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法律規定公攤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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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法律規定公攤面積,買房子是我們人生當中最重要的事情之一,關於買房子我們需要了解的事情也是有很多的,當然法律上對於這方面也是有嚴格的規定,以下國家法律規定公攤面積。

國家法律規定公攤面積1

公攤面積國家標準:公攤面積=公攤係數*套內面積;公攤係數=整棟樓的公共使用面積/整棟樓的套內面積。公攤面積包括電梯井、管道井、樓梯間、設備間、保安室、變電室、過道走廊、公共門廳、垃圾道、共用牆體。

法律依據

《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積分攤規則(試行)》第八條

公用建築面積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1、電梯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和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以及其他功能上爲整棟建築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築面積;

2、套(單元)與公用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包括山牆)牆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一、房屋的公攤面積國家標準是多少

1、多樓層的住房,國家明確規定,在7層以下的住宅的公攤率是7%—12%。多樓層建築的樓層數指得是在6層左右的磗混合的建築,而其他的公攤部分的面積也包括外牆的水平投影的二分之一樓梯、樓梯間以及爲每位住戶所提供的服務業務的用房(熱水交換站、水泵房、配電室等等)。一般情況下,這些會佔我們住房建築面積的13%—18%。

而在室內的樓層的高度分爲室內的淨高度(從地板到天花板之間的距離)以及室內的樓層高(從地板到上一個樓層的地板之間的距離)。一般情況下,樓層的高度在2、8米左右,我們樓房裏的室內淨高度在2、65米到2、7米之間。如果我們樓房裏的室內淨高度超過了4、7米以上,就應該按照兩層樓房來計算我們室內的面積。

在7層—11層的住宅的公攤率是10%—16%。一般情況下,小高層的公攤率取決於各樓盤的自己本身情況來決定的。因爲,不同的小高層樓房的公攤是有差異的。如果在地下沒有設備用房,而在底層也沒有任何商鋪和底層架空的情況下,小高層的公攤係數是在10%—15%之間的。而帶有電梯的小高層住戶,公攤的係數在15%—20%之間。

國家法律規定公攤面積

按照國家規定,凡在7層以上的樓層,必須安裝電梯。所以,小高層就屬於配製電梯的範圍之內。這樣樓房的特點就是方便的同時,又能給我們的生活增添一種新的高度。

2、高樓層的住房,12層—33層的住宅公攤率爲14%—24%,爲什麼高樓層住房的公攤面積是最大的呢?因爲,根據建築規模的不同,高樓層的建築一般都會在25層—33層之間。而且,高樓層的住宅也是樓梯高度最高的。

而且,高樓層的建築除了有電梯和電梯前室所佔用的空間之外,安全通道的樓梯也佔用了很多的空間,還有“管道井”、“強電井”以及“弱電井”等等,許多公用的設備也都佔用了很多的空間。所以,高樓層的建築,樓層越高,公攤面積就越大。

3、別墅的住房,國家規定,別墅類型的住房的公攤率是1%—8%,別墅類型的住房包括地下樓層在內的,最多三層樓房的獨棟住宅的形式,其中帶室內的車庫。

一般來說,獨立的別墅是沒有公攤面積的,而聯體的別墅有比較少的公攤面積。獨棟別墅的公用面積分攤的原則就是,在自己這棟樓的裏面和自己這棟樓有連接的建築結構,並且,就只向自己這棟樓的居民提供非盈利性的服務。這些是不符合這個條件的建築,不能計算到公攤面積。

二、分攤面積的.計算是怎樣的

各戶分攤公用建築面積的計算方法,各戶套內面積按比例分攤。

第1步:計算分攤係數,分攤係數=需要分攤的公用面積之和/各套內建築面積之和=(總建築面積之和一各套內建築面積之和)/各戶套內建築面積之和;

第2步:各套房的公用分攤面積=分攤係數×各套內建築面積。

哪些是房屋公攤面積

1、蓋的空中花園應按其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面積。

1、圍護欄外的“花臺”、“花池”不計算面積,與陽臺連通的“花臺”、“花池”參照陽臺性質計算建築面積。

2、路、規劃路屬公共道路,公共道路邊房屋首層的柱廊不計算建築面積。小區內的小區路屬內部路,不算公共道路,小區內房屋首層的柱廊應計算建築面積。

3、共有共用分攤面積計算上,明確市測繪所是以市規劃局的報建圖、《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附圖爲依據。規劃局在報建驗收資料上對公共面積、功能的定性等名稱上固定稱謂。

4、天面的水箱間的面積按面積計算規定計算建築面積。

5、在房屋上的煙道、煙井應按建築物自然層計算建築面積。

6、弧形規劃用地面積計算時,三方同意由規劃局在用地座標列表中提供弧線上的樁點(拐點)座標和圓弧半徑,用地面積按圓弧半徑進行計算。

7、於建築物旁突出地面層高在2米以上的地下室排氣井按規定計算建築面積;獨立的室外地下室排氣井不計算建築面積。

8、上蓋的室外樓梯(單柱或雙柱支承)按各層水平投影面積計算,無頂蓋的室外樓梯按其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算。

9、臺中的水道管井、排煙井按建築物自然層計算建築面積,空調機放置位不另計算建築面積。

10、圍護欄外的“花臺”、“花池”不計算面積,與陽臺連通的“花臺”、“花池”參照陽臺性質計算建築面積。

國家法律規定公攤面積 第2張

三、如何解決房屋公攤面積糾紛

三點提示:一是直接找開發商協調,也可向測繪部門或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反映,要求測繪單位重新進行測量,在以上兩種方式都不能解決的情況下,最後還可以通過法院訴訟,由法院指定測繪單位重測。

三種維權辦法中,第一種辦法比較直接有效,但往往需要衆多業主聯合起來,要求開發商給出一個明確的解釋,必要時還可以通過媒體監督解決糾紛,但很多不良開發商會玩“躲貓貓”,採取避而不見和拖而不決的策略,處理起來比較耗時耗力。

第二種辦法的維權成本較高,專家介紹,公攤面積的測量都是以“幢”爲單位,一幢樓中所有套內面積之外的地方都在公攤計算範圍內,如果一戶業主提出申請,意味着需要對整幢樓重新測量,按照現在純住宅1元平米、商住兩用1、7元平米的測繪費用,業主的負擔至少在數千元甚至上萬元。

相比之下,通過法律途徑訴訟解決的辦法實在是無奈之舉,不僅要耗費大量的時間和人力,各種費用的支出也是不可避免的,可以說是三種維權辦法中成本最高的。

國家法律規定公攤面積2

商品房公攤面積有哪些法律規定

根據《建設部商品房銷售面積計算及公用建築面積分攤規則》的有關規定,套內建築面積各部分的計算方式/規定如下:

1、套(單元)內的使用面積

住宅按《住宅建築設計規範》規定的方法計算。其他建築,按照專用建築設計規範規定的方法或參照《住宅建築設計規範》計算。

2、套內牆體面積

商品房各套(單元)內使用空間周圍的維護或承重牆體,分爲共用牆和非共用牆兩種。商品房各套(單元)之間的分隔牆、套(單元)與公用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包括山牆)均爲共用牆,共用牆牆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入套內牆體面積。非共用牆牆體水平投影面積全部計入到套內牆體面積。

3、陽臺建築面積

按國家現行《建築面積計算規則》進行計算。

國家法律規定公攤面積 第3張

4、套內建築面積的計算公式爲:

套內建築面積=套內使用面積+套內牆體面積+陽臺建築面積

5、公用建築面積由以下兩部分組成:

①電梯井、樓梯間、垃圾道、變電室、設備間、公共門廳和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以及其他功能上爲整棟建築服務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築面積;

②套(單元)和公用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以及外牆(包括山牆)牆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6、公用建築面積計算原則

凡已作爲獨立使用空間銷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車棚等,不應計入公用建築面積部分。作爲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計入公用建築面積。

公用建築面積按以下方法計算:

整棟建築物的建築面積扣除整棟建築物各套(單元)套內建築面積之和,並扣除已作爲獨立使用空間銷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車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築面積,即爲整棟建築物的公用建築面積。

7、公用建築面積分攤係數計算

將整棟建築物的公用建築面積除以整棟建築物的各套套內建築面積之和,得到建築物的公用建築面積分攤係數。

公用建築面積分攤係數=公用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之和

8、公用建築面積分攤計算

各套(單元)的套內建築面積乘以公用建築面積分攤係數,得到購房者應合理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

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公用建築面積分攤係數×套內建築面積

凡已作爲獨立使用空間銷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車棚等,不應計入公用建築面積部分。

國家法律規定公攤面積3

一、什麼是建築面積?

建築面積包括兩個部分:一部分是套內建築面積,一部分是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它的計算公式是: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

二、什麼是套內建築面積?

套內建築面積包括三個部分:套內使用面積,套內牆體面積,陽臺建築面積。它的計算公式是:套內建築面積=套內使用面積+套內牆體面積+陽臺建築面積。

三、套內牆體面積包括什麼?

套內牆體面積包括兩個部分:一部分是公用牆體面積,一部分是非公用牆體面積。公用牆體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計入套內牆體面積;非公用牆體水平投影面積全部計入套內牆體面積。

四、什麼是分攤用的公用建築面積?

公用建築面積是指由整幢樓的產權人共同所有的整幢樓公用部分的建築面積。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是指每套(單元)商品房依法應當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

公用建築面積和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的產權歸整棟樓購房人共有,購房人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對其享有權利,承擔責任。未經全體共有人或業主大會依法定程序同意,任何人都不得侵佔或改變全樓公用建築空間原始設計的使用功能。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套內建築面積×公用建築面積分攤係數

國家法律規定公攤面積 第4張

五、公用建築面積的分攤原則是什麼?

①公用建築面積的分攤以幢爲單位。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爲本幢內的公用建築面積,與本幢不相連的公用建築面積不得分攤到本幢房屋內。

②爲整幢商品房服務的公用建築面積,由該幢樓各套商品房分攤;爲局部範圍服務的公用建築面積,由受益的各套商品房分攤。多次分攤公用建築面積的,分別計算分攤係數。各套商品房應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爲各次分攤的公用建築面積之和。

③公用建築面積分攤後,不劃分各套商品房分攤的建築面積的具體部位,但任何人不得侵佔或改變原設計的使用功能。

六、那些公用建築面積可以分攤

整幢樓的以下公用面積可以分攤:

①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公用廁所、電(樓)梯前廳、樓梯間、電梯井、電梯機房、垃圾道、管道井、消防控制室、水泵房、水箱間、冷凍機房、消防通道,變(配)電室、煤氣調壓室、衛星電視接收機房、空調機房、熱水鍋爐房、電梯工休息室、值班警衛室、物業管理用房等以及其他功能上爲該建築服務的專用設備用房。

②套與公用建築空間之間的分隔牆及外牆(包括山牆)牆體面積水平投影面積的一半。

③計算建築面積的房屋,層高(高度)均應在2、20米以上(含2、20米,以下同)。

七、哪些公用建築面積不能分攤?

①倉庫、機動車庫、非機動車庫、車道、供暖鍋爐房、作爲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單獨具備使用功能的獨立使用空間。

②售房單位自營、自用的房屋。

③爲多幢房屋服務的警衛室、管理(包括物業管理)用房。

八、面積變了,購房者可以退房嗎?

經有關部門批准以後,商品房的面積可以變更,但要在10日內通知購房者。在接到通知的15日內,購房者可以作出退房的書面答覆。在此期間內未作書面答覆的,視爲同意變更。

開發商沒有在規定的期限內通知,購房者有權退房。如果退房,開發商要承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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