儀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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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範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係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想必許多人都在爲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儀表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強化“以人爲本”安全管理,深入開展安全專項整治,消除事故隱患,防止人身傷害,保證運輸生產安全。有效防止鍋爐傷害,特制定安全措施。
一、發生問題主要原因
1、蒸汽管路多宜發生漏氣漏水,容易發生燙傷事故。
2、鍋爐缺水、超壓會發生設備損壞、鍋爐壓力容器爆炸,造成事故。
3、在鍋爐、容器內檢查檢修作業時,人身不安全因素多。
二、安全控制措施
1、工長堅持每天對當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強調安全注意事項。作業嚴格執行《人標》的規定。規章制度健全,臺帳記錄規範.
2、鍋爐操作人員持有效操作證。作業時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用品。鍋爐平臺扶梯符合安全要求,鍋爐房內物品堆放整齊、道路暢通、清潔衛生。
3、當班人員必須按規定進行巡視、掛牌、進行水錶機能試驗,並認真做好記錄。排污閥、給水截止閥無跑冒滴漏。
4、進入容器作業必須有專人監護並揭掛安全標誌,冬季在容器內嚴禁用木炭等燃料取暖。
5、定期對鍋爐給水、爐水進行分析,數據分析準確,達到規定指標。水位報警器、氣壓表要按規定進行校驗。
6、按期校驗安全閥、壓力錶等安全附件,並有校驗記錄。安全閥每週進行一次手動試驗,並做好記錄。超壓聯鎖保護裝置動作靈敏可靠。
7、操作人員熟悉掌握操作規程、自檢自修等有關的法規和規定。鍋爐附件滿足安全運行要求。是否符合要求,受壓元件聯接處、鋼架、受壓元件可見部件、爐牆無損壞。壓力錶、水位表紅線標註清晰,無滲漏,每班按規定沖洗壓力錶和水位表,沖洗記錄齊全。安全閥啓、回座動作靈敏可靠,定期對安全閥進行試驗,方法正確,記錄齊全。水位報警系統和自動給水、自動斷水功能符合要求,動作準確可靠,高低水位聯鎖保護裝置動作靈敏可靠。運行中的鍋爐發生異常危及安全時,必須按規定緊急停爐,禁止用向火室澆水的方式實行熄火。
8、夜間值班幹部,值班期間抽查不少於一次。
9、車間分管幹部每月抽查不少於二次。
1.目的
規定特殊工種安全管理要求。
2.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特殊工種管理。
3.責任者
安全部、工程部、人力資源部、特種作業人員。
4.程序
4.1特殊工種的範圍
4.1.1起重機械(含電梯)作業;
4.1.2企業內機動車輛駕駛;
4.1.3壓力容器操作;
4.1.4高、低壓電工;
4.1.5電焊、氣割。
4.2特種作業人員基本條件
4.2.1年齡滿18歲,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相應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2.2具備相應工種的安全技術知識,參加國家規定的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考覈併成績合格。
4.2.3符合相應工種作業特點需要的其他條件。
4.3特殊工種人員的監督與管理
4.3.1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4.3.2人力資源部必須建立特殊工種人員檔案。
4.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收繳其特種作業操作證。
未按規定接受複審或複審不合格的;
違章操作造成嚴重後果或違章操作記錄達兩次以上的;
經區級醫院確認健康狀況不適宜繼續從事所規定的特種作業;
離開特種作業崗位達6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應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覈,經確認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4.4特種作業人員作業時必須安全操作,對於違章作業的,公司將對其部門、本人進行嚴格處罰。
爲加強儀器、儀表的管理,控制和優化工藝條件,降低物料消耗,提高產品質量,達到安全穩定運行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1.生產部應根據計量儀器檢測,控制與聯鎖、報警要求的實際情況,建立健全相應的儀器、儀表計量管理和維修機構,明確各級職責,加強儀器、儀表的維護與管理。
2.生產部必須嚴格制定與實施儀器、儀表保管與使用規程、維護檢修規程、安全技術規程等。
3.生產部必須建立帶有工藝控制點的模擬流程圖、儀表安裝施工竣工圖和調校記錄,儀表工作電源系統圖,儀表空氣管道系統圖等基礎技術資料。
4.儀器、儀表日常管理工作
(1)要做到:崗位有責任制、巡迴檢查有規定,使用維護有要求,檢修調校有周期、有計劃,以保證儀器、儀表測量精度,不斷提高儀器、儀表的完好率、控制率和信號聯鎖的投運率。
(2)儀器、儀表使用人員,應對在用儀器進行妥善保管、正確使用,經常保持儀器、儀表的完整和清潔。
(3)儀器、儀表的報廢和更新,由生產部提出申請,報廠分管領導部門組織經濟技術論證。認爲技術先進,性能良好,經濟合理,經上級有關部門批准後,辦理報廢更新手續。
(5)工藝控制的儀表整定參數或繼電保護整定值的變更,均應由廠生產技術部門提出申請,經副廠長或總工以上領導批准後,貫徹執行。
5.儀器、儀表安全運行
(1)儀表空氣、電源、管線保溫蒸汽的供給系統,要經常維護檢查,消除缺陷、保持完好,保證正常供給、安全運行。
(2)儀器、儀表保護器件,聯鎖和報警設施的解除與停用,均應向生產部門提出,報副廠長或總工以上領導或其它授權人批准後,方可執行。
(3)生產部應組織定期或季節性儀器、儀表大檢查,作好事故防範工作,以保證安全可靠運行。
6.基礎資料
(1)儀表專業管理制度、檢維修規程等
(2)DCS、PLC等控制系統臺帳、系統驗收記錄、系統點檢及故障處理記錄、系統修改記錄;系統設計資料、說明書、系統軟件、應用軟件、系統備份盤等。
(3)儀表聯鎖保護系統臺帳、聯鎖原理圖/邏輯圖、聯鎖工作票等。
(4)可燃、毒性氣體報警器臺帳、檢測點分佈圖、儀表說明書、迴路圖、校驗及檢定記錄等資料。
(5)所有儀表的設計資料、圖紙,選型資料、說明書、隨機資料、配套儀表及其它設備資料和相關圖紙,安裝調試記錄、驗收記錄、檢修校驗記錄等。
(6)儀表設備故障及缺陷記錄等。
7.檢查與考覈
(1)公司設備管理部每季度對各使用單位的儀表設備進行檢查。各使用單位設備管理部門應組織本單位的定期檢查或日常檢查。
(2)對儀表設備,按以下技術指標進行檢查、考覈:
a.儀表完好率≥95%;使用率≥95%;控制率≥90%;泄漏率≤0.5‰;
b.分析儀表完好率、使用率≥90%。
c.聯鎖系統投用率爲100%;
d.可燃、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儀的安裝率、完好率和使用率爲100%。
1車間或裝置儀表維護班應建立以下資料:
1.1各裝置用微機管理的儀表設備臺帳和檔案資料;
1.2各裝置儀表彙總表;
1.3儀表維護、檢修操作規程;
1.4所有使用儀表技術說明書;
1.5儀表及其附件檢修校驗單及校驗記錄;
1.6節流元件數據和調節閥計算數據表;
1.7標準儀器檢定合格證書;
1.8裝置儀表自控系統全套圖紙(設備一覽表、儀表安裝土、迴路土、接線圖、聯鎖邏輯圖、聯鎖展開突、帶控制點的工藝流程圖、儀表設計安裝及交工資料等);
1.9 a、b類聯鎖、dcs、ups、plc和工業pc機清單;
1.10交接班記錄本和巡檢記錄本;
1.11各裝置靜密封點統計表;
1.12儀表技術狀況月、季報。
2車間或裝置儀表維護班如需更新、報廢儀表,由車間或裝置儀表維護班提出申請,經設備科審查,報公司主管部門鑑定批准。
3使用單位如需增加和拆除儀表或自控迴路,應提出申請,經生產設備科批准後方可實施。
4凡屬固定資產的儀表設備,應按固定資產管理制度管理。
5儀表設備調出,必須由生產設備科批准,dcs、plc、esd備品備件調出必須報公司生產設備科備案。
6車間或裝置儀表維護班每季度上報儀表自動化狀況,經主管儀表人員彙總簽字,主管領導審覈,按時上報公司生產科,內容包括:
a.本廠儀表設備四率報表;
b.本季度因儀表原因造成裝置停車的事故分析報告;
c.聯鎖解除或投運報表。
7每年年末要對工業自動化儀表設備進行一次統計,並做好年度運行總結。
8主要部位儀表運行發生重大故障時應立即處理並及時上報生產設備科及有關主管領導。
9工業儀表設備a、b、c的分級按公司企業標準計量器具分級管理辦法執行。
10裝置安全聯鎖系統管理按照廠儀表聯鎖系統管理規定執行。
11集散控制系統的管理按照廠dcs管理規定執行。
1、 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分配,做一個有理想、講文明、守紀律的新型工人。
2、堅守崗位,集中思想,嚴格操作;當班時,不看書,不看報,不打瞌睡,不準隨意離開工作崗位。
3、接班前按規定巡邏。檢查好各項設備,包括壓力錶、安全閥系統、
4、 努力學習專業知識,精通業務。鑽研技術,不斷提高操作水平,確保壓力容器安全經濟運行。
5、對壓力容器及輔助設備定期進行檢查,做到安全生產。
6、發現壓力容器有異常現象危及安全時,應採取緊急措施並及時報告單位負責人。
7、對任何有害壓力容器安全運行的行爲,應立即制止。
(一)爲加強壓力容器的安全監察,確保壓力容器的安全運行,避免其爆炸事故的發生,進一步提高壓力容器的安全管理水平,保證礦井及職工的生命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二)礦屬壓力容器的使用、管理人員必須嚴格按本規定執行,否則追究管理人員責任。
(三)空氣壓縮機風包、乙炔氧氣瓶、開水爐均屬壓力容器。
(四)壓力容器由機電科統一管理,並由分管科長具體負責,各使用單位由科、區長兼管壓力容器的安全運行工作。
(五)新購置的壓力容器必須有產品合格證、產品質量證明書,新安裝的壓力容器必須有設計書,否則不準安裝、使用。
(六)壓力容器的操作工必須持證上崗,沒有操作合格證的人員不準操作,否則按違章論處。
(七)乙炔瓶、氧氣瓶由供應科統一負責充氣發放,定期檢驗容器和妥善保管。礦屬使用單位必須有合格證的氧、焊工領取氧氣和乙炔。
(八)井下和井口從事氧氣的焊割作業,必須有書面報告,經礦長批准後進行。操作時容器必須放置在工作地點風流方向的上方,工作點與乙炔、氧氣瓶三者之間在規定的距離內。容器在上下時必須捆綁牢固,而後由信號工通知絞車司機其提升速度小於3m/s。
(九)氧氣瓶上應裝有防震橡膠捲和安全帽,搬運時應將安全帽擰緊,不得甩掉不用。氧氣瓶應防止陽光直接爆曬和靠近高溫熱源和使用鐵器猛擊,且嚴禁靠近易燃品、油脂等,嚴禁使用不完好的氧氣瓶和減壓器。
(十)開水司爐工、蒸汽烘乾設備和主分氣包的工作人員都必須接受安全知識教育,達到應知應會方能上崗。
(十一)壓力容器必須按規定裝設壓力錶、安全閥等安全設施,安全閥的動作壓力不得超過額定壓力的10%,分管科長和技術員應定期到現場檢查、調試和試驗,並定期校驗,不合格嚴禁使用。
(十二)新裝或檢修後的壓力容器應按規定的工作壓力進行試驗,合格後使用。機電科應及時聯繫對運行的鍋爐進行定期校驗。
(十三)壓力容器的安全保護裝置,操作工必須每班檢查一次,專職維修工必須每天檢查一次,分管科長和技術員必須每月檢查一次,並負責按規定的時間進行校驗,做好記錄。
一、防爆電氣設備入井前,必須由機電運輸科電氣防爆員檢查其“產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及安全性能,檢查合格並簽發“入井防爆合格證”後,方准入井。
二、未經機電運輸科防爆員防爆檢查驗收的防爆電器設備,不準入井。
三、防爆設備入井口時,由機電隊井口把鉤工負責查驗防爆設備的“入井防爆合格證”,並在井口信號室登記後方可入井,否則對責任單位每臺(件)每次罰款500-1000元。
四、新進的防爆設備必須帶有“產品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及MA證號,並經電氣防爆員檢驗其防爆性能,符合要求的,張貼“入井防爆合格證”,方可入庫或入井。
五、檢修後的防爆電氣設備,必須經機電運輸科電氣防爆員檢查驗收,符合防爆性能要求的,張貼“入井防爆合格證”,方可作爲完好的電氣設備入庫或投入井下使用。
六、井下防爆電氣設備的運行、維護、檢查和修理,由各單位專職電工負責,必須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項技術要求,並由機電運輸科包片防爆檢查員進行監督,防爆性能遭受破壞的電氣設備,必須立即處理或更換,嚴禁繼續使用,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200元。
本制度由機電運輸科監督執行。
防爆電氣儀表設備管理制度之相關制度和職責,防爆電氣設備工程的設計應符合現行的國家標準和規範要求。1.防爆電氣設備的選型原則是安全可靠、經濟合理。防爆型防爆電氣設備的明顯部位應有清晰的防爆標誌。2.根據爆炸危險場所區域等級對電氣設...
防爆電氣設備工程的設計應符合現行的國家標準和規範要求。
1.防爆電氣設備的選型原則是安全可靠、經濟合理。防爆型防爆電氣設備的明顯部位應有清晰的防爆標誌。
2.根據爆炸危險場所區域等級對電氣設備防爆結構的要求選擇相應的電氣設備。
3.選用防爆電氣設備的級別和組別,不應低於該區域內爆炸性物質的級別和組別。當存在兩種以上爆炸性物質時,應按危險程度較高的級別和組別來選用。
4.爆炸危險場內的電氣設備,應同時符合周圍環境內化學的、機械的、熱的、黴菌以及風沙等不同環境條件對電氣設備的要。
5.防爆電氣設備的運行與維護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程》(試行)規定執行,並定期檢查執行情況。
6.防爆電氣設備的檢修按《爆炸性環境用電氣設備的檢修》和有關規定執行,防爆電氣設備的檢修人應經過防爆電氣設備知識的培訓。
防爆型儀表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危險場所使用的儀表必須符合防爆類型及等級要求。防爆型儀表的明顯部位應有清晰的防爆標誌。危險場所儀表的安裝,配線必須符合防爆類型及等級的技術要求。
2.防爆型儀表檢修時不準更改零部件的結構,材質。
3.在危險場所對原有的防爆型儀表進行更新、改造時,必須審定儀表的防爆性能,不得隨意降低防爆等級。
4.在危險場所新增儀表測控迴路及其他迴路,其防爆等級不得低於區域內其它儀表防爆等級。
5.防爆型儀表設備的操作及維護保養人員應經過培訓,培訓合格後才能上崗。
1.用於腐蝕性介質測量或安裝在易燃、易爆危險場所的在線分析儀表,應符合有關標準規範的規定。
2.各使用單位應建立和健全在線分析儀表運行、維護、校驗、檢修等各種規程。
3.在線分析儀表的操作及維護保養人員應經過培訓,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
4.嚴格執行在線分析儀表和樣品預處理裝置有關定期檢查,定期校驗制度,搞好計劃檢修工作。在線分析儀表和樣品預處理裝置的維護、檢修及校驗應根據《石油化工設備維護檢修規程》(SHS 07005-20xx)的要求及相應在線分析儀表說明書中的要求進行。
5.在線分析儀表和樣品預處理裝置運行時如發現示值異常或故障,維護人員應及時進行處理,並對故障現象、原因、處理方法及結果做好記錄。
6.各種標準儀器應按有關計量法規要求進行周檢,嚴禁使用超期未檢或檢定不合格的標準儀器。標定時應採用經計量行政部門批准、頒佈並具有相應標準物質《製造計量器具許可證》的單位提供的標準氣體。
7.在線分析儀表和樣品預處理裝置的大修隨裝置停工大修進行;大修期間要對在線分析儀表系統進行全面、徹底的清潔工作、要進行系統的調試、診斷、維護和系統聯校工作。參加聯鎖的在線分析儀表還應進行聯鎖迴路確認。
第一條測風儀表的保管實行統一臺帳管理,即測風員使用、科內管理。使用前領取,用完後交回。
第二條維修及保養:
1、爲防止儀器的損壞,在使用時應防止劇烈撞擊和震動。、
2、測風員不能隨意鬆動螺絲與打開護蓋。
3、不要碰撞和撥動翼片,防止因變形而改變性能,致使測值不準。
4、用後擦淨,放入盒內,置於乾燥處保存。
5、儀器損壞後,由科內專管人員負責維修,其它人員一律不準亂拆。
第三條光學瓦檢器的保管、領用、維修進行臺帳管理制度:
1、瓦檢員每人使用一臺儀器,上班領用,下班交回,實行定人定儀器管理。
2、儀器出現問題後交專人修理,任何人不得私自拆開修理。
3、該儀器是光學精密儀器,使用時必須注意維護,避免儀器受到較大震動或衝擊,以防止內部零件發生變位,若發現故意損壞要給予經濟處罰。
4、注意防潮,注意清潔,防止外界雜物、灰塵等由氣路縫隙進入儀器,否則應進行清洗。若儀器發現故障必須停止使用,立即修理。
5、瓦檢器由瓦斯隊負責保管,嚴禁將不合格儀器發放使用,回收時要嚴格檢查,發現損壞、零件短缺,必須落實處理,嚴重的折價賠償。
6、瓦檢器每季交柳林縣計量局校正一次。
一、新設備到礦和檢修後的防爆電氣設備及小型電器,必須經機電運輸科防爆檢查員檢查,符合防爆性能要求,帶有“MA”標誌和防爆標誌,並懸掛入井防爆合格證,方可作爲檢修完好的電氣設備和小型電器入庫或投入井下使用。
二、新購進的防爆電氣設備(包括五小電器),必須具備“產品合格證”、“防爆合格證”、“煤礦礦用產品安全標誌”。缺少任何一種證件或標誌,對供應部門罰款100元/臺,機電運輸科有權拒絕領用,並立即退貨。機電運輸科防爆檢查組,需對新進的防爆電氣設備(包括五小電器)進行全面的防爆性能檢查,發現不合格產品,應立即通知供應部門退換。防爆電氣設備(包括五小電器)在入庫前,由防爆檢查組再次對防爆電氣的防爆性能進行檢查,防爆性能沒有受到破壞要及時粘貼上防爆合格證,並標清檢驗日期及檢查人編號。使用單位在領用防爆電氣設備(包括五小電器)時,有權對已貼上防爆合格證的防爆電氣設備(包括五小電器)再次進行防爆性能檢查,發現不合格現象,可以拒絕領用,並對責任防爆檢查員按20元/臺罰款。
三、防爆設備(包括五小電器)入井,必須有煤安標誌及防爆檢驗合格證,井口把鉤工憑煤安標誌和防爆檢驗合格證方准許入井;無煤安標誌及防爆檢驗合格證的防爆設備入井,發現一次罰井口把鉤工20元,罰責任單位100元。
四、各單位因工程結束或更換工作場所時,機電設備及小型電器一齊進行移交,機電運輸科會同交接雙方共同清點並列出明細,3日內辦理移交轉帳手續。否則,3日以上對責任單位每臺每件每日罰款10元。由於自然災害、埋壓損失的應由使用單位寫出申請。經機電運輸科驗證報礦系統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銷帳處理。
五、各單位損壞、閒置及工程結束後的五小電器,應及時交設備庫銷帳,設備庫對五小電器每月進行清點核對一次,對帳物不符的單位按其原值的50%賠償後,再做銷帳處理。
六、出現失爆的,各責任單位要當班處理,對查出的隱患,責任單位要及時整改,不接受整改通知單的對責任單位罰款500元,對隊長罰款100元;不按整改通知單規定期限整改的,每推遲一天罰款100元。
七、井下在用的防爆電氣設備和五小電器,各使用單位要加強維護,確保其防爆性能良好,滿足《防爆細則》的要求,對於檢查出失爆的,按下列情況分別給予罰款。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一處對責任單位罰款500―1000元;對責任人解除勞動合同,留礦試用3個月,對該單位隊長罰款100元。
1、雞爪子、羊尾巴、明接頭。
2、閒置進線裝置內無擋板和缺密封圈。
3、防爆外殼有裂紋及孔洞。
4、井下違反規定使用非防爆設備及小型電器。
5、一個進線裝置同時穿二根電纜的。
6、觀察室使用普通玻璃的。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一處對責任單位罰款300―500元;對責任人罰款100元,對該單位隊長罰款100元。
1、防爆面的緊固螺栓以及螺旋式喇叭嘴亂扣、鏽蝕等原因緊不到位的或用一隻手的拇、食、中指能使螺旋式喇叭嘴向旋進方向前進超過半圈的。
2、開關及五小電器表面、配件生鏽的。
3、井下電纜、電氣設備及小型電器漏電。
4、防爆型燈具玻璃罩出現鬆動、裂紋、破損的。
5、防爆安全型燈具把壓口改爲羅口的。
6、礦燈出現燈頭破裂、燈頭圈鬆動,玻璃破裂、燈頭密封不嚴、燈鎖失效;燈線破損露芯線、燈線引入裝置損壞密封不嚴、燈線竄動。
7、接線箱與開關內腔或與電機繞組腔通氣的。
8、隔爆面間隙大於0.5mm。
9、隔爆面有大於0.5mm 深傷痕,其長度大於結合面寬度2/3以上的。
10、電纜末端不接裝防爆電氣設備或防爆元件的。
11、電機接線盒盒蓋上反的。
12、在用的螺旋式接線嘴與密封圈之間沒有加金屬墊圈的。
13、密封圈內徑與電纜外徑有大於1mm間隙的或密封圈外徑與進線裝置配合間隙大於2mm者(小線嘴大於1mm者)。
14、密封圈的寬度小於電纜外徑0.7倍的或小於10mm的;厚度小於電纜外徑0.3倍或小於4mm。
15、密封圈與電纜之間有包紮物的。
16、兩個密封圈套用或密封圈切開套在電纜上的。
17、密封圈老化失去彈性、變質、永久變形,有效尺寸配合間隙達不到要求起不到密封作用。
18、防爆電氣設備、電纜的使用,電壓等級高於其標稱電壓等級。防爆電氣設備 內部私自增設零部件,改變其防爆性能的。
19、利用開關控制進線裝置出入動力線的(出入檢漏繼電器、控制迴路電源除外)。
20、閒置的進線嘴用擋板厚度不合格或材質非鋼板的。
21、聯鎖裝置不全、損壞、變形、失靈起不到閉鎖作用的。
22、動力電纜及信號電纜護套破損且露出芯線絕緣面繼續使用的。
23、用螺栓固定的防爆面缺螺栓、彈簧墊。
24、喇叭嘴親嘴的。
25、防爆面螺栓鬆動或彈簧墊壓不平的。
26、螺旋式線嘴擰進小於5扣,壓疊式線嘴手能晃動的。
27、防爆外殼有裂紋、開焊、嚴重變形的(變形長度超過50mm,且凸凹深度超過5mm者)。
28、閒置進線裝置擋板壓在密封圈裏邊的。
29、各種喇叭嘴壓緊程度不夠、壓板鬆,手能輕易把電纜拉出來或晃動的。
30、防爆面鏽蝕嚴重,不定期加油的或有油漆的(鏽蝕用棉紗擦後仍留有鏽蝕斑痕者爲鏽蝕,而只留雲影不算鏽蝕;有油漆的檢查該處間隙不超過規定的不爲失爆)。
31、高沼工作面低爆開關9#線、4#線接地的。
32、操作手柄及按鈕杆與外殼間隙大於0.5mm的。
33、高壓防爆開關接線盒引入鎧裝電纜、電纜膠未超過喇叭盒2/3或電纜膠裂紋芯線相對活動的。
34、防爆外殼內外有鏽皮脫落(鏽皮厚度達0.2mm及以上)的。
35、隔爆設備隔爆腔直接貫通,去掉防爆設備接線盒內隔爆絕緣座的。
36、電氣設備閒置喇叭嘴內擋板外徑與進線裝置配合間隙大於2mm的。
37、電氣設備喇叭嘴內密封圈沒有壓到位的或壓偏。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一處對責任單位罰款200―400元;對責任人罰款50元;對該單位負責人罰款50元。
1、電工帶電作業。
2、非電工人員檢修電氣設備及小型電器。
3、各種安全閉鎖裝置和保護裝備擅自改動或甩掉不用。
4、各種設備檢漏、風電閉鎖、照明綜合保護、電機綜合保護、過流無壓釋放、儀表等安全保護失靈或甩掉不用。
5、用銅、鋁、鐵等代替保險絲。
6、防爆設備不經防爆人員檢查而下井使用。
7、帶電搬遷電氣設備(有專項措施除外)。或臨時作業地點電纜不防護或防護不合格。
8、停電作業時,不檢查瓦斯、不驗電、不放電、不按規定打接地線。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一處對責任單位罰款200元;對責任人罰款50元;對該單位隊長罰款50元。
1、停電作業時不掛停電牌或擅自拿掉停電牌。
2、密封圈與金屬墊圈之間安裝錯位的。
3、電壓在36V以上和由於絕緣損壞可能帶有危險電壓的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構架;鎧裝電纜的鋼帶、鉛皮或屏蔽護套等沒有保護接地。
4、各種開關的保護整定值大於規定值的。
(五)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一處對責任單位罰款100元;對責任人罰款30元;對該單位隊長罰款30元。
1、壓疊式線嘴壓緊電纜後壓扁量超過電纜外徑10%的。
2、密封圈內外徑切割不規範(呈鋸齒狀、平面狀)。
3、電纜護套進入器壁小於5mm的或超過15mm的。
4、防爆面透孔螺栓不透出的(但透出不得超過3 個扣距)。
5、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面使用不合格彈簧墊的。
6、開關架丟失、回收時無開關架者
(六)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一處對責任單位罰款50元;對責任人罰款20元。
1、接地系統不合格。
2、電氣設備及小型電器一臺不完好的。
3、私自拆卸電氣設備或零器件的。
4、接線工藝差、接線室衛生差的。
5、缺少危險標誌牌或隔電板的。
6、開關不上架、開關架損壞或開關架與開關不符的,同一處兩臺以上小件不集中上板的。
7、開關及小型電器的標誌牌丟失的。
(七)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一處對責任人罰款20―100元。
1、井下電氣設備無防爆檢驗合格證的。
2、不按規定進行漏電試驗的。
3、不參加機電例會的。
4、不認真填寫各種記錄的。
5、各種標誌牌、銘牌標註不清、不全的或與實際不符的。
6、接地裝置、開關架、小件板、電纜鉤不及時回收的。
出現上述情況,無特殊原因不及時按通知要求整改的,可對所屬或責任單位每天進行一次處罰。
本制度由機電運輸科監督執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加強儀器儀表及自動控制設備(以下簡稱“儀表設備”)管理工作,提高儀表設備管理水平,保障儀表設備安全經濟運行,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儀表設備管理的主要目標是對儀表設備從規劃、設計、製造、選型、購置、安裝、使用、維護、修理、改造、更新直至報廢的全過程進行科學的管理,使儀表設備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儀表設備是指在我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所使用的各類檢測儀表、自動控制監視儀表、執行器、過程控制計算機系統、分析儀器儀表、可燃(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器及其輔助單元等。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於儀表車間。
第二章管理機構與職責範圍
第五條儀表設備由儀表車間負責歸口管理。儀表車間應設相應崗位和專職技術人員。儀表車間在主管經理領導下,負責公司儀表設備的管理。
第六條儀表車間儀表設備管理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儀表設備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貫徹執行公司儀表設備管理制度、規程和規定。
(二)組織制定和修訂公司儀表設備管理制度、規程、標準和規定。
(三)檢查執行儀表管理制度、規程、標準和規定的情況。
(四)參與新建裝置、更新或技措等重點項目中儀表設備的規劃、設計選型等前期管理工作。
(五)負責審批儀表車間上報的儀表設備零購、更新計劃,彙總到設備採購,負責審批儀表車間上報的儀表設備報廢、儀表檢修計劃。
(六)負責審查或制定公司儀表設備及其系統的技改技措項目計劃。
(七)負責公司儀表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管理工作。
(八)負責審覈公司重要儀表設備的檢修項目及方案,參與重要儀表項目驗收工作。
(九)負責組織儀表設備新產品、新技術的交流及管理經驗交流。
(十)參加公司儀表設備的重大事故調查與分析。及時上報儀表設備事故分析報告,及時上報儀表設備事故分析報告。
(十一)組織建立健全公司儀表設備臺帳及檔案。
第三章儀表設備的前期管理
第七條儀表設備的前期管理是全過程管理中規劃、設計、選型、購置、安裝、竣工、投運階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綜合管理的重要內容,爲使壽命週期費用最經濟,綜合效率最高,必須重視前期管理工作。
第八條儀表設備規劃主要依據企業的生產經營發展方向、安全生產和產品質量保證體系的需要、儀表設備發展動態等因素。儀表車間負責制定本企業儀表設備規劃。
第九條儀表車間應參與新建、改擴建等項目中儀表設備的設計審查,對設計選型的可靠性、維修性、適用性、經濟性、先進性、安全性提出要求,堅持安全可靠、技術先進、經濟合理的原則。
第十條儀表設備購置要堅持質量第一、性能價格比高和壽命週期費用最經濟的原則,嚴格進廠質量驗收,進口設備應有必備的維修配件。
第十一條在新建、改擴建工程中負責儀表設備施工的單位必須具有相應的施工資質,具有按設計要求進行施工的能力,具有健全的工程質量保證體系。儀表設備施工必須按設計要求及《石油化工儀表工程施工技術規範》(sh 3521-1999)進行。
第十二條儀表設備主管部門應參與或負責儀表設備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調試、竣工資料移交等方面的工作。施工單位在移交時,竣工驗收必須按設計要求及《自動化儀表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 50093-20xx)、《石油化工儀表工程施工技術規範》(sh 3521-1999)進行,按照規定程序進行交接。要做到竣工資料齊全,工程竣工驗收資料應包括:
(一)工程竣工圖包括(裝置整套儀表自控設計圖紙及竣工圖);
(二)設計修改文件和材料代用文件
(三)隱患工程資料和記錄;
(六)接地電阻測試記錄;,
(四)儀表安裝及質量檢查記錄;
(五)電纜絕緣測試記錄;
(七)儀表風和導壓管等掃線、試壓、試漏記錄
(八)儀表設備和材料的產品質量合格證明;
(九)儀表校驗和試驗記錄;
(十)迴路試驗和系統試驗記錄;
(十一)儀表設備交接清單;
(十二)報警、聯鎖系統調試記錄;
(十三)智能儀表、dcs、sis、plc組態記錄工作單;
(十四)未完工程項目明細表等。
第十三條儀表設備投用前,運行維護單位應根據設備的特點編制相關規程,開展技術培訓、事故預案演練等工作。
第四章儀表設備分類
第十四條儀表設備按以下類別進行分類:
(一)過程控制系統;
(二)檢測儀表;
(三)控制儀表;
(四)聯鎖迴路儀表;
(五)在線分析儀表;
(六)可燃氣體、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儀;
(七)特殊儀表;
(八)其它儀表。
第五章常規儀表管理
第十五條常規儀表是指一般情況下通用的檢測儀器儀表、控制監視儀表、執行器、輔助單元及其附件、化驗分析儀器儀表等。
第十六條常規儀表選型應考慮以下原則
(一)在滿足生產需要的前提下,儀表選型應綜合考慮其安全可靠性、技術先進性、經濟性。
(二)選用的儀表應是經過國家技術監督部門認可的、取得製造許可證的合格產品。優先選用經gb/t 19000或iso 9000標準認證的產品或符合國際標準的產品。在工程設計中不得采用未經工業鑑定的試製儀表。
(三)儀表選型應考慮企業的現狀和發展規劃,主流機種力求統一。
(四)儀表選型應有利於全廠或區域性的集中控制和集中管理,有利於系統集成、信息集成、功能集成,提高企業生產管理水平。
(五)對於新建或改造裝置的常規儀表配置、選型應遵循《石油化工自動化儀表選型設計規範》(sh 3005-1999)之規定,各企業儀表設備主管部門應參與或組織對設計資料進行審查。
第十七條防爆型儀表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危險場所使用的儀表必須符合防爆類型及等級要求。防爆型儀表的明顯部位應有清晰的防爆標誌。危險場所儀表的安裝,配線必須符合防爆類型及等級的技術要求。
防爆型儀表檢修時不準更改零部件的結構,材質。
在危險場所對原有的防爆型儀表進行更新、改造時,必須審定儀表的防爆性能,不得隨意降低防爆等級。
在危險場所新增儀表測控迴路及其他迴路,其防爆等級不得低於區域內其它儀表防爆等級。
第十八條放射性儀表現場要有明顯的警示標記,安置使用應符合國家規範。
第二十條常規儀表的使用、日常維護、故障處理和檢修要求。
(一)檢維部應建立和健全常規儀表運行、維護、校驗、檢修等各種規程和管理制度。
(二)儀表設備的操作及維護保養人員應經過培訓,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
(三)特殊儀表的維護人員應接受專門培訓,才能進行儀表的維護調校工作;放射性儀表應指定專職維護人員,並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和監測儀器。
(四)嚴格執行儀表設備的定期檢查、強制保養制度,搞好計劃檢修工作。備用儀表應隨時處於完好狀態。
(五)儀表運行時如發現異常或故障,維護人員應及時進行處理,並對故障現象、原因、處理方法及結果做好記錄。
(六)各種標準儀器應按有關計量法規要求進行周檢,嚴禁使用超期未檢或檢定不合格的標準儀器。
(七)當對參加聯鎖的常規儀表進行維護檢修時,應嚴格按照本制度第七章的要求進行。
(八)常規儀表的檢修一般隨裝置停工檢修進行,在檢修前應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檢修計劃,準備必要的備品備件、檢修材料、工具和標準儀器,並制定切實可行的檢修網絡圖。需要外委的檢修項目應辦理外委審批手續。
(九)儀表檢修按《石油化工設備維護檢修規程》(shs 07001~07008-20xx)要求進行;在每個檢修週期內,應對每臺儀表進行檢查校驗。
(十)儀表單機校驗後應進行迴路聯校,參加聯鎖的儀表還應進行聯鎖迴路確認。
第二十一條壓力錶
壓力錶的校驗和維護應符合國家計量部門的有關規定。壓力錶安裝前應進行校驗,在刻度盤上應劃出指示最高或最低壓力的紅線,壓力錶校驗後應加鉛封。壓力錶應根據工作壓力選用。壓力錶錶盤刻度極限值不應小於工作壓力的1.5倍。
第六章控制系統管理
第二十二條
控制系統主要包括集散控制系統(dcs)、安全儀表系統(sis)、可編程控制器(plc)、工業控制計算機系統(ipc)以及在先進過程控制(apc)和優化過程控制(opc)系統中使用的上位計算機等。
第二十三條儀表車間參與公司控制系統的設計、安裝、調試、驗收等階段的全過程管理。
第二十四條新建或改造裝置控制系統的規劃和選型或在原有控制系統進行開發升級改造,儀表設備主管部門應對設計資料進行審查。控制系統的配置、選型,既要保證滿足裝置生產控制的要求,又要具有較高的技術先進性。
第二十五條對已投入使用的控制系統,如果生產工藝要求改變控制方案,或增加儀表迴路,應由工藝提出,生產技術科負責審覈,由儀表車間負責安排儀表人員實施,並做好相關記錄。
第二十六條對控制系統機房的管理,達到以下要求:
(一)機房必須定專人管理。
(二)機房環境必須滿足控制系統設計規定的要求。
(三)機房內嚴禁帶入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不得在機房內堆放雜物,機櫃上禁放任何物品。
(四)機房內應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
(五)機房電纜通道要有防鼠設施,以防鼠害。
第二十七條控制系統的備件管理,達到以下要求:
(一)備品配件要有專門的帳卡,要隨時掌握備件配件的儲備情況,保持一定數量的備品配件儲備,以保證控制系統的穩定運行。
(二)保管儲存控制系統備品配件的環境,必須符合要求的保管條件。
(三)在裝置停工檢修期間,要對備件進行通電試驗,確保其處於備用狀態。
第二十八條爲防止病毒感染,嚴禁在控制系統上使用無關的軟件,也不得進行與控制系統軟件組態無關的作業。做備份用的`移動硬盤、光盤等不準另作他用,也不準在其他計算機上使用。控制系統與信息管理系統間應採取隔離措施,以防範外來計算機病毒侵害控制系統。
第二十九條控制系統的日常維護、故障處理和檢修管理。
(一)每日應定時檢查主機、外圍設備硬件的完好和運行狀況。保證環境條件滿足控制系統正常運行要求;供電及接地系統符合標準;按規定週期做好設備的清潔工作。
(二)系統軟件和應用軟件必須有雙備份,並妥善保管;控制系統的密碼或鍵鎖開關的鑰匙要由專人保管,並嚴格執行規定範圍內的操作內容;系統軟件和主要應用軟件修改應經儀表車間、公司主管總工程師批准後,方可進行;軟件備份要註明軟件名稱、修改日期、修改人,並將有關修改設計資料存檔。
(三)系統運行時如發現異常或故障,維護人員應及時進行處理,並對故障現象、原因、處理方法及結果做好記錄。
(四)控制系統的檢測原則上隨裝置停工大修同步進行。大修時要對系統進行全面、徹底的清潔工作;要進行系統的調試、診斷、維護和系統聯校工作,並對聯鎖系統進行確認;大修期間還要對系統外圍設備進行檢查和測試。控制系統的檢修應按《石油化工設備維護檢修規程》(shs 07008-20xx)要求進行。
(五)加強控制系統故障管理,制定控制系統故障應急預案,不斷提高處理突發故障的能力。
(六)在對系統進行維修操作前,必須做好技術準備工作,杜絕盲目操作。
(七)在檢修前必須檢查並記錄其屬性設置、跳線或開關的位置;拔下的卡件必須立即放到防靜
電塑料袋中,不得隨意擺放。
第三十條儀表車間必須建立系統硬件設備檔案、軟件檔案,建立必要的臺帳,建立《操作日誌》和《維修記錄》,必須建立健全網絡結構示意圖,硬件配件清單和i/o分配表。
第七章儀表聯鎖保護系統管理
第三十一條聯鎖分爲工藝聯鎖和設備聯鎖,根據其重要性,分成a、b兩類。其中關鍵、重要的工藝系統聯鎖和可能涉及發生人身傷害、設備損壞或產品重大質量事故的聯鎖劃爲a類聯鎖。
第三十二條儀表車間根據上述定義將所管裝置內的聯鎖進行分類,彙編整理爲聯鎖分類一覽表,報公司生產技術科進行審覈後,上報到公司;經公司主管總工程師批准後下發執行。
第三十三條聯鎖需要變更(包括設定值、聯鎖程序、原理等的變更)、解除、恢復、取消時,應事先由甲醇車間提出申請,由甲醇車間辦理審批單,生產技術科審覈。在審批單上應寫明原因、實施方案及採取的防範措施,有儀表車間負責實施。
第三十四條a類聯鎖保護系統解除由工藝設備提出,副主任以上人員簽字同意,公司生產科或設備科負責人批准。對涉及裝置和大型設備安全運行的重要聯鎖的解除,生產科根據實際情況上報公司主管總工程師審批。
第三十五條在獲准同意對聯鎖保護系統進行變更、解除、恢復、取消後,實施前必須到安全科辦理聯鎖工作票,票上詳細註明作業依據、作業執行人及作業監護人、作業內容和作業時間等。
第三十六條爲杜絕誤操作,必須採用雙人操作的方式,一人操作、一人現場監護。操作前應細檢查覈對聯鎖狀況,在操作過程中應與工藝操作人員保持密切聯繫。作業完成後,作業人和監護人必須在聯鎖工作票上詳細記錄作業內容並簽字確認。
第三十七條聯鎖的解除期限最長爲6個月。超過6個月仍不能投用的聯鎖必須重新辦理審批單。具備投用條件的聯鎖,應及時辦理恢復投用手續,及時恢復投用。
第三十八條新裝置投料試車前或設備檢修後投運之前,應對所有的聯鎖迴路進行全面的檢查確認、對聯鎖保護系統進行聯校。新裝置的聯鎖檢查試驗由儀表車間組織相關單位在開車前完成,並按試驗結果填寫聯鎖試驗單,由參加聯鎖檢查的人員簽字後作爲資料存檔。裝置修理後聯鎖試驗由儀表車間組織電、儀專業人員會同工藝人員一同進行試驗,按試驗結果填寫試驗單,參加聯鎖試驗的人員要在聯鎖試驗單上簽字。聯鎖試驗單一式三份,設備科、生產科、安全科各保存一份。
第三十九條重要聯鎖保護系統必須有明顯標識。
第四十條新增聯鎖保護系統必須做到圖紙、資料齊全。
第四十一條聯鎖保護系統的緊急停車按鈕,均應設有可靠的護罩。
第四十二條聯鎖系統的盤前開關、按鈕由操作人員負責操作,盤後開關、按鈕由儀表人員負責操作。儀表人員在處理聯鎖系統時,如果需要操作盤前開關、按鈕等,必須事先和工藝負責人聯繫,獲准後由操作人員進行操作。作業完成後,必須及時通知操作人員,由操作人員確認工藝狀況,將開關、按鈕等復位。
第四十三條聯鎖保護系統所用器件(包括一次檢測元件和執行元件)、運算單元等應按各自規定的校驗標定週期進行校驗和標定,通常可借裝置停車大檢修進行檢修、校驗、標定。新更換的元件、儀表和設備必須經過檢驗和標定合格後方可裝入系統。
第四十四條聯鎖保護系統儀表的維護和檢修按《石油化工設備維護檢修規程》(shs 07007-20xx)要求進行。
第四十五條聯鎖保護系統應具有足夠的備品備件,其種類和數量根據儲備標準和備品配件管理規定貯備。
第八章可燃、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儀管理
第四十六條凡新建、擴建、改建的生產裝置及貯運設施,如有可燃、有毒氣體意外泄漏可能的,無論是引進項目還是國內配套項目,必須按照“三同時”原則配備可燃、毒性氣體檢測報警儀。
第四十七條可燃、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儀的配置、選型應嚴格執行《石油化工企業可燃氣體和有毒氣體檢測報警設計規範》(gb 50493-20xx)的規定。報警儀的選型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可燃氣體報警器的功能、結構、性能和質量應符合國家法定要求,並取得國家計量行政部門頒發的計量器具生產許可證、國家指定防爆檢驗部門發放的防爆合格證。
(二)技術先進、質量穩定、反應靈敏、便於維修、保證備品備件的供應。
(三)根據使用場所爆炸危險區域的劃分,選擇檢測器的防爆類型;根據使用場所被檢測的可燃性氣體的類別、級別、組別,選擇檢測器的防爆等級、組別。
(四)當使用場所存在能使檢測元件中毒的硫、砷、磷、鹵素化合物等介質時,應選擇抗毒性檢測器。
(五)多點式指示報警器應具有相對獨立、互不影響的報警功能,並能區分和識別報警場所的位號。
第四十八條可燃、毒性氣體報警器的安裝必須符合有關規範規定的要求。
(一)根據可燃、毒性氣體的密度和主導風向,確定檢測器的安裝高度和位置。
(二)檢測器宜安裝在無衝擊、無振動、無強電磁場干擾的場所。
(三)儘可能減少雨水對檢測元件的影響。
(四)指示報警器或報警器的安裝安置,應考慮便於操作和監測的原則。報警器應有其對應檢測器所在位置的指示標牌或檢測器的分佈圖。
(五)檢測器的安裝和接線應按製造廠規定的要求進行,並應符合防爆儀表安裝接線的有關規定。
第四十九條加強對可燃氣體檢測報警儀的日常維護、故障處理及檢修管理。
(一)檢測器爲隔爆型時,不得在超出規定的條件範圍下使用;在儀表通電情況下,嚴禁拆卸檢測器。
(二)每日巡迴檢查時,應按動試驗按鈕,檢查指示、報警系統是否工作正常;經常檢查檢測器是否意外進水,防止檢測元件浸水受潮後影響其工作性能。
(三)可燃氣體及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儀檢定每年不少於一次,由儀表車間統一安排。根據環境條件和儀表工作狀況,儀表工每三個月通氣一次,檢查和試驗報警儀是否正常,填寫相關紀錄。檢定、校準人員應取得有效的計量檢定員證書。
第五十條可燃氣體報警器每年應全面檢修一次,維護和檢修按《石油化工設備維護檢修規程》(shs 07005-20xx)要求進行。
第五十一條可燃氣體報警器標定時應採用經計量行政部門批准、頒佈並具有相應標準物質《製造計量器具許可證》的單位提供的標準氣體。
第五十二條可燃氣體報警器需停運、拆除、增加,由生產科申請,安全科批准後由儀表車間安排具體施工、作業等。
第九章在線分析儀表管理
第五十三條在線分析儀表的配置、選型應遵循《石油化工自動化儀表選型設計規範》(sh 3005-1999),儀表設備主管部門應參與在線分析儀表的選用和配置。在線分析儀表選型應考慮以下原則:
(一)選用的在線分析儀表應技術成熟、性能可靠,操作、維修簡便。
(二)選用的分析儀表技術應滿足被分析介質的操作溫度、壓力和物料性質的要求;儀表的各種技術指標,必須滿足工藝流程要求。
(三)用於腐蝕性介質測量或安裝在易燃、易爆危險場所的在線分析儀表,應符合有關標準規範的規定。
(四)用於控制系統的分析儀表,其線性範圍和響應時間須滿足控制系統的要求。
(五)當在線分析儀表需要與dcs進行數據通信時,應有通用的通信接口,其通信協議、通信速率應和dcs系統一致。
第五十四條在線分析儀表的使用、日常維護、故障處理和檢修的管理。
(一)在線分析儀表的操作及維護保養人員應經過培訓,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
(二)嚴格執行在線分析儀表有關定期檢查,定期校驗制度,搞好計劃檢修工作。在線分析儀表的維護、檢修及校驗應根據《石油化工設備維護檢修規程》(shs 07005-20xx)的要求及相應在線分析儀表說明書中的要求進行。
(三)在線分析儀表運行時如發現示值異常或故障,維護人員應及時進行處理,並對故障現象、原因、處理方法及結果做好記錄。
(四)各種標準儀器應按有關計量法規要求進行周檢,嚴禁使用超期未檢或檢定不合格的標準儀器。標定時應採用經計量行政部門批准、頒佈並具有相應標準物質《製造計量器具許可證》的單位提供的標準氣體。
(五)對參加聯鎖的在線分析儀表進行維護檢修時,應嚴格按照本制度第七章的要求進行。
(六)對防爆型在線分析儀表進行維護檢修,應嚴格按照本制度第五章第十八條的要求執行。
(七)在線分析儀表的的大修隨裝置停工大修進行;大修期間要對在線分析儀表系統進行全面、徹底的清潔工作、要進行系統的調試、診斷、維護和系統聯校工作。參加聯鎖的在線分析儀表還應進行聯鎖迴路確認。
第五十五條在線分析儀表樣品預處理裝置的日常維護和檢修管理。
(一)嚴格執行樣品預處理裝置定期檢查制度,每日對樣品預處理裝置進行檢查,確保待測樣品溫度、壓力、流量等指標滿足在線分析儀表技術要求。
(二)樣品預處理裝置運行時如發現異常和故障,維護人員應及時進行處理,並對故障現象、原因、處理方法及結果做好記錄。
(三)樣品預處理裝置的維護、檢修應根據制定的規程及樣品預處理裝置說明書中的要求進行。
(四)裝置停工檢修時,應對在線分析儀表的樣品預處理裝置進行檢修,進行全面、徹底的清潔工作和系統調試、診斷、維護工作。
第十章基礎資料管理
第五十六條儀表設備主管部門和公司所屬各部應根據各自的管理職責範圍,建立和完善儀表設備臺帳、檔案和基礎資料。
第五十七條儀表設備主管部門至少應建立儀表專業管理制度、dcs、plc等控制系統臺帳、關鍵設備儀表聯鎖保護系統臺帳及其統計表、可燃、毒性氣體報警器臺帳、重大缺陷記錄、自動化儀表技術狀況表、專業檢查記錄等。
第五十八條儀表車間至少建立健全如下資料臺帳:
(一)儀表專業管理制度、檢維修規程等
(二)dcs、sis、plc等控制系統臺帳、系統驗收記錄、系統點檢及故障處理記錄、系統修改記錄;系統設計資料、說明書、系統軟件、應用軟件、系統備份盤等。
(三)儀表聯鎖保護系統臺帳、聯鎖原理圖/邏輯圖、聯鎖系統統計表等。
(四)可燃、毒性氣體報警器臺帳、檢測點分佈圖、儀表說明書、迴路圖、校驗記錄等資料。
(五)所有儀表的設計資料、圖紙,選型資料、說明書、隨機資料、配套儀表及其它設備資料和相關圖紙,安裝調試記錄、驗收記錄、檢修校驗記錄等。
(六)自動化儀表技術狀況表。
(七)儀表設備故障及缺陷記錄、儀表事故臺帳等。
(八)自控設備一覽表。
(九)在線分析儀表臺帳。
(十)月備品備件臺帳。
第十一章儀表電源、氣源管理
第五十九條儀表氣源管理:
(一)淨化後的氣體中不應含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及腐蝕性氣體(或蒸汽)。在操作壓力下的氣源露點,應比工作環境或歷史上當地年極端最低溫度至少低10℃。
(二)控制室內應設供氣系統壓力的監視與報警。
(三)每日對供氣系統(風罐、閥門、管線、過濾器、減壓閥、壓力錶等)巡迴檢查一次。
(四)每週至少一次對在用的過濾器進行排空(視儀表供氣品質及安裝地點可適當增加排空次數)。定期對裝置最低點處的排污閥進行排空。
第六十條儀表電源管理:
(一)定期對供電系統的各部位進行巡迴檢查,檢查電源箱、電源分配器、各開關、熔斷器等部件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分析處理。
(二)對並聯使用的電源箱,在線檢查其運行情況,每個電源箱的輸出電流均不得超過其額定值。
(三)供電系統中的開關、電源分配器、供電端子排的標識必須準確清晰。對脫落、丟失的標籤,模糊不清的字跡應當及時進行處理。
(四)供電系統的各設備,應當有完善的防止小動物隨意進入的措施。
(五)儀表盤(櫃)的儀表供電開關宜留有至少10%備用迴路。嚴禁從儀表電源上向非儀表負載供電;嚴禁從儀表電源上搭接臨時負載。
(六)控制儀表電源供電系統的配置原則
(七)重要生產裝置控制儀表電源供電系統中應配置ups,確保生產裝置供電系統發生斷電等事故時,其控制儀表能夠正常顯示和可靠動作。
(八)控制儀表電源供電系統的接線方式應簡潔、清晰,電源引自不同迴路的380v/220v母線(以下簡稱低壓母線),所選用的線路、設備、保護裝置等應符合《低壓配電設計規範》gb 50054-1995的有關規定。
(九)控制儀表電源供電系統的配置在滿足生產裝置正常運行後,還可進行ups離線檢修、蓄電池定期維護等工作。
(十)控制儀表電源系統的切換裝置,應能實現無擾動切換,其切換時間應滿足控制儀表的運行要求;低壓母線的直供饋出迴路可根據系統電源質量等情況,配置隔離變壓器或穩壓器。
(十一)在控制儀表電源系統中,要採取防雷、ep諧波吸收裝置保護措施,防止過電壓對控制儀表電源系統的危害。
(十二)具備兩路供電的控制儀表,應具備兩路非同期工頻交流電源同時工作的條件。
(十三)控制儀表電源供電系統的配置,應由儀表專業提出供電要求,電氣、儀表專業共同確定儀表電源供電系統的配置方案。
(十四)下列情況控制儀表應按兩電源或三電源方案配置。
(1)大、中型化工生產裝置、重要公用工程系統的控制儀表及其重要的顯示儀表。
(2)高溫、高壓、易燃、易爆、有毒、腐蝕的生產裝置。
(3)工藝控制、聯鎖多,系統複雜的生產裝置。
(4)重要在線分析儀表(如帶工藝連鎖的儀表等);
(5)大型機組、機泵的監控系統等。
第六十四條控制儀表電源系統的技術管理
普通電源質量指標:
(1)電源電壓:交流220v ±10%。電源頻率:50hz±1hz。
(2)電源瞬間斷電時間應小於用電設備的允許電源瞬間斷電時間。瞬時電壓降:小於20%。
第六十一條
運行管理:
(一)控制儀表電源系統竣工後,由電氣、儀表專業按有關規範共同驗收合格後方可投用。
(二)生產裝置每週期開工投料前須對控制儀表電源供電系統的可靠性進行以下檢驗:
(1)斷開隔離變壓器輸出電源迴路。
(2)斷開ups輸出電源迴路。
(3)同時斷開供隔離變壓器和ups的輸入電源迴路。
檢驗過程中如控制儀表運行正常、生產裝置無異常現象發生,視爲儀表電源供電系統合格。
(4)企業須繪製控制儀表電源一次供電系統圖,並明確電氣、儀表專業的管理界線。
(5)ups的運行管理應按相關說明書的要求進行。
(6)控制儀表電源系統配電裝置的運行管理除按照低壓配電裝置管理要求外還應做好以下工作:
(a)配電裝置上應有電氣一次主接線圖。
(b)儀表和電氣專業須在各自的管轄範圍內積極做好運行、檢查、維護等工作,消除管理盲區。
(c)建立ups臺和蓄電池臺帳及運行、事故、測試等記錄。
(d)ups的故障報警信號應引入控制儀表報警系統。
(e)ups電源裝置輸出端的中性點不應接地。
第六十二條ups管理:
(一)ups是“uninterruptible power system”的縮寫。其譯義是不間斷電源系統,簡稱ups。
(二)對重要負荷使用的ups電源宜採用雙機供電方式,對特別重要的負荷應採用雙機供電。
(三)ups應選用在線式(電網電源質量符合ups輸出標準時,其逆變器在熱備用狀態運行),其接線應簡單可靠。採用單機運行方式。採用兩路獨立電源供電。
(四)ups故障報警信號應送至控制室。
(五)ups應具備良好的運行環境,運行環境溫度以25±5℃爲宜,並採取必要的防塵措施。
(六)操作人員上崗前必須經過系統的理論和實踐培訓。
(七)ups主管技術人員應定期進行運行分析,針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採取預防措施確保安全運行。
(八)ups運行維護人員應具備ups設備專業知識,做好ups運行的技術管理,按規定進行各項操作,定期進行巡視檢查,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記錄並向上級或有關單位彙報。
(九)蓄電池應選用全密封閥控式或鉛酸蓄電池,其後備時間一般爲15min~30min。檢修部必須每年對ups電池進行一次覈對性容量檢查;因生產裝置運行不能檢查的,應制定方案,報請主管領導批准後執行。
(十)對嚴重威脅安全運行的ups設備故障應及時向主管部門彙報,並採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
(十一)儀表隊應制定ups設備的完好標準,並對照標準對設備進行評定工作。
(十二)儀表隊應建立ups臺帳,說明投用日期、型號、使用情況等。
(十三)額定容量:單臺ups帶全負荷時,其負荷率應在50%~60%爲宜。
(十四)基本技術指標
(1)輸入電源質量指標:
輸入電壓:三相380v±15%或單相220v±15%。
輸入頻率:50hz±2.5hz。
(2)輸出電源質量指標:
輸出電壓:220v±5%。
輸出頻率: 50hz±0.5hz。
輸出波形失真率:小於5%。
(3)輸出電源瞬間斷電時間應小於等於20ms。
(4)輸出瞬時電壓降小於10%。
(5)輸出諧波失真率:thd<3%。
(十五)ups及控制儀表電源配電裝置應單獨安裝在室內,要有溫控、除溼措施。室溫保持在16℃~30℃左右,並採取防止化工氣體、高鹽密值空氣腐蝕的措施。
第十二章儀表備品備件管理
第六十三條儀表備品備件管理
儀表車間按有關規定,貯備足夠的儀表備品備件;儀表備品備件申購有儀表車間報到設備科,由供銷部門統一採購。
第十三章檢查與考覈
第六十四條公司儀表車間定期組織儀表設備檢查。
第六十九條對儀表設備,按以下技術指標進行檢查、考覈:
(一)儀表完好率≥95%;
使用率≥95%;控制率≥90%;泄漏率≤0.5‰;
(二)分析儀表完好率、使用率≥90%。
(三)聯鎖系統投用率爲100%;
(四)可燃、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儀的安裝率、完好率和使用率爲10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加強南京化學工業有限公司儀器儀表及自動控制設備(以下簡稱“儀表設備”)管理工作,提高儀表設備管理水平,保障儀表設備安全經濟運行,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中國石化設備管理制度》、《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設備管理辦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儀表設備管理的主要目標是對儀表設備從規劃、設計、製造、選型、購置、安裝、使用、維護、修理、改造、更新直至報廢的全過程進行科學的管理,使儀表設備處於良好的技術狀態。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儀表設備是指在我公司生產、經營過程中所使用的各類檢測儀表、自動控制監視儀表、執行器、過程控制計算機系統、分析儀器儀表、可燃(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器及其輔助單元等。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本部各單位,分公司、子公司參照執行。
第二章管理機構與職責範圍
第五條儀表設備由機動處負責歸口管理。各單位在設備管理部門應設相應崗位和專職技術人員。機動處在主管設備管理的副經理領導下,負責公司儀表設備的管理。
第六條機動處儀表設備管理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儀表設備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貫徹執行集團公司儀表設備管理制度、規程和規定。
(二)組織制定和修訂公司儀表設備管理制度、規程、標準和規定。
(三)檢查各單位執行儀表管理制度、規程、標準和規定的情況。
(四)參與新建裝置、更新或技措等重點項目中儀表設備的規劃、設計選型等前期管理工作。
(五)負責審批公司各單位上報的儀表設備零購、更新計劃,彙總到供銷部採購,負責審批公司各部上報的儀表設備報廢、儀表檢修計劃。
(六)負責審查或制定公司各單位儀表設備及其系統的技改技措項目計劃。
(七)負責公司儀表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管理工作,按時彙總、上報自動化儀表技術狀況表。
(八)負責審覈公司重要儀表設備的檢修項目及方案,參與重要儀表項目驗收工作。
(九)負責組織儀表設備新產品、新技術的交流及管理經驗交流。
(十)參加公司儀表設備的重大事故調查與分析。及時上報儀表設備事故分析報告,督促所屬各單位及時上報儀表設備事故分析報告。
(十一)組織建立健全公司儀表設備臺帳及檔案。
第七條檢維修部儀表設備管理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儀表設備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貫徹執行公司儀表設備管理制度、規程和規定。
(二)參與新建裝置、更新或技措等重點項目中儀表設備的規劃、設計選型等前期管理工作。
(三)上報儀表設備零購、更新、報廢及檢修計劃到機動處。
(四)參加儀表設備及其系統的技改技措項目。
(五)負責儀表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管理工作。
(六)參加運行部重要儀表設備的檢修項目及方案,參與運行部重要儀表項目驗收工作。
(七)組織參加儀表設備新產品、新技術的交流及管理經驗交流。
(八)參加儀表設備的重大事故調查與分析。及時上報儀表設備事故分析報告到機動處。
(九)建立健全儀表設備臺帳及檔案。
(十)制定儀表設備零購、更新、報廢及檢修計劃。
第三章儀表設備的前期管理
第八條儀表設備的前期管理是全過程管理中規劃、設計、選型、購置、安裝、竣工、投運階段的全部管理工作,是綜合管理的重要內容,爲使壽命週期費用最經濟,綜合效率最高,必須重視前期管理工作。
第九條儀表設備規劃主要依據企業的生產經營發展方向、安全生產和產品質量保證體系的需要、儀表設備發展動態等因素。儀表設備主管部門負責制定本企業儀表設備規劃。
第十條儀表設備主管部門應參與新建、改擴建等項目中儀表設備的設計審查,對設計選型的可靠性、維修性、適用性、經濟性、先進性、安全性提出要求,堅持安全可靠、技術先進、經濟合理的原則。
第十一條儀表設備購置要堅持質量第一、性能價格比高和壽命週期費用最經濟的原則,嚴格進廠質量驗收,進口設備應有必備的維修配件。
第十二條在新建、改擴建工程中負責儀表設備施工的單位必須具有相應的施工資質,具有按設計要求進行施工的能力,具有健全的工程質量保證體系。儀表設備施工必須按設計要求及《石油化工儀表工程施工技術規範》(SH3521-1999)進行。
第十三條儀表設備主管部門應參與或負責儀表設備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調試、竣工資料移交等方面的工作。施工單位在移交時,竣工驗收必須按設計要求及《自動化儀表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GB50093-20xx)、《石油化工儀表工程施工技術規範》(SH3521-1999)進行,按照規定程序進行交接。要做到竣工資料齊全,工程竣工驗收資料應包括:
(一)工程竣工圖包括(裝置整套儀表自控設計圖紙及竣工圖);
(二)設計修改文件和材料代用文件
(三)隱患工程資料和記錄;
(四)儀表安裝及質量檢查記錄;
(六)接地電阻測試記錄;
(五)電纜絕緣測試記錄;
(七)儀表風和導壓管等掃線、試壓、試漏記錄
(八)儀表設備和材料的產品質量合格證明;
(九)儀表校驗和試驗記錄;
(十)迴路試驗和系統試驗記錄;
(十一)儀表設備交接清單;
(十二)報警、聯鎖系統調試記錄;
(十三)智能儀表、DCS、SIS、PLC組態記錄工作單;
(十四)未完工程項目明細表等。
第十四條儀表設備投用前,運行維護單位應根據設備的特點編制相關規程,開展技術培訓、事故預案演練等工作。
第四章儀表設備分類
第十五條儀表設備按以下類別進行分類:
(一)過程控制系統;
(二)檢測儀表;
(三)控制儀表;
(四)聯鎖迴路儀表;
(五)在線分析儀表;
(六)可燃氣體、有毒氣體檢測報警儀;
(七)特殊儀表;
(八)其它儀表。
第五章常規儀表管理
第十六條常規儀表是指一般情況下通用的檢測儀器儀表、控制監視儀表、執行器、輔助單元及其附件、化驗分析儀器儀表等。
第十七條常規儀表選型應考慮以下原則
(一)在滿足生產需要的前提下,儀表選型應綜合考慮其安全可靠性、技術先進性、經濟性。
(二)選用的儀表應是經過國家技術監督部門認可的、取得製造許可證的合格產品。優先選用經GB/T19000或ISO9000標準認證的產品或符合國際標準的產品。在工程設計中不得采用未經工業鑑定的試製儀表。
(三)儀表選型應考慮企業的現狀和發展規劃,主流機種力求統一。
(四)儀表選型應有利於全廠或區域性的集中控制和集中管理,有利於系統集成、信息集成、功能集成,提高企業生產管理水平。
(五)對於新建或改造裝置的常規儀表配置、選型應遵循《石油化工自動化儀表選型設計規範》(SH3005-1999)之規定,各企業儀表設備主管部門應參與或組織對設計資料進行審查。
第十八條防爆型儀表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危險場所使用的儀表必須符合防爆類型及等級要求。防爆型儀表的明顯部位應有清晰的防爆標誌。危險場所儀表的安裝,配線必須符合防爆類型及等級的技術要求。
防爆型儀表檢修時不準更改零部件的結構,材質。
在危險場所對原有的防爆型儀表進行更新、改造時,必須審定儀表的防爆性能,不得隨意降低防爆等級。
在危險場所新增儀表測控迴路及其他迴路,其防爆等級不得低於區域內其它儀表防爆等級。
第十九條放射性儀表現場要有明顯的警示標記,安置使用應符合國家規範。
第二十條常規儀表的使用、日常維護、故障處理和檢修要求。
(一)檢維部應建立和健全常規儀表運行、維護、校驗、檢修等各種規程和管理制度。
(二)儀表設備的操作及維護保養人員應經過培訓,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
(三)特殊儀表的維護人員應接受專門培訓,才能進行儀表的維護調校工作;放射性儀表應指定專職維護人員,並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和監測儀器。
(四)嚴格執行儀表設備的定期檢查、強制保養制度,搞好計劃檢修工作。備用儀表應隨時處於完好狀態。
(五)儀表運行時如發現異常或故障,維護人員應及時進行處理,並對故障現象、原因、處理方法及結果做好記錄。
(六)各種標準儀器應按有關計量法規要求進行周檢,嚴禁使用超期未檢或檢定不合格的標準儀器。
(七)當對參加聯鎖的常規儀表進行維護檢修時,應嚴格按照本制度第七章的要求進行。
(八)常規儀表的檢修一般隨裝置停工檢修進行,在檢修前應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檢修計劃,準備必要的備品備件、檢修材料、工具和標準儀器,並制定切實可行的檢修網絡圖。需要外委的檢修項目應辦理外委審批手續。
(九)儀表檢修按《石油化工設備維護檢修規程》(SHS07001~07008-20xx)要求進行;在每個檢修週期內,應對每臺儀表進行檢查校驗。
(十)儀表單機校驗後應進行迴路聯校,參加聯鎖的儀表還應進行聯鎖迴路確認。
第二十一條壓力錶
壓力錶的校驗和維護應符合國家計量部門的有關規定。壓力錶安裝前應進行校驗,在刻度盤上應劃出指示最高或最低壓力的紅線,壓力錶校驗後應加鉛封。壓力錶應根據工作壓力選用。壓力錶錶盤刻度極限值不應小於工作壓力的1.5倍。
第六章控制系統管理
第二十二條
控制系統主要包括集散控制系統(DCS)、安全儀表系統(SIS)、可編程控制器(PLC)、工業控制計算機系統(IPC)以及在先進過程控制(APC)和優化過程控制(OPC)系統中使用的上位計算機等。
第二十三條機動處、儀表隊應參與公司控制系統的設計、安裝、調試、驗收等階段的全過程管理。
第二十四條新建或改造裝置控制系統的規劃和選型或在原有控制系統進行開發升級改造,儀表設備主管部門應對設計資料進行審查。控制系統的配置、選型,既要保證滿足裝置生產控制的要求,又要具有較高的技術先進性。
第二十五條對已投入使用的控制系統,如果生產工藝要求改變控制方案,或增加儀表迴路,應由裝置提出,運行部到生產處辦理審批手續後到機動處,由機動處負責安排儀表人員實施,並做好相關記錄。
第二十六條對控制系統機房的管理,達到以下要求:
(一)機房必須定專人管理。
(二)機房環境必須滿足控制系統設計規定的要求。
(三)機房內嚴禁帶入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不得在機房內堆放雜物,機櫃上禁放任何物品。
(四)機房內應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
(五)機房電纜通道要有防鼠設施,以防鼠害。
第二十七條控制系統的備件管理,達到以下要求:
(一)備品配件要有專門的帳卡,要隨時掌握備件配件的儲備情況,保持一定數量的備品配件儲備,以保證控制系統的穩定運行。
(二)保管儲存控制系統備品配件的環境,必須符合要求的保管條件。
(三)在裝置停工檢修期間,要對備件進行通電試驗,確保其處於備用狀態。
第二十八條爲防止病毒感染,嚴禁在控制系統上使用無關的軟件,也不得進行與控制系統軟件組態無關的作業。做備份用的移動硬盤、光盤等不準另作他用,也不準在其他計算機上使用。控制系統與信息管理系統間應採取隔離措施,以防範外來計算機病毒侵害控制系統,增加信息管理系統必須打報告到機動處,機動處報到公司主管儀表副總工程師批准後安排施工。
【一】員工儀容儀表管理制度
1.頭髮不得染過於鮮豔的顏色,
2.保持面部清潔,工作期間應化淡妝,
3.保持口腔清潔,不吃有味的東西,
4.飾品不可以太誇張,允許左手帶手錶及戒指。不可戴長度超過1釐米的耳環。
5.指甲不宜過長,保持乾淨清潔。
6.上班時間應穿工裝,保持團隊的整體儀容。
7.要勤換衣物,給人清新的味道,不能使用氣味過濃的香水以及護膚品。
8.在店內必須注意自己的儀表,不許吃零食、口香糖,不許玩手機,有特殊情況可以到洗手間或樓道口接聽電話。
9.遵循公司的相關規定,愛護本店的設備,管理好自己的區域,按時上、下班,不得私自調班,店員調班請假需向經理申請。
【二】員工儀容儀表管理制度
1、上班時統一着裝、佩戴胸卡。
2、工作制服應乾淨、整齊。鈕釦要全部扣好,不得敞開外衣、捲起褲腳、衣袖,領帶必須結正,武裝帶紮緊。
3、 制服外衣衣袖、衣領、制服襯衣領口處,不得顯露個人衣物,制服外不得顯露個人物品,如紀念章、筆、紙張、手機、鎖匙扣等,服裝衣袋不得裝過大過厚物品。
4、當值班時間,除因公或經批准外,不準穿着或攜帶制服離開轄區。
【三】員工儀容儀表管理制度
1、服飾着裝:
(1)上班時間必須穿工作服,工作服要整潔,鈕釦要扣齊,不允許敞開外衣,非工作需要不允許將衣袖、褲管捲起,不允許將衣服搭在肩上。
(2)制服外衣衣袖、衣領不顯露個人衣物,制服外不顯露個人物品,服裝衣袋不裝過大過厚物品,袋內物品不外露。
(3)上班統一 佩戴工號牌,工號牌應端正地戴在左前胸胸襟處。
(4)非當班時間,除因工作或經批准外,不穿着工作服或攜帶工作牌外出。
(5)鞋襪穿戴整齊並保持清潔,鞋帶繫好,不允許穿鞋不穿襪,非工作需要不允許打赤腳或穿雨鞋到處走。
(6)當班時間儘量統一穿着黑色平底布鞋或皮鞋,女員工應穿肉色絲襪或白襪,男員工不允許穿肉色絲襪。
(7)不允許穿背心、短褲、拖鞋。
(8)男女員工均不允許戴有色眼鏡,不佩戴多餘首飾。
2、鬚髮:
(1)女員工前發不遮眼,不披髮,不梳怪異髮型。
(2)男員工後髮根不遮領,不蓋耳,不留鬍鬚,不梳怪異髮型。
(3)男女員工不允許剃光頭。
3、個人衛生:
(1)保持手部乾淨,指甲不允許超過指頭兩毫米,指甲不允許殘留污物,不塗有色指甲油。
(2)員工應經常洗澡防汗臭,勤換衣服。衣服因工作而弄溼、弄髒後應及時換洗。
(3)上班前不允許吃異味食品,保持口腔清潔,口氣清新,早晚刷牙,飯後漱口。
(4)保持眼、耳清潔,不允許殘留眼屎、耳垢。
(5)女員工不允許濃妝豔抹,避免使用味濃的劃轉品。
(6)每天上班前應注意檢查自己的儀表,上班時不能再業主面前或公共場所整理儀容儀表,必要時應到衛生間或工作間整理。
4、行爲舉止:
員工的行爲舉止是指員工在日常工作、服務和日常生活中的動作行爲。在服務中員工的行爲舉止直接影響公司的聲譽,恰當合理的行爲舉止不但可以維護公司利益,同時也給業主和客戶留下較深的印象。
儀表聯鎖系統的分類
儀表聯鎖系統按其重要性以獨立的閉環迴路分成a、b兩類。
a類儀表聯鎖系統
(a)涉及全裝置或大範圍停車的儀表聯鎖系統。
(b)關鍵設備和重要工藝系統的儀表聯鎖系統。
(c)關係到人身、設備或產品質量的儀表聯鎖系統。
b類儀表聯鎖系統
除a類以外的儀表聯鎖系統均爲b類。
儀表聯鎖系統的設置和設定值的確定。
1儀表聯鎖系統的設置
在生產過程中儀表聯鎖系統的設置由儀表車間負責,會同生產車間、生產設備科共同編制各生產裝置a、b類儀表聯鎖系統設置清單,經副總工程師或主管副經理審批後發佈實施。
2儀表聯鎖系統設定值的確定
儀表聯鎖系統設定值由儀表車間負責會同有關生產車間制定,生產設備科負責人審批確認。其中設備保護性參數(軸振動、軸位移、軸承溫度、潤滑油壓、密封油壓等)的儀表聯鎖系統須經副總工程師或主管副經理審批確認。所有負責人員都必須執行簽字確認程序。
儀表聯鎖系統的配備
儀表聯鎖系統中報警及控制迴路的配備組成方案由裝置儀表維護班提出。a類儀表聯鎖系統的配備組成方案應由車間、生產設備科負責組織有關部門、車間共同審定,設備部門負責人確認審批。所有負責人都必須執行簽字確認程序。
所有儀表聯鎖的實施由儀表專業或裝置儀表維護班負責,與儀表聯鎖系統有關的其它專業,要按儀表聯鎖系統中的要求條件予以保證。
儀表聯鎖系統的試驗和確認
1.在下列情況下必須對儀表聯鎖系統進行全面的檢查和試驗。
(a)新建裝置在單機或聯動試車前。
(b)單機設備或單元系統檢修後。
(c)裝置大修後。
2.試驗內容
(a)儀表專業或裝置儀表維護班按生產科批准的儀表聯鎖系統設定值按系統迴路開具《儀表聯鎖報警系統試驗記錄》
(b)儀表專業會同工藝、電氣、機修等有關部門共同檢查確認儀表聯鎖系統對電源、氣源、工藝環境外部條件的要求是否符合規定。
儀表聯鎖系統的投運由生產車間生產主任負責。通知該裝置儀表維護班長,儀表維護班長指定專人將該系統迴路再次檢查確認無誤後,由儀表維護班長向生產車間生產主任報告系統準備完畢。儀表聯鎖系統的投運由生產車間工藝操作人員按操作程序執行。
儀表聯鎖系統的解除
1.儀表聯鎖系統的解除分爲永久性解除和暫時性解除。
2.由於生產原因生產車間要求儀表聯鎖永久性解除,應由生產車間生產主任負責提出。解除前按系統迴路開具《儀表聯鎖系統解除(恢復)申請書》,在解除性質一欄填寫永久字樣,同時附詳細的永久性解除聯鎖的技術報告,上報生產設備科,由生產設備科組織相關部門會籤後,由副總工程師或主管副經理批准,並交儀表專業或裝置儀表維護班組織實施,所有的永久性解除資料分別由儀表專業、生產車間和資料室存檔。
3.由於生產原因要求暫時解除儀表聯鎖系統應由生產車間生產主任負責提出。在解除前按系統迴路開具《儀表聯鎖系統解除(恢復)申請書》交該裝置儀表維護班班長確認。如該聯鎖系統迴路無需實施儀表接線摘除或短接操作,儀表維護班長簽註意見後交由生產工藝操作人員執行。如該聯鎖系統迴路解除需要實施儀表接線摘除或短接操作,儀表維護班長負責制定出具體作業步驟寫在《儀表聯鎖系統解除(恢復)申請書》上並指定專人執行操作,作業完畢報告生產車間生產主任或運行值班長。所有指揮、操作人員都必須執行簽字確認程序。a類儀表聯鎖系統的解除必須經副總工程師或主管副經理批准。
4.由於儀表方面原因要求暫時解除儀表聯鎖系統或某一聯鎖參數時,由該裝置儀表維護班班長負責提出。在解除前按系統迴路開具《儀表聯鎖系統解除(恢復)申請書》經生產車間生產主任或運行值班長審批同意,崗位操作人員確認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後方可將該聯鎖系統迴路解除。操作時要由專人負責實行一人工作、一人監護制,作業完畢報告崗位操作人員。如系統處理完畢需將該聯鎖系統重新投運,應由運行值班長或生產主任確認批准後,由崗位操作人員將該系統聯鎖重新投運。所有指揮、操作、作業人員都必須執行簽字確認程序。
a類儀表聯鎖系統解除必須經副總工程師或主管副經理批准。
自啓動儀表聯鎖系統的定期試驗
備用設備及輔助油泵等的自啓動儀表聯鎖系統,凡工藝條件許可的應每月檢查試驗一次。定期檢查試驗由生產車間工段長負責,試驗前按系統迴路開具《儀表聯鎖報警系統試驗記錄》,儀表、電氣維護班長參加共同進行自啓動聯鎖試驗。試驗結束後,所有指揮、試驗人員都必須執行簽字確認程序。
儀表聯鎖系統的修改
1.儀表聯鎖系統設定值的修改
儀表聯鎖系統設定值的修改由生產車間生產主任負責提出,按系統迴路填寫《儀表聯鎖系統設定值修改任務書》,經生產設備科負責人審批後交儀表車間負責組織實施。儀表維護班長指定專人將該儀表聯鎖系統解除,然後實行一人工作、一人監護進行儀表調整操作,作業完畢報告工藝操作人員。操作人員經生產主任批准後將該儀表聯鎖系統重新投運。所有組織、操作、調整人員都必須執行簽字確認程序。
a類儀表聯鎖系統設定值的修改必須經副總工程師或主管副經理批准。
2.儀表聯鎖系統配備的修改
儀表聯鎖系統配備組成的修改由儀表專業主管,主任負責,按系統迴路提出儀表聯鎖系統配備組成修改方案,經生產設備科負責人審批後交該裝置儀表車間班長負責組織實施。所有組織、審批、實施人員都必須執行簽字確認程序。
a類儀表聯鎖系統配備組成的修改必須經副總工程師或主管副經理批准。
儀表聯鎖系統配備組成的要求
1.儀表聯鎖系統必須具有鑑別第一事故的能力。
2.儀表聯鎖系統電源開關的斷/合位置,旁路開關的投用/解除位置應有明顯的標誌。
3.並列運行的設備或備用設備,與運行設備或同類關鍵設備的儀表聯鎖系統不允許合用一個分電源保險。
4.室外安裝的一次發訊儀表、開關型儀表及電磁閥等有防雨、防水、防濺、防凍措施,行程開關、位置接點等應有防鏽措施,保證接觸良好。
5.儀表聯鎖系統用的一次發訊儀表、繼電器、邏輯塊、cpu、各種插卡及電磁閥等,每一種類與每一規格有一定的備用量。
儀表聯鎖系統的檢修及試驗確認內容
儀表聯鎖系統中的所有一次測量及發訊儀表(包括變送器、流量開關、電接點壓力錶、熱電偶、溫度開關、報警單元、熱電阻、軸位移及軸振動儀表等)都必須檢定校準合格,檢定校準記錄應有檢驗人和審覈人兩人簽字。
儀表聯鎖中的行程開關、閥位及位置開關應有防鏽潤滑,保證接觸良好。
儀表聯鎖系統的切斷閥、放空閥必須經過校驗,其泄漏量及全行程時間必須在規定數值範圍內。
儀表聯鎖系統的電源保險大修時必須更換新品。
在開車前要對所有儀表聯鎖系統按回路進行全面的檢查和試驗,必須做到:
(a)儀表聯鎖系統迴路邏輯關係正確無誤。
(b)關聯的執行機構如電磁閥、切斷閥、放空閥、風門擋板等動作正確、迅速、可靠。
(c)各功能按鈕及開關動作正確,標誌明顯。
(d)所有指示燈、指示框、光字牌、dcs或plc中crt上的顯示狀態、動作正確,顏色符合規範要求。
儀表聯鎖系統檔案及資料管理
儀表專業或裝置儀表維護班負責儀表聯鎖檔案及資料的管理。應備有所負責的各生產裝置儀表系統迴路系統圖,a類及b類儀表聯鎖系統清單,自啓動儀表聯鎖系統清單,儀表聯鎖系統設定值一覽表。
儀表車間應備有a類及b類儀表聯鎖系統清單。
修改後的儀表聯鎖系統圖紙、資料及文件應及時由儀表專業或裝置儀表維護班整理歸檔。
裝置儀表維護班應有所附的生產裝置的儀表聯鎖系統迴路系統圖;a類及b類儀表聯鎖系統清單;自啓動儀表聯鎖系統清單;儀表聯鎖設定值一覽表;修改後的儀表聯鎖系統的圖紙、資料及有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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