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愛情的故事
本文已影響1.19W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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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王獻之的一生中,曾經有過兩位妻子,分別是:他的表姐,也是東晉重臣郗曇的女兒郗道茂和東晉簡文帝司馬昱的三女,新安愍公主司馬道福。先來看郗道茂。此女長得十分標緻,是一個十足的美人,而且個性又文靜溫雅,才情兼備,是一個頗具生活情趣的女子。因爲她是王獻之的表姐,因此他們從小便相互結識,可以說是青梅竹馬,對彼此都十分愛慕和欣賞。於是在長大之後,兩家人就給他們舉辦了婚事,這裏要指出的是,古代近親結婚是非常平常的事情,因此不要用現在的眼光來看他們兩個。夫妻兩人十分恩愛,又因爲王獻之並不熱衷於做官發財,再加上他的父親擁有大量的山林莊園,生活十分富足,因此他們兩人一直淡泊名利,整日不是遊山玩水就是吟詩作畫,可謂是一對神仙眷侶。他們後來生了一個女兒王玉潤,可惜很快就夭折了,但是這並不影響他們之間的感情。直到新安愍公主司馬道福的出現打破了他們美好的生活。王獻之的愛情故事
司馬道福早就對儀表堂堂又才華出衆的王獻之心生愛慕之情,但是當時她已經是人婦,而且王獻之也早就和郗道茂在一起了。但是司馬道福並不死心,她先是因爲桓濟意欲謀權篡位爲理由,和他離了婚。又以王獻之的妻子郗道茂沒有給他陋習子嗣爲理由,逼迫他們離了婚。又讓自己的父親下旨冊封王獻之位駙馬。王獻之也做過抵抗,他用艾葉燒傷了自己的雙腳,變成了跛足。但是司馬道福說,就算他變成了瘸子,她也要嫁。於是王獻之只能和郗道茂告別,做了司馬道福的丈夫。而郗道茂在離開王獻之之後,很快就因爲悲傷而去世了。而王獻之和司馬道福的婚姻自然不會幸福。王獻之對她沒有任何情義,說的永遠是客套話,甚至還娶了一個小妾桃葉,他寧願跟小妾在一起也不想看司馬道福一眼。
這就是王獻之的家庭房生活,可以說如果不是司馬道福的強行闖入,他和郗道茂原本應該是一對至死不渝的恩愛夫妻,結果這一切全被她給毀了,王獻之雖然之後跟她生下了一個女兒,但是至死都沒有原諒過司馬道福。王獻之的愛情故事
王獻之和小妾桃葉
王獻之的原配妻子是他的表姐,東晉大臣郗曇的女兒郗道茂。他們兩個從小便生活在一起,性情、志趣都十分相投,對彼此都十分欣賞。那是近親結婚是一件十分平常的事情,於是在長大成人之後,雙方家人就爲他們舉行了婚禮。但是這種好日子沒過多久就被打破了,當時的皇帝簡文帝司馬昱的三女新安公主司馬道府早就對英俊瀟灑又才華橫溢的王獻之心生愛慕,於是便強行拆散了他們夫妻兩人,讓王獻之娶她爲妻。但是王獻之雖然在悲憤和無奈之下娶了她,但是從未跟她有過感情。而之後爲了報復新安公主,還納了一個小妾叫做桃葉。
在王獻之和郗道茂忍痛分離之後,郗道茂便因爲傷心過度而去世了。悲痛欲絕的王獻之在一個偶然的機會下結識了年輕貌美的桃葉,這個溫柔嫺淑的女子一下子抓住了他空寂的心,他在這個女子身上看到了郗道茂的影子,於是他便撇下新安公主,整日和桃葉四處遊玩,讀書練字,完全不管當時人們異樣的眼光,他甚至還爲桃葉寫了一首《桃葉歌》來抒發自己對桃葉的愛慕之情。
雖然王獻之和桃葉十分恩愛,但是在他的心裏,最放不下的始終是郗道茂,在他臨死的時候,問他今生有何遺憾的事情,王獻之說沒有憾事,只記得和郗家離過婚。從這裏可以看出王獻之也只是把桃葉當成了郗道茂的替代品而已。
“我想了想,要不你還是別來了。”她說。
“爲啥啊?”他問。
“你看,你要過來的話,週五你要上班,週一你要上班,就只有週末兩天的時間,你只能週六過來,待半天,週日就得走,太累了。我就過個生日而已,以後又不是不過了,不差這一年呀。”
“要不我請個假好了。”
“別請了,你上次請假,你領導不是就不太高興嗎?我又不是那種不通情達理的女生,我不會生氣的,真的。你保證週六晚上跟我視頻一下就好啦。”
“那……行吧。”
週六早晨,她睡得迷迷糊糊,忽然接到電話:你家樓下的門禁是不是壞了?幫我開個門吧。她沒開門,直接穿着睡衣衝下樓:不是說不來的嗎?他傻笑:我運氣好,搶到一張昨晚上夜車的票。生日快樂。他們上樓,她說她去洗漱一下,讓他在沙發上休息一會兒。
洗完澡出來,他在沙發上睡着了。她拍了一張他四仰八叉的睡姿,躡手躡腳給他蓋上一條毯子,然後去給他做早飯。這是愛情的第四種模樣:隔着千山萬水,我也會來找你。
那年他們剛畢業,各自都在同一個城市找到了工作,一開始順風順水,兩年後,她所在的公司因爲業務變動,要整體搬遷到另一個地方。
她猶豫了,跟着公司走的話,就要和他分隔很遠;不跟着公司走的話,她就要放棄剛剛穩定的工作,從頭開始。
她問男朋友該怎麼辦,男朋友也不知道該怎麼辦。
他知道她在現在的公司工作很開心,前景也不錯,想了很久,和她說:要不還是去吧。
她:那我們就要異地了,可能要異地好幾年,我怕會影響到我們。
他:我也怕,我不太想異地。
然後這個話題就沒再提起。他話變少了,她想,如果她選擇跟公司走的話,他們可能真的會分手吧。
再之後,一個月過去,離公司搬遷的日子越來越近,一天晚上她悶悶不樂地看電視,他忽然走過來,給她看一個offer。
她:怎麼了?
他:你們公司要去的地方,有我一個朋友,他幫我找了份工作,工資還不錯,房子他也幫我找好了,我們過去就能租下來。
“下個月,我和你一起走。”他說。
她愣了,過了好一會兒,打開電腦,給他看郵箱裏一個草稿。是她的辭呈,她本來打算,下週就跟公司辭職,重新在這邊找工作。
他們對視一眼,同時笑出了聲。這是愛情的第五種模樣:不想和你分開,所以我會做到我能做的一切。
下班後,她路過水果店,看到新上市的藍莓,想到他愛吃藍莓,就買了幾盒。
回家發現他不在,餐桌上放着一盒奶油蛋糕。手機裏有一條新信息:你昨天說想吃甜食,從蛋糕店給你買了盒蛋糕,放餐桌上了,現在不吃的話別忘了放冰箱。
她問:你人呢?
他:公司有點兒急事兒,要回去一趟。她想了想,敲了一行字:那你記得吃晚飯啊。
剛要發出去,他又發來信息:晚上你好好吃飯啊。她笑了,隨即把藍莓和蛋糕一起放進冰箱,看着它們挨在一起的樣子,忍不住又笑了。這是愛情的第一個模樣:我想着你的時候,你也在想着我。
凌瀟跟李婉清沒有開車,兩人沐浴在夕陽地殘陽下,走街逛店。李婉清身穿白色連衣裙,燙卷的亞麻色頭髮調皮的挽在肩膀前面,更深更長的睫毛,能看得見一整個銀河的眼睛,融合在周圍環境裏和諧優美的身線,帶着眼睛彎彎的弧度,融化成穿破一整個冰河世紀的笑臉,脣紅齒白下含着一根雪糕,小臉如花歡快地拉着凌瀟地手,晚風拂過,她的連衣裙蕩起一波波水紋,相隔着二分之一公分的時空,大眼睛忽閃忽閃地看着凌瀟。
是什麼時候開始,這個女孩變得更加搏人憐惜。
“這個女孩子,不會就是美人魚變化出來的吧……那……腳呢……”凌瀟順着李婉清的裙襬看下去,觸目可及的是一條優美交疊白玉一般的雙腿。
李婉清的臉隨着他的目光在一瞬間紅成了熟透的蘋果,只是在夕陽的映射下,分得不太清楚。
凌瀟覺得自己的呼吸開始急促,以前他不知道很多很多成語的意思,有一些是就算知道都壓根沒有辦法想象和體味到祖國文字的博大精深,但是在自己牽着李婉清的纖手時候,才明白什麼叫做盈盈在握,在觸到她的肌膚的時候,才明白什麼叫做吹彈可破,在李婉清的手臂緊攀住自己胳膊的時候,才明白什麼叫做皎若凝脂,在看到她修長的雙腿的時候,才明白什麼叫做清爽幼滑。
李婉清的眼睛就像是這個黑夜裏面天邊射手座最璀璨的光華,就像是晴空裏面最耀眼的白星,就像是抹過天際的銀河,帶着讓人窮盡一輩子也發掘不了的祕密。
爲何現在才明白她如此的不同,還是她以前把自己隱藏的太隱祕。
此刻看着她,就像一本書,一本永遠的讀不完的書,一本要用一輩子疼惜愛護努力去讀的書,只是凌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有福氣翻開這本書的扉頁,永遠的讀下去。
李婉清晶亮的眼神,溫潤的紅脣,滾燙的呼吸,蘭花般吐氣的香味,就像是她身上的體香一樣,牽動着李三思心靈深處最隱祕的弦,如果,自己吻上了這張脣,會是什麼滋味。
她會不會拒絕呢,這樣是錯還是對呢,可我發現我已不能自己。
於是凌瀟的頭,在微風的吹拂下,夕陽落到半山腰之際,在路人側目之時,開始慢慢下降。
曾經有個傳說,繁華的大都市裏面,住着一個名叫阿爾塞斯默默無名的裁縫,他會在每個清晨陽光灑滿一整片街道的時候,橫過面前的徹斯曼廣場,透過一些微薄的霧氣,在自己簡陋而渺小的裁縫店裏面,仰望着對面豪華大宅裏的那個靚麗身影,那個美麗的富家小姐海倫,會在每天最上層的房間裏面醒過來,然後用帶着惺忪半睜半閉的眼睛打開窗戶,感受到每一寸灑到臉上的陽光。
海倫的家室很好,屬於上層的貴族階級,而阿爾塞斯自從十歲接替了重病父親的手藝做起了裁縫之後,靠着幫助別人縫補衣物維持着基本的生活。一個是天空上高高飛翔的天鵝,一個是在日益仰望中被天鵝打動的下層貧苦男孩。
他們生活在各不相同的世界,男孩的天空很小,夢想卻很大,他總是期望着,有一天他要作出全世界最美麗的衣服,有着天鵝的絨毛縫製,有着各種各樣璀璨而奪目的寶石,有着最精準的手藝,有着最上層薄沙的質地,就連太陽照射在上面,也會透漏出五彩的光芒,就連這個世界所有的動物,也會聚集在這件衣服下,瞻仰着她的風采,就連大氣之中的精靈,也會因此出現,紛紛給這件衣服賦予祝福的加持。
他要親手把自己做出來的這件世界上最美麗的衣服,送給對面美麗的女孩,他會用這件衣服,表明自己這麼多年來所有的愛意。所以男孩的手藝不斷的在進步着,進步着,直到整個城市,都知道在這條通往徹斯曼皇家廣場的大街上面,有着一家很小,名氣卻很大的裁縫,凡是經過他手製出來的衣服,紋路含而不露,剪裁恰到好處,就連最古舊的衣服送去給他修補,最後拿回來都能像剛買的那麼嶄新,彷彿你就是交給他布塊,他都能將其變成一件華麗的禮服,於是這個不過二十二歲的年輕裁縫,被賦予了“魔法裁縫”的稱號。
面對面的海倫也一天一天的成長着,從最初的小女孩,逐漸的成熟到有着妙曼曲線,絕美臉龐的女孩,她的聰慧,可以被任何見過她的人所讚揚,她的美麗,可以被這個國家任何角落的詩人所傳頌。
於是柯德騎士的家族裏面,出了個美麗女兒海倫的傳言,流傳到了這個國家王子的耳朵裏面,爲了證實傳言的真僞,王子親自微服私訪,見證了海倫的美麗,於是下出昭言,要將海輪娶回皇宮,成爲他的公主。
就像是所有童話故事裏面講述的一樣,公主永遠是要嫁給王子的,而所有在下層掙扎的人民,都是卑劣的。
消息傳來,柯德騎士家族頓時沸騰了,柯德的騎士家族,已經因爲驕奢*逸的生活,逐漸地變成了一個沒落的貴族世家,而眼看着這個貴族將要在整個國家的貴族名單上除名之時,海倫出現了,她將要嫁給王子,成爲王妃,這個消息對於一個沒落貴族世家來說,無異於中了五億元足以支撐起整個家族巨大開銷的XX。
整個城市也沸騰了,人們都爲自己的領主成爲皇親國戚而歡呼,而更讓他們自豪地,是從今以後,自己就是天子的子民了。
而那天,徹斯曼廣場街道的裁縫店大門緊閉,店鋪裏面黑暗的地方,一個男子蜷縮着腿孤獨的縮進角落,窗戶外面的背景是滿天怒放的星光,燦爛耀眼,倒映在他的臉上,滿臉淚痕。
因爲要趕製出嫁的禮服和婚紗,於是柯德騎士家族尋找了城市裏面最好的裁縫——“魔法裁縫”阿爾塞斯。
就這樣,阿爾塞斯被請進了那棟以前他想都不敢去想的豪華大宅,面前擺放了一桌子由皇宮提供的最奢侈的材料,藍色的天鵝絨羽毛,東方的優質絲綢,璀亮的大如鵝卵的寶石,一切一切,所有制造衣服的材料都已齊全,阿爾塞斯要做成這個世界上最美麗衣裳的夢想也將因爲面前的這些足夠的材料而成爲現實,只是,他送給海倫的,只是他要親手做成的嫁衣。
阿爾塞斯忍着巨大悲痛,還是動手了,他要做出來給海倫的衣服,要讓所有人看到都會自慚形穢的低下頭,他要讓海倫在出嫁那天,穿着這件世界上面最美麗的衣服,走在紅地毯上面,驕傲的就像天國的公主。
他的理想在最後製作這件衣服的時候綻放着無窮的光芒,他每一個細節都接近完美,他的每一個動作都精準無暇,力求把這件衣服的品質,打造到凡間不可能出現的地步。
在海倫的婚禮舉行的前幾天,阿爾塞斯的“海倫之衣”終於完工,每個人看見這件衣服的時候,都會感覺到衣服上面散發出來的那種朦朧光輝,那種抒寫着祝福和美好透露出來傳遞到每個人心靈裏面的光芒,使得任何見過它的人淚流滿面。
於是當海倫穿上衣服走向婚禮的那天,使得整個圍觀的人潮都驚訝於海倫的美麗,那種就連星辰和陽光都遮擋住了的美麗,震撼了每一個人的內心。
海倫成爲了美麗的公主,“魔法裁縫”阿爾塞斯卻因爲製作“海倫之衣”耗費了畢生的精力,於是在每況日下的身體中,安然長辭。
這是一個傳說,可以說是童話,也可以說不是童話,因爲任何一個童話都有美麗的結局,而這個結局卻充滿了遺憾,海倫獲得了理想中的婚禮,卻不會記得一個暗戀了她將近十五年的裁縫。阿爾塞斯完成了“海倫之衣”,卻沒有和穿着這件世界上最美麗衣服的海倫共同步入婚禮,誰和誰的遺憾,寫滿了一個又一個遠去的就連風也回憶不起來的日子,成爲雕刻裏面模糊的篆字,千百年後翻出了泥土,人們已經認不得上面的字跡。
那麼我呢,我親手造就了劉妍月的遺憾,還能不能夠挽回你的身影,是不是以後還會有無數個我只能遺憾的故事,那些故事是不是都會讓人痛徹心扉呢。那些悄然滑過身旁的女孩,是不是會在以後的故事中出現?如果她們只是走過我快樂又痛苦的過去,不會穿過我迷茫的未來呢,是不是就要我帶着滿眶地遺憾,獨守在這寂寞的空間?
好久好久,彷彿過了一個世紀那麼長,脣分,甜美的長吻刻在兩人的心靈深處,抹不幹,擦不去。
“對不起!”凌瀟不明白爲何會控制不住自己,是什麼時候開始,在她面前變得如此不可抗拒,是什麼時候開始,自己的心開始盪漾着愛的漣漪,是她媚術太深,還是自己心術太淺?對與錯在一念之間煙消雲散,此時只想緊握她的手,這一刻開始,我已經承認我的心不再完全,假裝不去喜歡劉妍月,卻還是念念不忘,極力抵制她的誘惑,卻沒有抗拒的能力。
“我願意!”李婉清紅彤彤地羞臉低着頭,什麼時候開始,他不再抵制自己的誘惑,那是不是代表着自己的影子停留在他的心間,然後在每個鳥語花香的早晨,翻開她身上的棉被,讓陽光照射彼此的軀體。
“可我……”
“我不在乎!只要你心裏有我!”這就是愛情了吧,這就是自己孤獨地徘徊在校園小徑看到的一對對一雙雙擁有的愛情了吧,那如果他不愛自己呢,那還算不算,如果他下一句是‘我心裏有你’該有多好,那樣就算這不是愛情我也當是最完美的愛情,就算她身邊留守着其他的女孩,其他更愛他的女孩,我也會不顧一切地去擁有,因爲離開了他我的生活不叫生活,我的人生不再有意義,我的生命也會暗淡無光。
“我心裏有你!”我心裏真地有你,因爲我能夠聽到你的心聲,我看到裏面鋪滿的是期盼和幸福與不顧一切,我還有什麼理由讓你這般等待。
李婉清的眼裏泛出幸福的水霧,一個勁地認爲這就是幸福,這一定就是傳說中的幸福,原來自己也能夠擁有幸福,這種感覺真好,以前不敢奢求的東西,現在卻真實地在深秋的季節夾帶着暖心的風降臨在自己的身上,好想好想這一刻的溫情能夠停頓到永遠,好讓我以後的回憶更加清晰。
凌瀟雙手環着她的腰,將她擁進懷裏。
這樣,是不是能夠讓你以後的回憶更加清晰呢。我不能夠讓時間停滯,但我能夠讓幸福延續到永遠。
他聽到我的心聲,他真的聽到了,原來他的心裏真地有我。
李婉清聲淚俱下,幸福地撲在凌瀟的懷裏,享受戀人的甜美。
既然逃避不了,爲何還要逃避?
在另外一座城市,一座令人難以忘卻的城市,帶走一個令人難以忘卻的女孩,續寫令外一個難以忘卻的故事,那麼以後呢,在未來是不是還會有令人難以忘卻的女孩續寫難以忘卻的故事呢。
她發覺他變了。
他以前是個沒有時間觀念的人,做事很隨性,爲此她沒少和他吵架,但這段時間,他突然變得有條理有計劃了。以前他喜歡晚上打遊戲到很晚才睡覺,讓她自己先睡,這段時間也很少這樣做了。她問他是不是發生了什麼事。
他很不好意思地說,覺得自己太自我了,所以做了些改變。
他在手機裏給要做的事情都做了計劃,設置了提醒,確保自己不會忘事。她和他說一件什麼事情,他怕忘記,也會一字一句記下來。
“還在慢慢地改,改得不好的地方,你別介意。”他說。
她呢?後來她又發現,她自己也變了。
自從她發現,從來不愛看電視劇的他,爲了和她找些共同話題,願意陪着她追劇之後,也開始瞭解一些他的喜好。偶爾她還會晚睡,讓他帶她打遊戲。雖然她打得不好,但兩個人都很高興。
這是愛情的第二種模樣:我們都在改變,適應對方的習慣。
說布朗山上有狼,我相信。三個月前,老獵人波農丁在山上埋了一副捕獸鐵夾,過了兩天,發現鐵夾被碰倒了,鐵桿下夾着兩隻黑毛獸爪。有經驗的獵人一致認爲那是狼爪。也只有狼,在被捕獸夾夾住後,能殘忍地咬斷自己的膝蓋,換取生路。說布朗山上有狽,我不相信,狽屬於民間傳說中的動物,誰也沒見過。
但隔了兩天,我就看到狼和狽了。那天中午,我提前回家。在我家的豬圈前,就站着一對狼狽,和傳說中的完全一樣。那狽兩條短短的前腿摟住狼的脖子,騎在狼的背上。
我趕緊鑽進路邊的草叢裏,只見它們在豬圈前徘徊了一陣,過了一會,狽把嘴附在狼的耳畔,咕噥了一陣。然後黃狼快速衝到籬笆前,前肢一躍,身體豎起來。黑狽兩隻後爪踩上黃狼的肩,繼而踩上黃狼的頭頂,就在這一瞬間,黃狼身體猛地向上躥了躥。黑狽凌空飛起,越過籬笆牆,進了豬圈……
布朗山上發現了狽的消息不脛而走,省動物研究所,派了個研究員下來,組織寨裏全體獵人和獵狗上山圍剿。我們搜了半個月,最後在臭水塘旁發現了黃狼和黑狽,一聲唿哨,20多條獵狗像拉開的一張網,向黃狼和黑狽罩了過去。
黃狼馱着黑狽,顛簸地向前逃,狗羣在後面拼命追!當它們下到陡坎底時,被狗羣團團圍住。幾條獵狗在正面與黃狼撕咬,一條大白狗繞到它背後,一口咬住黑狽的一條後腿,把它從黃狼背上拉扯下來。四五條獵狗立刻圍上來,毫不留情地對黑狽進行攻擊。黑狽寡不敵衆,不一會兒,渾身都是血。它嗥叫着,向黃狼求救。
黃狼聽到黑狽的呼救,不顧一切地衝開包圍圈,向它趕來。大花狗一口叼住了黃狼的尾巴,堅決不(]讓它靠近黑狽。黑狽叫得愈發淒厲了,黃狼大嗥一聲,強行向黑狽的包圍圈躥去。它的尾根爆出一團血花,大花狗嘴裏銜着一根狼尾巴。只見它閃電般衝到黑狽身邊,趁狗羣混亂之際,重新馱起黑狽,倉皇逃躥。不久,它又被跑在最前面的大花狗纏住了。黃狼轉身迎戰,一蹦躂,黑狽就從它背上滾了下來。黃狼用身體擋住大花狗,扭身朝黑狽叫了兩聲,意思大概是讓黑狽趕快逃命,它在後面掩護。黑狽拱動着身體,向前跑去。狗羣兵分兩路又把黃狼和黑狽分割包圍起來。黃狼雖然斷了一條尾巴,但並沒受致命傷,它瞄準最弱的一條狗猛撲上去,一口咬斷狗脖子。它迅速突出重圍,飛快地逃去。
黑狽那兒包圍圈越縮越緊,狗們跳到它身上,咬得天昏地暗。黑狽躺在地上,嘴裏噴出一口血沫,也噴出一聲垂死的哀嗥。
已逃出去的黃狼像觸電似地斂住了腳爪,它剛轉過身來,大花狗已追上來,一爪子抓過去,把它的一隻眼睛摳了出來,它慘嗥一聲,仍奮不顧身地朝黑狽衝去,狗們蜂擁而上。一眨眼,它就滿身掛彩,趴在地上,可它仍拖拽着壓在它身上的七八條狗,頑強地朝黑狽爬去,在地上畫出一條長長的血痕……
這時,我們也從陡坎上走了下來,圍着黑狽瞧稀罕。孫研究員瞟了黑狽一眼,撇撇嘴說:“活見鬼,哪裏有什麼狽,是狼,是隻黑母狼!它的兩隻前爪是讓什麼東西咬掉的,所以短了一截。”
我們大吃一驚,急忙仔細觀看,果然,模樣和狼差不多。再看那兩隻短短的前腿,沒有腳爪,茬口露出骨頭。很明顯,這是一雙殘廢的腿。
我突然想起波農丁的捕獸鐵夾曾經夾過兩隻狼的腳爪,莫非……我讓波農丁把風乾後的狼腳爪拿出來,比試着安在黑母狼的前腿上,毛色一樣,粗細相同,長短合適,確鑿無疑,鬧了半天,所謂的黑狽,原來是隻殘廢的黑母狼。
和一個朋友討論,如果人生重來一次,他會怎麼做。
他說他不想重來,因爲如果重來的話,也許就不能遇見現在的女朋友了。
我:哈哈哈你這個沒出息的人!
他:你呢?你會怎麼做?
我:……我也不想重來。
拿這個問題再去問別的朋友,大家都說不想重來,現在挺好的,有愛的人,有被愛的幸運,遇上彼此不容易,不想因爲重來反而錯過了。
只有一個年逾三十歲的男人說想重來一次。
問爲什麼,說,他女朋友以前是個挺自卑的人,大學畢業後一直過得不順,他想回到五年前,早點兒遇見她,陪着她,讓她知道,她是個很優秀的姑娘。
這是愛情的第三種模樣:今生除了你,我誰都不要。
結婚第三年,她查出癌症,能治,不會奪走她的生命,但是會花一大筆錢。
她不想拖累他。他還年輕,事業剛起步。他可以再找一個女生結婚,過穩定的生活,生個孩子。沒有她的話,他可以有很幸福的未來。
所以她瞞住了癌症的事,打算和他離婚。
她開始在日常生活中拼命挑他的毛病,不斷和他吵架,她認爲是她做得還不夠,於是變本加厲,試圖讓他相信,她和他在一起就是找個人結婚,她根本就不愛他。有一次,她又大鬧了一場,罵得他說不出話,一個人默默地坐在客廳。
她等了一會兒,從臥室出去,看到他在哭。他說,他知道她想做什麼,他也知道發生了什麼,但他不想這樣和她分開,他會盡全力幫她治病,等她好起來。
“你不要推開我,好嗎?”他說。
他怎麼知道的?熟悉你的生活、關心你的一舉一動的人,怎麼會不知道。
這是愛情的第七種模樣:不離不棄,生死相依。
一次組織驢友,他們都參加了。
一次驢友組織的旅遊沒什麼,兩人剛開始都很在乎對方,想好了旅遊中的每一個步驟,精心計劃着,一對情侶很遐想着旅遊中的每一個細節,呵呵,笑了起來!
第一天,他們就這樣度過了一天,
各自都進入了獨自的夢鄉!
組織了十天的旅遊未免有點過長,難免的會發生點什麼 ,本次的驢友活動中男孩似乎都女孩冷漠了許多,不知道爲什麼女孩感到不安,這份不安,讓她很擔憂,男孩和女孩在休息的時候,女孩不禁問了起來:你是不是不愛我了,你是不是喜歡上了別人。男孩看着她的尖銳的眼神,你是不是想多了,呵呵!
男孩一笑而過,女孩很失望她沒有得到應有的答案,女孩感到很累,很累,累的整個人身心疲憊不堪,時間像是針尖上的水很快就到了第九天,男孩終於說出口 :我們算了吧!我已經有了喜歡的人了,我不想再欺騙你!
你說什麼,分手。對分手,我們之間不可能!
開始的開始,的甜蜜讓我們忘記了。最後的最後,時間讓我們忘記了愛過的傷痛。
——題記
懵懂的年歲裏,你情竇初開的心爲誰牽腸掛肚茶飯不思?而誰朝思暮想的愛又爲了你花開半季,燦爛於流年裏?有些,還來不及提及,就已經悄然消逝了。有些人兒,還來不及回憶,就已經沉澱暗淡了。有些念想,總是若隱若現,在不經意間牽扯着內心淡淡的情愫,所有的繁華都剪不成流年的煙花,所有的歲月都疊不成光陰的故事,曾經的遇見成了如今的懷念,從前的最愛成了現在的感慨。
於時光中,念起一縷溫暖的回眸,那些美好的悲傷的故事是我們曾經的,它那麼遠,卻又那麼近,它那麼模糊,卻又那麼清晰。那個時候,明明對你動了心,卻不敢跟你坦白內心的情愫,你的世界始終是我不曾抵達的,路過的終究成爲你我之間不可抹滅的青春遺憾,只是,我多麼希望這遺憾能再來一次,因爲它實在太美好了。
緣起了,心動了,意亂了,開始了,開始日夜牽掛了。緣聚了,愛濃了,情迷了,開始在乎了,開始慢慢懂得了。當開始遇見了後來,當後來告別了開始,曾經的愛情終歸天涯何處,那些從前的美好終究還是散落於時光的琉璃煙火中。
十三四歲的時候,我們錯把好感當成是喜歡,那時的我們太容易被某個人的才華和樣貌所吸引,我們以爲自己喜歡了這個人,然後開始爲了他日夜思念,內心是多麼渴望靠近他一步,卻不曾走近半步,我們渴望表達,卻羞於開口,我們都以爲除了這個人,自己以後或許再也不會遇見那麼喜歡的了。突然有一天,這單純的好感隨着歲月的逝去就暗淡了。原來,我們都在成長,我們都在懵懂中經歷着這些美好的青蔥情愫。
十七八歲的時候,我們錯把喜歡當成是愛,那時正值美好青春年華的我們是多麼渴望能有一場轟轟烈烈的愛戀,我們以爲它最後的結局一定是攜手到天荒地老。曾幾何時,我們可以爲了那個人傾盡自己的所有,因爲你,所以相信愛情,因爲愛情,所以相信你。後來,那些美好的故事和那個溫暖的你一起隨着記憶藏在了心底,不曾躁動,亦不再浮沉,只是,內心多了幾許流年的懷念。
二十五六歲的時候,我們寧願把愛當成是好感和喜歡,因爲害怕拒絕,所以自己先拒絕了別人,因爲害怕自己以後失戀難過,所以現在選擇了錯過,可是你怎麼就確定那個人不是陪你終老的靈魂伴侶呢?然而,這一切都將成爲過去,因爲你又將再一次錯過了。
我們都在不懂愛的時候,以爲自己愛了,我們也都在知道愛之後,選擇了默默等待,只是倔強的等待讓我們錯失了路過的幸福。
我們都在成長中告別,我們都在告別中成長。遇見的人來不及說一聲再見,就已經在不知不覺中漸行漸遠了,相愛的人來不及好好纏綿,就已經在愛情的歸途中相忘江湖各自天涯了。那些從前說好永不分離的誓言,早已塵埃落地,或許這是你我之間的愛情宿命,但是我從不後悔愛上了你,因爲你我彼此曾經都用心愛過對方。
愛情,從來都是一件千迴百轉的事情。有些故事略帶,有些人其實也並不完美,我們都曾以爲自己可以忘記,忘記舊時光的美好回憶。只是,在過了很多個夏天以後,走在那條熟悉的街道,眼前浮現的一切彷彿又回到了我們的從前。
在自己懵懂的年歲裏,總以爲最好的愛情是自己願意爲了心愛的人傾盡所有,然而,經歷了一些情傷,流過了一些眼淚,懵懂過後才發現,那是多麼稚嫩的想法,因爲既然是最好的愛情,那麼同樣深愛着我們的那個人,又怎麼捨得眼看心愛的人爲了他拋棄一切,那並不是最好的愛情,而是最自私的罷了。
開始,愛得一塌糊塗;後來,你傷我傷得痛徹心扉。在歷經紅塵的愛情淪陷後,慢慢明白了,一個人再努力的維持都抵不過兩顆心的`分離,不在同一平行線的時空,愛情註定從此不會再有任何的交集。我們的愛情在你轉身離去的那天起,就已經沒有了最終的歸宿。沒有歸途的愛情,或許我們也就沒有走到最後的理由,惟願揮手各自安好,彼此互不虧欠。
走過了紅塵的陌路,受過了愛情的創傷,流過了痛心的淚水,我們都要學會在歲月的流逝中治癒自己內心的情傷和不安,因爲我知道,在往後的美好歲月裏的某個轉角,終會有那麼一個人來到自己的眼前跟自己說一句:其實我喜歡你很久了,能不能讓我喜歡你喜歡得更久一些,也不需要太久,就這一輩子好了。
那個時候,我們早已不再是那個容易在愛情裏受傷哭泣的懵懂小孩,而自己也有足夠的底氣說一句:你怎麼纔來?我等到花兒都謝了,幸虧等到了你。
或許,這樣的結局,纔是我們值得嚮往的美好愛情吧!
出得門來,發現外面涼風習習,感覺氣溫明顯下降不少,很不錯。看來今天中午那場雷陣雨還正是下得及時,要不,大熱的天,酷熱難耐,讓牛郎織女在鵲橋相會也實實有點不人性化。
大街上比往日熱鬧了些,一路走過去,不時看見年輕的情侶濃情蜜意牽着手在馬路上走;花店的門口張貼着大幅廣告“七月七日情人節,一束鮮花一份真情”,店裏擺滿了包紮好的各色花束,我走過時,有兩個年輕的小夥子一前一後捧着花正從花店裏走出來。再一看,馬路上一邊一個小姑娘等着呢。呵呵!看來,今天的七夕夜還是有那麼一點與衆不同的啊!
信步來到魚池。放眼遠望,今天前來散步的人並不見多,而且大多已經匆匆開始往回趕。也對,或許旁人看來,在這僻靜的魚池上消磨七夕良宵也實實可惜。而我,獨獨喜歡這靜涼夜幕下魚池上的這片月光水色!
不是麼,只有在這裏,才能獨享一份寧靜和自在,才能體會到“月上柳梢頭”的意境。
看,一彎明月已在頭頂上高高懸掛,它像一把銀鐮,更像一把象牙梳子,細細看,還能隱約看出齒痕呢。月色朦朧,流雲暗淡,星星若明若暗地閃爍。習習的晚風從河面上吹來,拂過我的臉,拂過我的髮梢,很舒服,很愜意。
一路走過去,發現今晚路邊的青蛙和秋蟲叫得特別歡,莫非它們也知道今天是七夕,怕牛郎織女鵲橋相會太冷清,所以在爲這對有情人出場排練前奏曲?這麼一想,我不由放慢放輕了腳步。
走上木橋,依靠着橋欄,站定。我開始靜靜仰望天上明月。頸項酸了,就低頭看一看橋下波光粼粼的河水,那閃閃的波影彷彿是九天銀河送下來的縷縷輕靈的樂曲……
橋上風很大,晚風吹動着我的裙裾,吹亂了我的頭髮,也吹散了我的思緒……
我想起了孩提時代和弟弟妹妹一起仰着小臉,遙望着被銀河阻隔的那兩顆星星,圍坐在母親身邊聽她講牛郎織女故事的畫面;我也想起我和小夥伴坐在葡萄架茄子樹下忍着蚊叮蟲咬屏息凝神偷聽牛郎織女說話的情景……
我想起了現實生活中多年來真誠關心呵護我的親人和朋友,因爲有“愛”,我們朝夕相處,休慼相關,互相惦記,心的距離從來不曾遠離;我也想起在網絡上一路走來那些真心幫助鼓勵我的朋友,因爲有“緣”,我們相識相知,雖未曾見面,但心心相惜,互相牽掛,天涯猶如咫尺……
我就這樣雙手撫肩,憑藉着明月清風,把那些常縈繞腦海的人和事靜靜地默默地想過……
要回去了,回望着夜幕中的月光水色,回望着這夜的七夕節,想:這個時候,那一對有情人應該在鵲橋開始相會了吧。默然了一會兒,又想:這一夜或許會給許多熱戀中的情侶留下美好的回憶,又或許,因爲這一夜,世界又多了許多動人的愛情故事。
認識一對情侶,很少一起出去旅行。
也不是不想,是不能。兩個人對旅行的理念不太一樣,一個喜歡緊鑼密鼓地安排好所有日程,在有限的時間裏體驗無限的樂趣,另一個喜歡放鬆休閒,能睡多久睡多久,睡醒了,晃晃悠悠地吃個飯,閒逛一會兒,體驗風土人情。
只要一旅行,兩個人一定會吵架,吵到最後各自身心俱疲,誰都不好過。
於是現在,他們都是各自和朋友旅行,女生好動一些,一年出去兩三次,都跟閨蜜一起,男生懶一些,工作也忙一些,女朋友出去的時候,他就在家看電視打遊戲,過得也很舒適。
當然,都有時間的情況下,兩個人還是會創造一些共同的回憶,但也會把兩個人的旅行計劃錯開,不干涉對方。
這是愛情的第六種模樣:尊重彼此的不同,尋找和解的辦法。
生死與共---------董小宛和冒襄
冒襄(1611—1693),字闢疆,自號巢民,又號樸巢,江蘇如皋人,明末清初的文學家。冒襄生於官僚家庭,其父冒起宗爲明崇禎朝大臣,官至僉都御史。冒襄自幼聰明,生性敏慧,儀貌出衆,舉止蘊藉,吐納風流,他早負才名,精於音律,長於書法,詩文俱佳,得晚明文壇領袖董其昌、陳繼儒的賞識。文苑巨擘董其昌把他比作初唐的王勃,期望他“點綴盛明一代詩文之景運”。明季他又以風節文章領導復社,主盟文壇,名列“明末四公子”之目。卓絕的修養,得天獨厚的際遇,使其享有盛譽。
才自清明志自高,冒襄有過人的才藝,十歲能作詩文,十四歲刊行詩集,十六歲中秀才。他聰穎勤學,博通經史,下筆千言,但科舉道路都不順利。主要是因爲其見解與權貴不合,結果六次參加鄉試,僅兩中副榜。後來“督撫以監軍薦,御史以人才薦,皆以親老辭,康熙中復以山林隱逸及博學鴻詞薦,亦不就”,冒氏負才使氣,輕財高義,剛毅沉穩,疾惡如仇,眼界甚高,終身沒有涉足官場。
冒襄溫文爾雅,崇尚名節,才氣橫溢,風流倜儻,與侯方域、陳貞慧、方以智並稱“明末四公子”。他們年齡相仿,意氣相投,或結伴同遊,或詩酒唱和,或抨擊閹黨,或議論朝政,希望改革政治,挽救國家危亡。冒襄雄才大略、英豪氣概領一時之秀,官僚家庭和傳統思想的影響使他與政治結下了不解之緣。他領導復社、幾社,主持東南文柄,“勵經濟,脩名節,不以功名勢利爲念”。一心想施展抱負,建功立業。在南京時經常高朋滿座,詩酒唱和,高談闊論,以天下爲己任,大有不可一世之概。這也是明末文化的一大特徵。
崇禎三年(1630年)他首赴南京鄉試,因病阻場,結識了復社名流張溥、楊廷樞,由此加入復社,並參與領導事宜。後在秦淮大會東林遺孤,參加起草《留都防亂公揭》,抨擊阮大鋮,產生了較大的影響,使得阮大鋮之流如過街老鼠。公元1644年,李自成的農民軍攻入北京,明亡;隨後,清兵入關,建立大清國。南京的明朝舊臣建立了弘光政權。閹黨餘孽阮大鋮投靠馬士英,當上了南明的兵部尚書兼副都御史,他要報復復社諸君子。冒襄連夜逃往揚州,靠了史可法的蔭庇,才躲過了這場災難。清兵平定全國後,降清的復社成員陳名夏曾從北京寫信給隱居的他,信中轉達了當權人物誇他是“天際朱霞,人中白鶴”,要“特薦”他。但冒襄以痼疾“堅辭”。康熙年間,清廷開“博學鴻儒科”,下詔徵“山林隱逸”。冒襄也屬應徵之列,但他視之如敝履,堅辭不赴。這些都充分表現了他以明朝遺民自居,淡泊明志,決不仕清的心態和節操。他曾自述:“鬻宅移居,陋巷獨處,仍手不釋卷,笑傲自娛。每夜燈下寫蠅頭小楷數千,朝易米酒。”表達了他不事二姓的遺民心態,這一點是冒襄一生中最爲閃光的地方。
與此同時,他緬懷亡友,收養東林、復社和江南抗清志士的遺孤。他曾在如皋撫養抗清志士遺孤二十多人,其中包括“明末四公子”陳貞慧的兒子陳其年、方以智的兒子方中通、方中德,安徽戴本孝兄弟,魏大中的孫子魏允楠等,陳其年在如皋冒府生活長達八年之久。他們的生活、交遊費用全出自冒氏。冒襄在秦淮爲復社子弟講學,場面可觀,堪稱盛會。冒襄還曾在災年施粥贈藥,接濟災民達九個多月。這既說明冒襄講義氣,重友情,憂國憂民,也說明他擁有豐厚的財富。由於冒氏本人從小養尊處優,缺乏創造財富的本領,父親去世以後,開支不減,家境日漸衰落,以致他晚年靠賣字爲生。入清後他不願仕進,終日詩酒自娛,不應鴻博之薦,晚年結廬隱居,是其政治信念的體現。所以他的風節文章在海內深孚重望。他的逝世被世人譽爲“東南故老遺民之流風餘韻於是乎歇絕矣”。
才子佳人結良緣,冒襄不僅是熱血書生,還是風月場上的翩翩公子,據說其人“姿儀天出,神清徹膚……舉凡女子見之,有不樂爲貴人婦,願爲夫子妾者無數”。可見冒襄魅力無窮。自古才子佳人的故事不勝枚舉,而大才子冒襄的情感故事更是別有一番風味。
明朝崇禎十二年(1639年),冒襄來到南京參加科舉考試,在閒談中,他聽到方以智、侯方域對董小宛讚不絕口,不禁對這位傳說中的冰清玉潔的“冷美人”大感好奇。董小宛,名白,字青蓮,又名宛君,因父母離異生活貧困而淪落青樓。她容貌秀麗,氣質超塵脫俗。董氏名與字均同於李白,是因仰慕唐代大詩人李白而起的。她與秦淮南曲名妓柳如是、顧橫波、馬湘蘭、陳圓圓、寇白門、卞玉京、李香君八人,被時人譽爲“金陵八絕”“秦淮八豔”。小宛生於南曲青樓之中,其母陳氏爲南曲歌妓,其父董旻爲門下清客。小宛自小聰穎,八歲時就跟一班清客文人學詩、習畫、作戲、操琴,十三四歲的時候,琴樣書畫莫不知曉,詩詞文賦樣樣精通。15歲時做的《彩蝶圖》,上有小宛題詞,並有二方圖章印記,還有近人評價很高的題詩。小宛還自幼愛讀屈原的《離騷》,杜少陵、李義山的詩以及花蕊夫人,王珪宮的詞;並編有記載古代才女事蹟的《奩豔》一書。小宛不但才思敏捷,通詩達詞,精琴工畫,擅長崑曲,而且善於食經茶道,董小宛真正算得上是一個多才多藝的大美女。
風流才子冒襄自然十分渴望結識這樣的佳人,尤其是在科考失意之後,更想舒解心中的鬱悶,於是慕名到秦淮河去尋訪董小宛,可惜她外出了,幾次都沒有見着。直到準備離開金陵的前夕,冒襄由方以智引見,終於得以與董小宛在蘇州半塘相晤。當夜董小宛剛剛參加酒宴歸來,正微帶醉意斜倚在牀頭。冒公子只好隔簾相望,稱讚小宛可謂是“香姿玉色,神韻天然”。冒襄自我介紹後,董小宛稱讚說:“早聞四公子大名,心中傾佩已久!冒公子果然是異人!異人!”之後董小宛話語不多,冒襄見她嬌弱不堪,憐惜伊人酒後神倦,坐了不到半個時辰就匆匆離去。就是這半個時辰的交談,卻使董小宛對他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董小宛其實早已經從李香君處聽說了冒襄的才名,和許多秦淮女子一樣,她心中企慕不已。自從那一次見面後,她便開始了對冒襄的期盼和含而不露的追求。雖然董小宛多次向冒襄表示過傾慕,但均未得到他的首肯。後來衆人才知道,風流多情的冒襄早已屬意吳門名妓陳圓圓,並於1641年“訂嫁娶之約”。然而次年冒襄第六次鄉試途經蘇州,重訪陳圓圓時,已是人去樓空,陳圓圓被國丈田弘強買而去,送進了宮中。他遍尋陳圓圓不着,一時心情抑鬱,悵惘無及。於是與朋友一道乘舟夜遊,竟然鬼使神差地又來到了董小宛的門前。
第二次冒董相會,小宛正在病中,也是斜臥牀頭,只是上次帶着淡淡的笑容,這次卻是滿臉的悽愴,一副心力交瘁的樣子。冒襄大有同病相憐之感,滿懷同情地將她寬慰一番。見她病體虛弱,冒襄幾次提出早早歸去,董小宛卻殷勤挽留,兩人直談到深夜才分手告別。小宛告訴冒襄:“我十有八日寢食俱廢,沉沉若夢,驚魂不安。今一見君,便覺神怡氣爽。”沒想到冒公子的神采風姿竟然能起到藥石所不及的作用。
這次相會董小宛向冒襄表達委身之意,然而董小宛的這一番款款深情,冒公子確是始料不及的。冒襄借酒醉敷衍過去,第二天匆忙告別。小宛無奈之下只好說:“既然公子要走,我都梳好妝了,就一路送送你吧。”這一送,就一連送了二十七天,從滸關走到北固,冒襄也一連回絕了她二十七次。到了金山的時候小宛指江發誓說:“妾此身如江水東下,斷不復返吳門!”這樣幾次三番,相送相追,加深了彼此的瞭解,情感愈來愈濃。《影梅庵憶語》中,冒襄偕董小宛同遊金山、蘇州、杭州,登金山時,“山中游人數千,尾餘兩人,指爲神仙”,可謂轟動一時。就在這年冬天,在柳如是的斡旋下,由錢謙益出面給小宛贖身,然後從半塘僱船送到如皋。次年春,冒董結成伉儷,他們在一起幸福地生活了九年。夫妻二人時常彈琴和唱,吟詩作對,遊山玩水,真是一對神仙眷侶。
小宛來到冒家後一洗鉛華,盡心盡力服侍冒襄家人,事事親力親爲。冒襄的母親和正妻也都很喜歡她,不但如此,小宛還要負責督導冒襄的兩個兒子讀書,算是兼任家庭教師,董小宛雖然生性溫柔,但看來卻是非常有管理才能的女性。她到冒家之後,日常瑣事都是由小宛一手操辦,井井有條。可謂是冒襄的賢內助。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小宛有一手過人的廚藝,據說現在揚州的名小吃“董糖”和“董肉”是小宛發明出來。人們把小宛列爲古代十大名廚之一。冒襄自稱在與董小宛共同生活的這九年裏是“折盡一生清福”。
短暫的幸福寧靜生活很快過去了。甲申之變後清軍南下,冒襄一家不得不輾轉逃難。明亡後冒家生活艱難,冒襄大病了三次,全靠董小宛悉心照顧才保住了性命。冒襄患病,都是小宛一路不眠不休地照顧。他後來回憶道:“此百五十日,姬僅卷一破席,橫陳榻旁。寒則擁抱,熱則披拂,痛則撫摸,或枕其身,或衛其足,或欠身起伏,爲之左右翼。”董小宛辛苦侍疾、無微不至,這種勞累的生活,最終吞噬了董小宛年輕的生命。在順治八年(1651年)正月初二,一代名妓董小宛病死在水繪園影梅庵家中,年僅二十八歲。冒襄作《影梅庵憶語》二千四百言以哭之,家人和親友都哀悼不勝。
紋和哲是兩隻豬。他們的童年很坎坷。吃飯的時候,哲總是把最好的留給紋,所以哲很瘦,紋很胖。夏天,他們互相潑水降溫。它是涼的。他們互相依偎着取暖。但是快樂的日子並不長。一個有風的夜晚,哲依偎在紋的身旁,看着熟睡的紋,眼裏充滿了幸福。
“兩個月後,我要把這個胖子送到屠宰場給你買一件新皮衣,寶貝。”主人的聲音從門口傳來。晴天霹靂!哲徹夜不眠。他知道,如果他再這樣下去,文會死的。吃着吃着,哲不再等着紋,而是獨自吞下了。他忍了忍,繼續吃。漸漸地,哲變胖了,紋還是那麼胖。“看你多胖!”別減肥!哲對紋說。起初,我覺得這句話聽錯了。他們生氣地說:“我很胖。這不關你的事。你以爲你是誰?”他們吵了一架,漸漸疏遠了。文一天比一天瘦。哲很高興看到這一點。轉眼間,就快兩個月了。哲想告訴紋真相,但不想讓紋傷心。他把想對文說的話寫在日記裏。噩夢終於結束了。又是一個颳風的夜晚,伴隨着幾聲尖叫,哲被死神帶走了。
紋終於找到了哲的日記。她終於明白了真相。她把日記看了又看,不知道看了多少遍。每次她都哭了起來。哲在日記的最後一頁寫道:“紋,我愛你!如果語言無法表達,我願意用我的生命來證明…”
一隻鳥從花店偷走了花籽,嘴裏銜着幾顆穀粒。當它飛到花園的一角時,禁不住被各種美麗的花吸引住了,就停了下來。“啊!”正當小鳥想要讚美時,一粒花籽落了。小鳥不敢再說什麼,就飛走了。漏出的種子從牆上掉到花園裏。但它在花園的一角。很少有人注意到,但她想在那裏安靜地成長。她試着吸收露水和陽光,希望能像花園裏的其他花兒一樣美麗,希望能引起主人的注意,得到主人的愛。無論多麼艱難,它一定會開出美麗的花朵。這是她的願望。當太陽和月亮在天空中旋轉無數次時,白天它靜靜地吸收太陽,晚上它理解露珠,輕輕地唱着動人的歌。終於有一天,她的願望實現了,她開花了。然而,她並不高興,因爲她在角落裏,沒有人發現她,沒有人跟她說話。每天晚上她只能悲傷地在花園的角落裏唱歌。“也許我的花不漂亮,所以沒有人注意到。”她心裏想,心裏默默地流着淚。花是脆弱的。也許一個生命活在這個世界上是爲了遇見另一個生命。
一天晚上,一隻刺蝟闖進了花園。爲了躲避花園主人的追逐,他儘量跑到最不顯眼的地方躲避。與此同時,他還發現了一朵美麗的花,它唱着悲傷的歌,這在他心中掀起了波瀾。“你是誰?從來沒有見過你。花兒被他的驚訝嚇壞了。“不要害怕。我不會傷害你的。我的名字叫刺蝟。“你呢?”他笑着說。“我?我不明白你的意思。沒有人找到我,也沒有人跟我說話。我不知道我是誰。她很傷心。“我見過和你一樣叫玫瑰的花,但你是我見過的最美麗的。我能晚點給你打電話嗎?”玫瑰嗎?“好吧,謝謝你,刺蝟。”她有生以來第一次笑了。那微微的微笑讓刺蝟驚呆了,從那一刻起,刺蝟愛上了玫瑰。那天晚上,玫瑰給刺蝟唱了一首動人的歌。刺蝟告訴玫瑰很多關於外面世界的趣事。滑稽的玫瑰枝條顫動着。刺蝟喜歡看着玫瑰笑,但是玫瑰從來沒有這麼開心過。黎明時,刺蝟雖不願放棄,卻不得不離開。
“你離開?”羅絲也有些不情願地問。
“是的,但別擔心。晚上見。你好嗎?”
“好的,很高興見到你。”玫瑰綻放出她美麗的微笑。刺蝟又一次,忍不住想要親上玫瑰的臉頰,可是??“啊,真討厭!”在他走近之前,他身上的刺已經先刺到了玫瑰,他突然想起自己是一隻刺蝟。“我很抱歉!我很抱歉!我不會再靠近你。原諒我,好嗎?“沒關係。”羅斯一點也不明白。事實上,她刺痛了刺蝟,但刺蝟沒有說她心裏的痛。
他們是同類,但不是一對。後來,每天晚上月亮升起的時候刺蝟都會來看玫瑰。他們都在開心地開玩笑。但是刺蝟心裏有個疙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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