利用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另外,掌握用人單位違反哪些法律規定,或用人單位應承擔什麼樣的責任,也有利於求職者在日後可能出現的糾紛中爭取主動權。

五、掌握相關細節。簽訂勞動合同前,應仔細閱讀關於相關崗位的工作說明書、崗位責任制、勞動紀律、工資支付規定、績效考覈制度、勞動合同管理細則和有關規章制度。因爲,這些文件會涉及求職者多方面的權益,當作爲勞動合同附件時,與勞動合同具有同樣的法律約束力。另外需要注意的是,當勞動合同涉及數字時,應當使用大寫漢字。勞動合同至少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用人單位事先起草了勞動合同文本,要求求職者簽字時,求職者要仔細推敲,發現條款表述不清或概念模糊的,應及時要求用人單位進行說明修訂。

六、及時簽訂勞動合同。特別要強調的是,勞動合同應在求職者上崗、試用前與用人單位簽訂,而不是試用合格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存在勞動關係未訂立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籤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關係,並應當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

合同範本

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

經營地址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 區(縣) 街道(鄉鎮)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類型和期限

甲、乙雙方選擇以下形式確定本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_____個月。

(二)其中試用期自年月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共 _____個月。

(三)乙方應在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前到崗。

注:《勞動合同法》調整了《勞動法》關於勞動合同終止的規定內容。取消了勞動合同的約定終止,規定勞動合同只能因法定情形出現而終止。也就是說,勞動合同當事人不得約定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即使約定了,該約定也無效。

規定到崗時間的理由在於:《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關係的建立日爲用工之日(一般情況以到崗爲準),勞動者簽訂合同後一直不到崗,企業不能隨便解除合同,法律風險和成本很高,應約定到崗時間,以便後面約定本合同的自動失效。

第二條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崗位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注:工作地點是《勞動合同法》新增的必備條款。對於類似“因生產經營需要,勞動者願意服從用人單位調整工作崗位”或“用人單位有權根據生產經營需要調整勞動者工作崗位”等條款,不再寫入合同。原因在於:調整工作崗位屬於變更合同行爲,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變更需採用書面形式,因此,此約定涉嫌剝奪勞動者的合同協商變更權,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條款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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