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宿舍管理制度彙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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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一般制度是怎麼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學生宿舍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1、學生宿舍實行分時段封閉管理,外部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生宿舍。寄宿生憑有關證件進入,遲歸學生需登記說明情況,經值班教師准許方可進入。
2、不得將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帶入宿舍。嚴禁在宿舍內點明火、私拉亂接電線或使用電器。
3、學生離開宿舍,必須收藏好自己的錢票和貴重物品,及時關鎖好門窗,防止物品被盜丟失。
4、保持宿舍區清潔衛生,堅持每天一小掃,每週一大掃。
5、保持宿舍整潔,地面無紙屑雜物、積水,牆壁無腳印,無蛛網、污垢,無亂張貼、亂塗畫,內外窗臺無灰塵。
6、注意宿舍衛生,勤曬被褥,常開窗通風,保持室內空氣新鮮,無異味。
7、宿舍須安裝紗門、紗窗,定期消毒,做好滅蚊滅蠅工作。
8、盥洗室瓷磚無積垢,便池、水池、地漏內無雜物。拖把、畚箕、垃圾簍保持潔淨,並按要求在指定位置擺放。
9、牀上、桌面物擺有序,牀下、桌下無雜物。衣服及物品一律入各自衣櫃(箱)中。
10、講究個人衛生,不隨便動用他人洗漱物品,不隨地吐痰,不隨地大小便,勤洗頭、洗澡、換衣。
11、按時起牀、就餐、出操、早讀、就寢。
12、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在宿舍內大聲喧譁、嬉戲、打鬧,午休和熄燈後不講話,嚴禁在宿舍從事影響他人休息的各種娛樂或文體活動。
13、學生生病回宿舍要有班主任批條,臨時不住宿須向班主任請假,並在值班教師處登記。外客和非本室學生不得留宿。
14、不得拆卸、損壞、污染宿舍公物和公共設施。人爲損壞宿舍公共設施,由損壞者按規定承擔維修賠償費用。
15、節約用水、用電,隨手關燈、關水籠頭。發生水電故障、門窗鎖損壞,及時報告值班教師安排維修和排除。
16、寄宿生要服從值班老師和學生幹部的管理,自覺遵守規章制度,爭創文明宿舍。
(一)公寓公共場所衛生由學生公寓保潔員清理,室內衛生由住宿學生輪流值日,共同負責。
(二)住宿學生每天起牀後,應疊好被子,清掃地面,整理好房間。
(三)住宿學生應自覺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維護公共衛生,搞好個人衛生,遵守以下規定:
1、不在室內外牆壁上亂張貼字畫,塗寫刻抹、室內鍥釘及粘接各類掛鉤等;
2、將室內的衣物、書籍、生活用品,按指定的地點和規格整齊放好;
3、衛生間乾淨無異味,牆壁、傢俱、門窗無灰塵、無污物、無蜘蛛網;地面、桌面整潔;
4、不亂扔紙屑、果皮等雜物;
5、不向室外潑水、不在室內燒紙;
6、不隨地吐痰;
7、不在室內亂拉鐵絲、繩子等物;
8、將室內垃圾帶到公寓樓外垃圾車內;
(四)檢查制度
1、學生公寓樓長、公寓檢查人員每週定期檢查學生宿舍衛生;
2、院、系(部)輔導員組織學生幹部每週定期檢查學生宿舍衛生;
3、學生處組織專人每月定期檢查學生宿舍衛生;
每週三次檢查結果交公寓辦公室輸入學生宿舍管理系統彙總後存檔,結果作爲學生年終綜合測評依據。
(一)非公寓中心工作人員和住宿學生,未經門衛許可,不得進入學生公寓。
(二)住宿學生和本校職工進入學生公寓必須佩戴本院校徽或主動出示本人證件。
(三)來訪人須主動出示本人證件,並如實填寫會客登記,經允許後,方可進入。
(四)女生樓嚴禁外來人員進入,找人可與值班室值班人員聯繫。
(五)嚴禁將機動車和自行車放入學生公寓。
(六)攜(載)物品出公寓,須主動接受門衛查詢,經值班人員覈查物證相符方可出公寓大門。
(七)學生公寓大門前禁止設攤和停放車輛。
(八)門衛值班人員要忠於職守,嚴格管理,熱情服務,重大和突發事件應及時報告有關人員和部門。
(九)公寓大門晚間關閉時間:每週日-週四22:30,週五、週六23:30。晚歸學生必須主動出示學生證並登記方可進入公寓。
(十)凡違反門衛管理制度,不聽勸阻,無理取鬧,妨礙值班人員工作者,將根據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宿舍是學生在校期間生活、學習、休息和交流思想的重要場所,也是學校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重要陣地。宿舍管理的好壞優劣,直接關係到校風建設,還影響到正常的教學、生活秩序和學生的身心健康。爲了給學生創造一個整齊美觀、秩序優良、清潔衛生、安全舒適的生活環境,使宿舍成爲體現學校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窗口,特制定如下宿舍管理制度:
1、宿舍區的環境安靜、整潔、優美、安全文明,同時儘量做到淨化、美化。
2、宿舍內外應按文明宿舍的要求,保持整潔、清潔、衛生。
3、學生宿舍內應保持門窗完好,牆壁潔淨,地面整潔,空氣新鮮,盥洗室、廁所內保持水籠頭完好,上下水道暢通,小便池無黃鏽臭味,便池內外清潔無垢。
4、宿舍內的一切物品要按規範放置有序,做到毛巾、臉盆、茶杯、熱水瓶、被子、鞋子等六個一條線,垃圾應倒入指定的地方。
5、愛護公物,節約水電,隨手關水籠頭,不得隨意張貼字畫或亂刻亂塗、亂寫、亂畫、
亂釘釘子,對學校配置的公用物品要愛護使用,凡損壞或遺失應及時向宿管中心報告並按規定賠償,凡屬非人爲損壞的公物,也應及時向宿管中心報告,以便及時維修。
6、宿舍內不得私拉電線,私接電源插座和擅自使用各種電器,不得燒煮食物,點蠟燭和油燈,一經發現,當場沒收並按規定嚴肅處理。
7、按時就寢,按時起牀,保持宿舍安靜,舉止文明,不大聲喧譁,不起鬨,熄燈後或午休時不準大聲說話、玩樂器、聽收音機和錄音機,熄燈以後不準打牌、下棋等影響他人的不文明 10、講究環境衛生,不準在宿舍內就餐(病者除外),嚴禁向窗外、走廊、陽臺等公共場所潑水和亂丟棄物品(包括紙屑、瓶子等)以保護室內外清潔衛生。
8、注意安全,學生離開宿舍內必須收藏好自己的錢票和貴重物品,最後離開宿舍的學生必須及時關鎖好門窗、水電,如發現失竊或可疑跡象應保護好現場並及時向保衛處報告,嚴禁翻圍牆爬門窗。
9、嚴禁在宿舍內私自留客,男女同學不得在宿舍內互訪、逗留。
10、宿舍作適當調整時,應服從安排,不得無故拖延或拒搬。
11、應服從教師、宿舍管理人員、學生幹部的管理,對不服從管理、不聽勸告、不講衛生、不按規定執行、無理取鬧者,將視情節輕重與認識程度,給予必要的行政處分。
12、根據文明宿舍標準積極開展文明宿舍競賽活動,成績突出的個人和集體予以表彰和獎勵。
爲進一步培養學生良好的生活習慣,加強對學生生活的管理,營造良好的教育環境,促進宿舍的規範化、標準化建設,提高宿舍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規定:
宿舍內外必須保持整潔。要求:
1.各宿舍建立值班制度,每天打掃一次,每週打掃一次。
2.起牀後,學生必須自己鋪牀,疊被子,統一擺放。牀單要平整,牀上的物品要整潔。牀上用品要經常清洗,保持清潔。
3.各種物品應保持清潔並擺放整齊。肥皂盒、熱水瓶、毛巾、牙刷、杯子、書籍、鞋子等應整齊擺放。
4.不要向窗外倒水,也不要亂扔果皮和紙屑。
5.每個人都注意公共場所的衛生。走廊、樓梯不得有垃圾、紙屑、貝殼、痰。廁所、盥洗室應保持乾淨整潔,水槽內不得有雜物。
6.不要在宿舍裏吃東西。(患者除外)
7.嚴格遵守作息制度,不回宿舍上課、自習。特殊情況下需要回牀的,必須得到學生處的批准。
節約用水,使用後立即關閉水龍頭;所有室內設備不得擅自拆卸或移至室外;開窗時應掛上窗鉤,節假日結束離開宿舍時應關閉門窗、電燈,並鎖好門;保護公共財產,對公共財產的損失,按照價格賠償。
1.學生必須按照住宿老師安排的宿舍和牀鋪睡覺。未經住宿老師同意,學生不得擅自改變宿舍和鋪位。
2.學生不允許呆在宿舍裏。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徵得宿舍管理老師的同意。未經允許,學生不得在宿舍接待客人。
3.學生攜帶大件物品離校時,必須使用宿舍管理人員開具的退場單。
4.貴重物品(包括錢袋)妥善保管,不得存放在宿舍內,以防被盜。
5.不得在宿舍內私自燃點煤油爐、點煤油燈、接通電源、使用電器等,以防止火災。
6.男女學生不得隨意進入對方宿舍。住宿生一般不允許請假。特殊情況需要回家時,請提前向班主任和學部請假,並持家長請假單到住宿老師處備案。每天晚上睡覺前,由各宿舍負責人進行點名,並將缺勤名單交給客房服務老師,放假時按學校規定按時返校。
7.住宿生要友愛互助,絕不允許老同學欺負新生。新生要尊重老同學,互相學習,共同進步。
西學生宿舍是校園文化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佈局要美觀大方,體現思想、知識、藝術的和諧統一。
對違反宿舍紀律的學生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
學生宿舍是學生在學校學習、生活、休息和活動的重要場所。爲了維護學生宿舍安全、清潔、舒適的教育環境,培養社會所需要的合格人才,嚴格的紀律和統一的管理是必要的。爲了滿足後勤服務社會化的需要,學生宿舍由學校後勤服務中心管理。爲此,專門制定了學生宿舍管理制度。所有學生必須遵守和執行規則。
作爲大學生,學生宿舍是學生活動的重要場合,它是我們在大學時代溫暖的家,更是學校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爲了創造良好的生活環境,保證正常的生活秩序,我們班級特制定以下宿舍管理制度。
一、 宿舍內務管理規範
1、宿舍內東西擺放整齊,不允許有雜亂東西擺放在外面,每天離開宿舍的時候整理好宿舍內務在離開。
2、執行宿舍人員按牀號輪流打掃衛生制度,保證宿舍的衛生狀況,大家之間彼此提醒監督,保證宿舍的整齊潔淨。
3、被子一律超窗戶的方向擺放,保證大家的牀上用品擺放位置一致,不允許將衣物等雜亂物擺放在牀上。
4、鞋子一律擺放在坐姿底下,且擺放整齊,不允許在別的地方隨便擺放。
5、臉盆等必須放在門口的架子上面,不允許隨便擺放,毛巾疊好整齊的放在臉盆邊上。
6、開水瓶放在櫃子邊的架子下,不允許隨便擺放,不能讓宿舍有水漬。
7、宿舍內的網線有序的貼在牆上,以防蜘蛛網式的網線出現。
8、各宿舍衛生必須在八點之前打掃完畢,以方便阿姨檢查衛生。
9、宿舍人員必須在八點之前起牀,不允許在上課時間睡覺。
二、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愛護消防設施,不得亂動亂用,更不能破壞。
2、宿舍內不準私自拉線,不準私自使用電吹風等電器。
3、禁止將他人留宿,將非本校人員帶進宿舍,親友來訪必須登記之後方可進入。
4、如在宿舍之內發現推銷等可疑人物應及時向管理人員反映。
5、平時不再宿舍應鎖好門,長時間不在宿舍應鎖好門窗。
6、勿將大額現金放在宿舍,貴重物品請妥善保存,以防丟失。
三、學生宿舍學習方面管理
1、各個宿舍之間形成互幫互助的風氣,平時互相督促學習。
2、學習好的同學應積極幫助學習差的同學。
3、各個宿舍爭取使整個宿舍整體拿上獎學金,大家之間形成良性競爭。
宿舍是學生集體生活、學習的重要場所,爲營造安全、衛生、文明的宿舍環境,學校特制定以下學生宿舍管理規定:
1、學生按學校安排的房號和牀號入住,未經學校允許不得入住或擅自調換牀位。中途轉學、退學、休學或開除學籍的必須持德育處或級部開具的證明到宿舍值班室辦理退宿手續,並將行李物品帶離宿舍。
2、嚴禁帶異性、校外人員進入宿舍,禁止私自留宿非本房人員。
3、放假期間要留宿的,必須申請登記,批准留宿的學生,必須遵守學校相關管理規定。
4、遵守宿舍作息時間,按時進出宿舍,上課期間要進入宿舍或在宿舍停留的必須持有請假條或校醫證明。因事、因病不能按時歸宿或不能歸宿的,必須辦理請假手續,並將一聯請假條交至宿舍值班室。
5、遵守午休、晚寢紀律,休息鈴聲響後,不能在走廊或陽臺逗留、走動和外出。開臺燈、講話、玩手機、打電話、放音樂、洗刷、洗漱等一切與休息無關或影響他人休息的活動必須停止。
6、遵守公共秩序,保持宿舍區內安靜,禁止在宿舍區打麻將、打撲克、抽菸、吸毒、喝酒、賭博、買賣物品、高聲喧譁、吹口哨、追逐打鬧、大力關門等。
7、不隨地吐痰,不隨地丟、倒垃圾,不隨地大小便。不打光膀在走廊裏閒逛。離開宿舍區着裝要整齊,女生過肩頭髮要束起,不穿露臍裝、背心、短褲、拖鞋離開宿舍區。不看不健康的音像製品和書籍。
8、同學之間友愛相處,相互幫助,講普通話、用文明語、不罵人、不打架、不拉幫結派、欺壓同學。
9、愛護公共設施,水卡機、風扇、門窗、地面、電話、牀架、洗手盆、水龍頭、消防栓等公共設施不得不得塗污、損壞或搬動位置,自然損壞和人爲損壞都要及時上報,人爲損壞要賠償。
10、節約水電,依據天氣情況開關燈,最後離開宿舍的要關好水和燈扇,晚寢鈴聲向後宿舍所有燈光要關閉。
11、宿舍內的物品要保持潔淨、擺放整齊,室內牆壁、門窗不能釘、帖、掛和畫。飯菜、方便麪、蛋糕或其它影響環境衛生和安全的食品不能帶入宿舍區。
12、室內空氣要保持清新,起牀後要整理好內務,值日生對宿舍公共衛生每天要打掃一至二次,垃圾要及時清理並倒到指定的地方,禁止在宿舍廊道內晾曬衣服、擺放衛生工具和鞋襪等。不得向馬桶內扔雜物以免造成馬桶堵塞,若造成堵塞應立即報告,疏通費由本人或宿舍同學共同承擔。
13、嚴禁從窗口、陽臺、走廊向下傾倒污水、垃圾或雜物。
14、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含打火機)、有毒物品、管制刀具等危險品帶進宿舍,不準在宿舍拍打足球、籃球、排球、乒乓球等。
15、嚴禁在宿舍內燃火燒物、燃點蚊香、蠟燭,嚴禁私接電源和使用任何電器設備。嚴禁爬越走廊和翻牆、翻窗進入宿舍。
16、個人財物要妥善保管,貴重物品不要存放在宿舍,最後離開宿舍的同學要關好窗、鎖好門,鑰匙隨身攜帶。未經允許不得動用他人物品。
17、宿舍舍長是宿舍的負責人,負責安排宿舍值日清潔,午休及晚寢點名和紀律監督,發現不良行爲和突發事件要及時向值班室或班主任報告。
18、服從宿舍生活老師的管理,尊重宿舍生活老師、保潔人員、學校水電工等工作人員的勞動成果。
19、弘揚正氣,樹立集體榮譽感,積極參與“安全文明宿舍”的創建活動。
20、其它管理規定、可參照上述規定或學校其它管理規定執行,如果違反《江東中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的,將給予相應的紀律扣分和處分。
爲了營造“文明、整潔、健康、溫馨”的宿舍文化氛圍,保證住校學生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保證學生正常的學習和學生的身體健康,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宿舍紀律
1、嚴格遵守學生宿舍管理制度,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管理和寢室長的領導。
2、必須按指定的房間定員定位居住,不準擅自調換房間和牀位。
3、必須自覺遵守學校制訂的作息制度,按時就寢和起牀,維護正常的生活秩序。宿舍每晚23:30關門,23:00熄燈,熄滅燈後不得談笑,不得照電筒,不得聽收音機mp3,mp4等,不得發出任何聲音。
4、上課時間不準出入宿舍樓,若有特殊情況,需持班主任證明,經管理員同意後方可進入;晚歸者須登記,方可進入宿舍;多次無故晚歸者,給予通報批評或紀律處分。
5、愛護公物,寢室用的設備和門、窗、牀、門鎖不得損壞,牆壁不得粘貼。損壞者要照價賠償,情節嚴重的要受處分。
6、做好安全保衛工作。貴重物品不帶到學校來,暫時不用的錢可交班主任保管。除家長外,不帶外人進入宿舍。寢室鑰匙不要交給外寢室的人;看到校外的人擅入宿舍、寢室,同學都有責任查問;離校必須關好門窗。
7、保持宿舍安靜。禁止學生在宿舍裏大聲喧譁或播放大音量的音響,午休時間與晚上熄燈後,不準開放音響與吹奏樂器。不準在宿舍樓內打籃球和踢足球.
8、未經允許不得拿走或使用別人的東西。
9、沒有生活老師或值日老師同意,男生不進入女寢室,女生不進入男寢室。
10、不準吸菸、喝酒、打牌、看小說,一經發現按學生管理制度給予處分。
二、寢室衛生
1、每天安排一名值日生打掃寢室,垃圾每次清掃必須倒,值日生要監督寢室衛生的保潔和物品的整齊擺放。
2、被子摺好後統一放在牀上靠窗的一頭,枕頭放在上面,乾淨衣服摺好放在枕下或櫃子裏,換洗衣服放人桶子裏,褥子鋪平拉直,牀上儘量少放其它東西,必須保持整潔。
3、生活用品一律統一排放整齊,詳見“物品擺放一線化要求”。
4、不準在室內、窗外、樓下和廊上亂丟廢物、廢紙,洗用水不準在走廊上亂倒。
5、使用自來水要節約用水,離開時必須關好自來水籠頭,早晨值日生必須關掉燈,搞好衛生工作。
6、不準在宿舍內用餐。
7、個人衛生應該做到“四勤、四不”,勤洗手、剪指甲,勤洗頭、理髮,勤洗澡及換衣,勤漱牙齒;不隨地吐痰及亂丟果殼紙屑,不留長髮,不留長指甲,不躺在牀上看書。
一、高空墜物:
1、定期檢查樓層、陽臺、扶手,消除花盆、磁片等物品墜落隱患。
2、禁止用重物在走廊壓曬衣物。
3、禁止在樓道走廊打球。
4、禁止高空拋物(拋球、拋書本等)。
5、禁止學生在陽臺護欄上,坐、站、躺。
二、用電安全:
1、禁止在宿舍亂拉接電線、網線、電話線。
2、禁止使用違章電器(電熱絲、電熱杯、電飯煲、電水壺、電磁爐等)。
3、提醒同學離開宿舍時切開電源。
4、提醒同學正確使用其它高危電器(如手機充電器、電腦、飲水機等)。
5、禁止私接電線、私裝插座。
6、管理員每週檢查宿舍用電情況並收繳違章電器。
7、小區管理員每天檢查電房電錶運行情況,瞭解宿舍用電動態。
8、電工負責宿舍保險絲的更換,分析用電情況。
9、管理員定期檢查滅火器材、制定火災應急方案。
三、預防火災管理規定
1、管理員定期清理學生宿舍亂拉亂接電線,清理違章用電工具,清理學生宿舍雜物。
2、管理員定期檢查樓道滅火設備及繪製滅火設備有效位置圖。
3、管理員繪製緊急安全通道標誌圖,在各小區顯眼位置公佈。
4、管理員定期宣傳消防安全知識,師生齊抓共管,共同防火。
5、管理員調動各院系學生幹部隊伍,定期檢查宿舍消防安全情況,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防患於未然。
6、組織宿管中心全體員工、學生聯防隊員學習使用消防器材。
四、宿舍區消防設施管理
1、中心定期報告保衛處,要求對消防器材檢查、維修。
2、中心保證重點區域(一樓值班室,一樓梯口),消防器材合格能用。
3、小區加強檢查,制止學生破壞消防器材。
4、不定期舉行消防安全知識講座,在專人指導下進行消防器材使用演練。
五、其它安全:
1、禁止機動車在宿舍區內高速行駛。
2、禁止在宿舍區地面集會、活動。
3、禁止攜帶刀具、水管、槍枝等武器進入宿舍區。
4、禁止在宿舍進行傳銷(推銷)等違紀違法行爲。
爲加強學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事故發生,保護學校財產和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特制訂如下規定:
1、嚴格執行樓棟值班紀律規定,堅守值班崗位;
2、認真做好每日防火安全巡查並按要求填寫《每日防火巡查紀錄本》,及時發現和處理火災隱患;
3、認真做好樓棟公共消防安全設置的管理和維護,嚴禁挪做他用,發現缺損應查明原因並及時上報;
4、認真做好學生樓棟配電房的檢查和管理,嚴禁違規操作;
5、嚴禁在安全門、樓梯和走道堆放雜物,保證學生樓棟安全通道的暢通;
6、嚴禁攜帶酒精、煤氣、汽油等易燃易爆危險品進入學生樓棟;
7、學生宿舍內禁止使用熱得快、電飯煲、電炒鍋、電熱杯、電爐等大功率電器設施,對違規人員,應當場責令整改,不聽勸阻的,可予以沒收處理;
8、嚴禁在學生宿舍內使用明火;
9、嚴格執行學校其他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維護學生宿舍秩序,保障安全。
1、中學生應以《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爲規範》來規範自己的言行舉止。
2、服從生活老師的管理,否則將按校紀校規處理,與老師談話必須文明禮貌語言,不得大聲與老師頂撞。
3、嚴格遵守休息制度,按時起牀、出操、用餐、就寢,若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回宿舍,必須有班主任或科任老師簽名准假條,回宿舍時不能大呼小叫,更不得尖聲怪叫。
4、午休和晚上熄燈後必須上牀休息,並保持室內安靜,不講話、不串寢,不吃零食、方便麪不準帶回寢室。
5、貴重物品及手機、mp3、mp4一律不準帶到寢室。
6、搞好個人衛生,勤洗頭、洗澡,衣服和鞋襪要常換洗,衣着保持整潔,按規定着裝校服,整理好自己的內務,東西擺放有序,做到整齊一致。
7、愛護公工共衛生,不隨地吐痰,不亂扔果皮紙屑。
8、宿舍每天由室長安排,全體同學輪流值日負責打掃衛生,清理垃圾,整理宿舍。
9、愛護宿舍公共設施,如有損壞,照價賠償。
10、不得私拉亂接電線或自帶電器,嚴禁將易燃、易爆等危險品帶入宿舍。
11、進了寢室一律不準關門,以便教師巡視。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爲進一步加強學生宿舍規範化、制度化、人文化、科學化管理,創造和諧禮貌、環境優雅舒適的學習生活環境,推動學院禮貌校風、優良學風和工匠精神建設,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宿管中心負責全院宿舍的統籌管理。系部根據該部門已住宿學生數量以及新生預計招生數量,按男、女分類統計上報宿管中心。宿管中心協調系部依據實際安排宿舍。
第三條學生宿舍實行宿管中心與系部聯合管理機制,系部學生科、宿管中心共同負責學生宿舍的安全、衛生、紀律、設施等日常管理。宿管中心具體負責各項檢查、考覈及問題發現反饋,配合協助總務處、安保處、系部學生科、班主任及值班教師開展宿舍管理工作;總務處、系部學生科、班主任及值班教師負責問題的解決和處理。
第四條住宿學生系已按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的學生。
第二章住宿管理
第五條宿管中心按各系部所需牀位如數分配給系部。系部根據各自實際,安排所屬樓層宿舍、牀位等。入學新生按新生報道入學相關流程,辦理住宿。
第六條學生宿舍的使用、調整,由宿管中心本着相對集中、便於管理、周到服務的原則合理調配。
第七條住宿學生不得自行調換宿舍或牀位,確有特殊情景需要調換,需經系部學生科同意並通知宿管員安排調換。
第八條非本宿舍樓學生或外來人員(包括親屬)未經宿管中心同意,不準進入宿舍樓,嚴禁在宿舍內留宿。
第九條各系部根據實際情景安排學生住宿,在新學期開學兩週後,將學生住宿情景報宿管中心備案。
第十條週末或節假日,留宿學生以班級、系部爲單位認真、清楚填寫週末、節假日回家、留宿名單報與宿管員。名單中若有塗改需班主任在塗改處簽字。因字跡潦草、模糊造成宿管員無法準確覈對學生人數,一切後果由系部自行承擔。週末留宿學生名單經班主任簽字後於週五13:00前報送宿管員。小長假留宿名單由系部學生科彙總,學生科長簽字後於放假前一天報送宿舍管理員。
第十一條寒、暑假原則上不允許學生留校住宿,因學院統一組織的補課、培訓和其他活動等特殊原因需留校住宿,需由系部請示分管院領導同意、批准後報與宿管中心,由宿管中心協調安排學生住宿。寒、暑假因車票等原因學生不能及時離校的,只允許留宿1至2天,按照週末留宿流程辦理。
第十二條學生宿舍實行舍長負責制,每間宿舍設舍長一人,負責本宿舍的管理和服務。主要職責是安排宿舍值日,組織宿舍內務衛生清理,開展宿舍文化和宿舍禮貌建設,負責督導檢查內務、衛生、紀律等。
第十三條宿舍內按規定在牀頭處設置牀卡,登記住宿學生有關信息,便於宿舍管理。
第十四條住宿學生要自覺遵守作息時間,按時起牀、就寢、熄燈,遵守宿舍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影響他人休息。
第十五條學生進入宿舍一律佩戴胸卡,未配帶胸卡者需由班主任或學生科開據證明。否則不得進入。非正常時段需進入宿舍的學生,需由學生科或者班主任開具請假條,憑條進入,宿管中心嚴格登記出入信息。
第十六條宿舍內應堅持安靜,不得大聲喧譁、吵鬧、嬉戲、亂串宿舍等;禁止男女生進入對方宿舍,違者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十七條宿舍內要風清氣正,和諧溫馨,不允許釘釘子,張貼海報,亂寫亂塗亂畫,共同堅持宿舍禮貌整潔。
第十八條建立學生住宿檔案。學生住宿檔案由系部建立並負責管理,新生入學後2個月內需將電子版檔案報送宿管中心備案。學生住宿檔案信息包括宿舍樓號、系別、班級、班主任(輔導員)及聯繫方式,學生姓名、性別、房間號、牀位等信息。畢業班級(工學交替)宿舍數量、人數等信息由系部於學生離校前三個月報與宿管中心。
第三章退宿管理
第十九條住宿學生退學、轉走讀、開除等需退宿,由系部出具退宿證明,會同宿舍管理員查驗宿舍內公物、設施、回收牀位卡。公物、設施等若有損壞,待按價賠償後,方能辦理退宿手續離校。
第二十條學生因畢業和實習離校,需在學院規定的時間內辦理退宿手續,由系部學生科或班主任(輔導員)會同宿舍管理員清點、檢查、驗收宿舍內公物、設施、回收牀卡等。公物和設施等如有損壞,當事人按價賠償,統一到財務處繳費,憑財務處繳費收據,到宿舍管理員處簽字辦理退宿離校手續;因故不能按時退宿,需系部學生科出具證明,宿管中心給予延遲辦理退宿相關手續。
第二十一條走讀、退學、畢業(實習)、開除的學生不得進入學生宿舍,特殊情景需本人申請,經系部學生科批准出具證明方能進入,不得在宿舍內長時間逗留。
第二十二條學生工學交替期間需要在宿舍住宿,需由班主任(輔導員)或系部學生科出具證明,方能安排住宿。
第四章衛生管理
第二十三條學生宿舍衛生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負責管理。公共區域衛生由宿舍管理員組織協同值周學生打掃清理;宿舍內衛生由本室學生負責打掃清理;宿舍樓內公共區域由宿舍管理員負責進行定期消毒。宿管員負責對宿舍內務和衛生進行檢查考覈,建立衛生檢查考覈記錄臺賬,作爲系部年終績效考覈資料,考覈結果在宿舍公告欄公示。宿管中心協助系部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危險違禁品檢查,檢查結果在學院OA進行通報,並作爲系部年終績效考覈依據。
第二十四條宿舍內務衛生標準
1、宿舍走廊地面、樓梯乾淨無污跡、痰跡和雜物;樓梯扶手無灰塵;牆面無腳印、污跡;門窗玻璃潔淨無破損;樓道燈具無灰塵;天棚無蛛網積塵;廁所潔淨無異味;暖氣片、水管及下方無灰塵、雜物。
2、牀鋪平整無雜物,被子疊放標準規範;枕頭整理擺放平整規範,枕下無雜物;牀下鞋子擺放整齊,成一條直線,臉盆按上下牀順序一線擺放牀頭一側;臉盆內潔淨無雜物,盆內毛巾疊成方型緊貼臉盆外沿;牙缸放置臉盆內右側,把手在外,牙刷垂放在牙缸內,毛刷向上;皁盒純淨,放置於牙缸左側。
3、暖瓶潔淨無污漬,根據房間具體方位統一放置在指定位置,把手在外成一線擺放。
4、行李箱按規定位置整齊擺放,無灰塵,美觀整齊。
5、拖把、笤帚、撮子等衛生工具,按拖把在裏、笤帚在外、笤帚垂於撮子次序位置擺放。
6、空牀整潔無雜物,無亂堆、亂放、亂掛現象。
7、宿舍內照明燈、開關、牀、櫃門、窗等公物用品無破損。
第二十五條宿舍衛生檢查考覈由宿管中心和系部共同負責。宿管員發現問題、反映問題,並協助系部及班主任、值班教師解決處理問題。
宿舍衛生內務百分制考覈細則
1、地面(20分):地面、門口有污跡、菸頭、垃圾雜物等,扣1—10分,鞋、臉盆不安規範擺放,扣1-10分。
2、牀鋪(25分):牀單、被褥、枕巾不整潔,牀上堆放雜物,扣1-10分;被子疊放不規範(成方成塊),扣1-10分:被子、枕頭擺放不在牀鋪中軸線,扣1-5分。
3、物品擺放(15分):行李箱不按規範擺放,扣1-3分;空牀上放置雜物,扣1-3分;暖瓶等不淨、擺放不規範,扣1-3分;衛生工具擺放不規範及陽臺雜亂等,扣1-5分。
4、門窗傢俱(10分):門不潔淨有污漬,扣1-3分;窗不明淨,窗簾不整潔,扣1-4分;傢俱不乾淨,擺放不整齊,扣1-3分。
5、衛生間(10分):面盆、便池、水池、地面不整潔,扣1-3分;牆壁有蜘蛛網、污漬,扣1-3分;有異味,扣1-3分。
6、垃圾(5分):宿舍內有垃圾,扣1-3分;門口堆存垃圾,扣1-2分。
7、陽臺(5分):地面牆壁不乾淨有污跡,扣1-3分;衣服晾曬不整齊,扣1-2分。
8、宿舍禮貌(10分):牆壁亂寫、亂塗、亂畫、亂釘釘子,張貼不健康貼畫,無積極向上文化氛圍等,扣1-6分;有吸菸、喝酒、賭博、違章使用電器、不節儉水電等現象,扣1-4分。
第五章財產管理
第二十六條學生宿舍牀、桌、櫃等傢俱及公物用品由總務處統一配置,由宿管中心負責分類編號、設卡登記建賬管理使用。
第二十七條愛護公物,嚴禁人爲損壞門窗、玻璃、牀、桌、櫃等公用物品和水、電、暖、消防等設施。如有損壞遺失由職責人按價賠償,職責無法落實的交由系部學生科處理,落實賠償。
第二十八條未經宿管中心許可,任何人不得私自將宿舍內公物用品帶出或搬出宿舍,不允許私自增加或安裝其他用具設備,一經發現,交由系部學生科嚴肅處理,造成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第二十九條宿舍內傢俱等公物用品及設施損壞或出現故障由宿管員負責向總務處報修。
第六章水電管理
第三十條學生要養成勤儉節儉意識和禮貌生活習慣,自覺節儉資源、能源;樹立節儉光榮,浪費可恥的節儉風尚,厲行節儉反對浪費,做到人走燈滅,人走水關,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
第三十一條光線充足時不得開燈。宿舍管理員負責管理和監督學生在宿舍內節水節電行爲,對違反、不聽勸阻和屢教不改者,除開展批評和教育外,向系部學生科或班主任反映,視情節嚴重程度,根據有關規定上報有關部門作相應處理。
第三十二條宿舍內禁止使用電爐子、電熱杯、電熱器、電熱毯、電飯鍋、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一經發現立即沒收違禁品;並通知系部學生科對使用者給予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三十三條宿舍內禁止增加照明設備、私接電線等,不得私自換用燈泡、燈管等大功率照明設備,違者宿管員通知系部學生科,給予警告處分。
第七章安全治安管理
第三十四條住宿學生應嚴格服從宿舍管理員、值班教師和執勤學生幹部的管理,進取支持配合宿舍管理工作,共同創造安全和諧的`住宿環境。
第三十五條嚴禁在宿舍內喝酒,抽菸;嚴禁在宿舍或陽臺打鬧、攀爬;嚴禁在樓道打籃球、羽毛球、踢足球、滑輪滑等行爲;嚴禁大音量播放各種音頻、視頻或做影響他人學習、休息的事情。違者交由系部學生科或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六條嚴禁在宿舍內聚衆鬧事、打架鬥毆,嚴禁私藏管制刀具,一經發現一律沒收,違者交由系部學生科或學院安全保衛科處理,視情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七條禮貌上網,自覺抵禦淫穢、色情、低俗腐朽等網上信息,養成科學、禮貌、健康上網習慣。嚴禁各種形式的賭博行爲,嚴禁觀看傳播反動、淫穢書刊、視頻、軟件等,違者視情節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八條未經宿管中心批准,不得在宿舍內留宿他人,違者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三十九條熄燈前宿舍管理員及宿管部執勤學生幹部,聯合對各宿舍進行人數清查和紀律檢查,主要檢查住宿學生的到位情景,有無外來人員及串住宿舍現象,對不按規定住宿和對夜不歸宿者及時反饋給值班教師或系部學生科,系部負責聯繫、查找。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紀律處分。
第四十條嚴禁在宿舍樓內燃放鞭炮、焚燒物品、生火做飯,嚴禁使用酒精爐、蠟燭等易燃易爆物品,對違反者從重、從嚴處罰,違反國家治安管理條例者送國家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四十一條未經相關部門批准,嚴禁任何人員進入學生宿舍進行商品買賣或交易活動;違者沒收物品,並反饋給系部學生科或送學院安全保衛科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二條辱罵、侮辱或故意刁難宿舍管理人員,妨礙宿舍管理人員及學生會宿管幹部正常工作的,從重、從嚴給予處理。
第四十三條住宿學生夜間晚歸、夜間外出管理規定。
1、學生應嚴格遵守門衛管理制度。在宿舍關門之前回到宿舍,早晨開門之前不得外出。
2、晚歸學生回到宿舍時,必須持有效證件填寫好晚歸記錄,宿舍管理員認真核實確認其身份後,方能進入宿舍。
3、私自爬窗進入宿舍或爲他人晚歸進入宿舍供給方便者,學校按有關規定從嚴處理。
4、因公外派等原因晚歸的學生,由系部出具相關證明進入宿舍。
5、夜間因生病等緊急情景需外出的學生,由宿管員與夜間值班教師聯繫,由值班教師負責處理。
6、爲本宿舍同學夜不歸宿作假證者,給予警告處分。
7、無正當理由(若不能提交有關證明)夜間晚歸,視情節輕重按相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四條對條例中未列舉的其它違背社會公德,破壞宿舍管理規定的行爲,依照本規定相近條款處理。
第八章住宿教工管理
第四十五條需要在學生宿舍住宿的員工,以部門爲單位提出申請,分管院領導簽字同意後,由宿管中心統一安排。
第四十六條住宿教工要服從宿管中心管理,不允許使用大功率電器,私接電線,自覺遵守宿舍各項規章制度。
第四十七條已搬離學校宿舍的教職工,應及時告知宿管中心並將宿舍鑰匙親自交還給宿管員,不得擅自交給他人,更不能擅自轉給他人居住。
第四十八條搬離宿舍的教職工,搬離前和宿管員共同查看該宿舍內的各項設施、公物。如有損壞、遺失按價賠償。
第四十九條對不遵守宿舍管理規定的教職工,視情節嚴重程度,宿管中心將勒令其搬出宿舍或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五十條在宿舍住宿的餐廳工作人員,因工作需要可到宿管中心領取消防門鑰匙一把,嚴格進出鎖門,如不遵守,勒令其搬出學生宿舍。
第九章寒、暑假住宿師生管理
第五十一條爲便於學院統一管理,原則上不允許師生假期留校住宿,對確需因公留校住宿的師生實行審批備案制度,按照集中住宿的原則安排住宿。
第五十二條貼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師生可申請寒、暑假期間留校住宿:
1、參加學院有關部門、系部組織的社會實踐的師生。
2、參加教學計劃內學習、工學交替和實習的學生。
3、集中培訓、備戰大賽的師生。
4、協助學院相關職能部門或系部進行學校管理工作的學生。
第五十三條寒、暑假留校住宿申請、審批程序:
1、申請寒、暑假期間留校住宿的師生,在學生放假前3天,以系部爲單位供給住宿時間、師生名單、聯繫方式、住宿期間值班教師姓名、聯繫方式,簽署意見,逾期不予辦理。
2、所有假期留校住宿的師生以系部爲單位進行彙總,宿管中心按照學院假期總體住宿計劃進行統籌安排並安排宿管員值班管理。
3、系部因開設專業培訓班需安排外校人員住宿的,以系部名義向學院提出申請,院領導簽署意見後,方可安排住宿。
第五十四條寒、暑假留校住宿學生的收費管理
1、寒、暑假留校住宿的本校學生原則上只收取實際使用的水電費,不另行收取住宿費和管理費。
2、非本校學生借住的,需按學院有關規定繳納住宿費。
第五十五條假期住宿學生的安全管理
1、假期住宿師生的管理以“誰申請,誰負責”爲基本原則。相關部門要指派值班教師負責對假期住宿學生的教育和管理。
2、非本校學生住宿的,所屬部門必須派值班教師負責安全管理,並和宿管員堅持聯繫。
3、假期留校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注意自身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防止各種事故發生。
4、假期留校住宿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院的請銷假制度,與部門值班教師堅持聯繫。如需延長或縮短住宿時間,或中途離校的,應提前向值班教師提出申請,申請需註明外出地點、時間及事由,並通知到宿管員方可離開學校。
5、假期留校住宿師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的作息制度。暑假期間須在22:00前回到宿舍,寒假期間在20:30前回到宿舍。
6、假期留校住宿師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嚴禁私自留宿外來人員,嚴禁私自調換宿舍,嚴禁違章用電,嚴禁賭博酗酒等,並妥善保管好自我的貴重物品。
7、師生在住宿期間,一旦發現有違紀現象,立即取消其在校住宿資格,並按照學院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8、假期借宿我院的外校學生必須嚴格遵守以上安全管理規定,借宿人員安全職責一律由申請住宿部門負責。
第十章實行巡查和職責追究制度
第五十六條建立巡查考覈制度。宿管中心、各系部定期對學生宿舍進行紀律秩序、消防安全、內務衛生、違禁物品、公物設施、記錄臺賬等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反饋上報。系部需將在宿舍內違紀學生處理結果及時反饋給宿管中心。宿管中心負責檢查、落實整改情景並建立巡查考覈臺賬,將巡查考覈結果記錄詳實,作爲年終績效考覈重要依據。
第五十七條建立事故職責追究制度。對宿舍管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和職責事故,根據職責大小依章依規分別追究系部、宿管中心和宿舍管理員的職責,對職責人視問題性質和情節輕重按學院有關規章制度給予相應處理,構成刑事職責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十一章附則
第五十八條本辦法由學生處宿管中心負責解釋。
以上資料由煙臺工貿技師學院友情供給,謹致感激。
爲了進一步提高宿舍管理工作的科學化和規範化水平,我們決定在《學生宿舍管理條例》的基礎上,進一步實施《學生宿舍常規量化管理制度》。具體如下:
一、管理辦法
以宿舍爲單位進行量化考評,由各樓層宿管老師負責每天檢查、督促和打分。同宿舍每位成員的的日常表現,都直接關係到該宿舍的分數高低。量化結果由宿管辦彙總後及時反饋給班主任、年級組、政教處,並按一定比例納入各
班每月的班級工作量化考評之中。
二、量化考覈標準
作息紀律(底分10分/每天)
①早上按時起牀,迅速離宿出早操;
②早讀前、午休後及晚自習前準時離宿,不得滯留在宿舍;
③離開宿舍必須關水、關燈、關空調、關飲水機、關窗、鎖門;
④晚自習後及時歸宿,並迅速完成就寢前的一切準備工作;
⑤準時熄燈,熄燈後保持安靜,不做就寢之外的任何事情;
⑥不準將棋牌、球類、遊戲機、健身器械、管制刀具等帶入宿舍;
⑦不在宿舍樓內追逐、打鬧、喧譁,敲門、開關門要輕聲;
⑧尊重宿管老師和保潔員的勞動成果,配合老師落實各項工作任務。
以上各條如有違反,每項次扣1分。
內務衛生(底分10分/每天)
①個人內務好:被子疊放到位,牀鋪平整潔淨,無雜物堆放;
②門窗潔淨,窗簾齊整,窗臺上物品擺放整齊;
③桌凳擺放到位,桌面整潔無雜物、水跡,桌鬥、箱櫃關閉;
④鞋子統一放置在鞋架上,牀下物品必須排列有序;
⑤櫃子必須關閉,櫃面潔淨,上方無雜物堆放;
⑥地面清掃、拖擦潔淨,垃圾倒掉,清潔工具整齊放置在門後;
⑦牆面潔白:不得在牆壁上塗劃、張貼,不以任何方式污染牆面;
⑧愛護公共衛生:不得在水房、廁所亂拋亂灑,如廁後立刻沖水。以上各條如有不到位者,每項次扣0.5分。
三、量化評比獎勵辦法
1、每日檢查公佈
宿管老師按照量化管理制度的考覈標準(細則),堅持公開、公平、
公正、統一的原則,在對各環節認真檢查的基礎上,對各宿舍每天的作息紀律(底分10分/每天)和內務衛生(底分10分/每天)作出評價(得分)。獲得20分的宿舍即爲當天的“雙佳宿舍”(紀律和衛生均佳),當日張榜表彰;其餘宿舍(特別是較差的)則由宿管老師及時反饋信息,提出整改措施,(與班主任一起)督促迅速改進。
2、每週小結評比
每週將5次,考覈的結果進行小結匯總(各宿舍5次得分相加,滿分爲100分),根據一定的比例劃定合適的分數線(如98分以上)即可評選出當週的雙佳宿舍,該宿舍便可獲得一顆“星”(即給該宿舍門上張貼雙佳宿舍“一星級”過塑獎牌)。以次類推,該宿舍下一週有可能獲得第二顆“星”(獎牌即換成了雙佳宿舍“二星級”)等等。
3、每月評出“文明宿舍”
各宿舍每週可獲一顆“星”(一星級),若連續獲得,可逐周升級爲
二星級、三星級、四星級、五星級、六星級(最高級,即文明宿舍),也就是說,至少需要六週(一個多月,也可用七週、八週甚至更長的時間)纔可以達到六星級,該宿舍即被評爲“文明宿舍”,在該宿舍門上張貼“文明宿舍”過塑獎牌的同時,在全校進行張榜表彰。此後該宿舍進入新一輪的積分,由一星級重新開始。各宿舍獲得的獎牌正常情況下應始終保持,但若出現紀律衛生“雙差”、重大違規、違紀等事件,則應降級(減星數)甚至撤消獎牌。
每天宿舍樓區總值班老師必須堅守崗位,認真負責,並做好值班記錄。上課(含自習)期間學生不得回宿舍,特殊情況須持有班主任簽字的假條,並詳細登記後方可出入。學生不在時外來陌生人員不得進入宿舍。
樓門開啓時間:
早上:5:30——7:10;
中午:12:00——12:50;
晚上19:20——21:45。
注:
1、特殊情況以臨時通知爲準。
2、所有住宿生必須準時出入宿舍樓,非住宿生不得進入宿舍樓。
3、上課(含自習、活動課)期間學生不得滯留或迴歸宿舍,特殊情況(生病等)須持有班主任簽字的專用證明單,並進行詳細登記後方可出入。
4、嚴禁男、女生互竄宿舍,嚴禁男士(含家長)進入女生樓。
5、外來陌生人員確需入樓者,必須出示證明、覈實身份、履行登記手續。
6、實行24小時值班制,值班員要堅守崗位,認真負責,保持值班室內外整潔,杜絕閒雜人員滯留等。
顧縣一中住宿學生違紀處理規定
集體住宿生活必須統一作息時間、統一規章制度、統一嚴格管理。因此,學校已制定和實施了關於宿管工作的一系列條例、辦法、守則、職責等。爲了進一步嚴格落實這些規章制度,我們將對那些集體觀念差、嚴重違規違紀、屢教不改、不適合宿舍生活的住宿生給予嚴肅處理。具體來說,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輕則黃牌警告、記名公佈、扣除量化分,重則責令停宿、退宿,給予校紀處分:
1、晚上不按時(21:45關閉宿舍樓門,宿管老師開始清點各
宿舍人數)歸宿、中午不準時(12:50關閉宿舍樓門)出入者;
2、不能和他人和諧相處、拉幫結派、鬧矛盾、打架鬥毆者;
3、有喝酒抽菸、小偷小摸、自由散漫、進網吧等不良習氣者;
4、竄牀竄宿、高聲喧譁、嚴重影響他人休息、引起公憤者;
5、熄燈後放音響、違規使用電器、造成不安全事故者;
6、惡意污染牆壁、損壞公物、造成嚴重後果者;
7、生活自理能力極差、內務衛生狀況長期得不到改善者;
8、翻越門窗、圍牆,造成惡劣影響者;
其他嚴重違反宿舍有關規章制度者。
以上所有違紀行爲若有發生,均書面通知家長。請同學們認真學習,切實遵守,不抱任何僥倖心理。我們對違規者將嚴肅追究,堅決退宿,毫不姑息。
班級生活委員宿管工作職責
各班應配備兩名生活委員(一男一女),班級宿舍管理工作是一個整體,實行生活委員負責制。生活委員的宿管工作職責如下:
1、檢查、督促本班各宿舍舍長的工作,使舍長能夠切實履職責。
2、每晚熄燈前協助宿管老師清點本班住宿人數、追查落實缺宿者(遲歸或請假等)的去向及原因,準確地向宿管老師通報本班學生當日請假離校等有關情況。
3、每天將本班各宿舍當日量化考評結果(雙佳宿舍公佈情況等)及時反饋給班主任,在班主任的指導與支持下提出整改措施,督促相關宿舍(紀律衛生較差者)及時改進;
4、負責宿舍家園專欄、班級宿舍文化建設等事宜,教育引導大家和諧相處,化解矛盾,消除一切不穩定、不安全因素。
5、監控本班宿舍各種動態,及時與宿管老師、班主任溝通交流,認真完成其它相關任務。
顧縣一中學生宿舍舍長工作職責
各宿舍均實行舍長負責制。舍長的具體職責如下:
1、制定本宿舍衛生輪流值日辦法,檢查督促值日生的工作情況。
2、督促舍員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和作息紀律。晚熄燈前協助宿管老師覈查本宿舍人數、確認缺宿者去向;熄燈後(或午休時)維護宿舍紀律,確保安靜。
3、在宿舍各項工作中應起到模範表率作用,團結和帶領大家融洽相處,互讓互諒,化解矛盾,爭創文明宿舍。
4、經常與生活委員、宿管老師、班主任聯繫溝通,交流信息,提出整改措施,落實各項任務。
5、檢查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時消除各種安全隱患。對宿舍內的重大事態(含打架、抽菸喝酒、串牀串宿、聚集玩鬧、財物失竊、公物損壞、舍友矛盾、生病、情緒異常等)承擔“零報告”責任,即每天有以上事態時要立刻向宿管老師報告,無時也必須報告“沒有”。
特別強調:
在宿舍樓內,有事請先找宿管老師(或一樓門口值班員)!
顧縣一中學生宿舍值日生工作職責
值日生必須聽從舍長的安排,按照本宿舍“值日生表”的輪流順序,認真完成當天的衛生值日工作:
1、每天清掃宿舍兩次,分別在早讀前和下午上課前完成(持“值日生”牌可比其他同學晚5分鐘到教室)。
2、清理窗臺、桌面、地面、櫃子上方等公用場所的物品,使其排列有序、整潔美觀。
3、溼擦桌凳門面,不留水跡污物,桌凳擺放整齊。
4、清掃拖擦地面,垃圾及時到掉;清潔工具整齊擺放在規定位置。
5、關好水、電、門窗等,確保宿舍安全並節約用水用電。
注:個人內務即牀鋪整理、懸掛物清理、牀下物品擺放等每天由個人自行按規定及時完成。)
處好“舍友”關係,共創和諧宿舍
我校是寄宿制中學,同學們大都住在集體宿舍。所謂安居才能樂業,就是說如果和舍友關係融洽,相處和諧,那就有利於大家的身心健康和學習生活;反之如果關係不睦,緊張對立,則會給大家的快樂成長塗上陰影,併產生一系列負面影響。那麼,怎樣才能處理好和舍友的關係呢?
一、共同遵守作息時間
集體宿舍是4—6個人在一起生活,必須有統一的作息制度。對此制度,大家只有共同遵守,才能減少爭執,消除摩擦,維持正常的生活秩序。如果你是“夜貓子”,在別人睡着後,你還洗漱走動,那就會驚醒別人,影響他人休息,進而引起舍友們的不滿。確因特殊情況需晚睡或早起的同學應儘量減少對舍友們的影響。
二、團結友愛
和諧共處
在宿舍,應當以平等的態度對待每一個人。如果你只和一部分人(或某一個人)打得火熱,進進出出都只和這個人在一起,那就容易引起大家的不悅,認爲你不屑與大家交往。結果,你與某個人的關係也許處好了,但卻疏遠了宿舍中的大多數人,這就得不償失了。我們不反對建立有深度的友誼,但決不能以犧牲友誼的寬度和廣度爲代價。所以在宿舍裏,我們應儘量和衆舍友團結友愛,和諧共處。
三、積極參加集體活動
健康有益的集體活動是舍友之間聯絡感情的重要形式,每個人都應積極參與。舍友們決定一起去幹什麼,應尊重大家的選擇。確實不能參加時,可以委婉的提出來,而不要一口回絕,以免傷了舍友們的興致。可以說,集體活動的有無和多少,從一個側面反映了這個宿舍的團結程度。倘若一個人老是不參加這樣的活動,那就有點脫離集體了。
四、熱情大方
助人爲樂
良好的人際關係是以互相幫助爲前提的。當舍友遇到困難時,我們應當主動伸出援助之手,這是無須贅言的。那麼,當我們有困難時,是否應當向舍友求助呢?答案是肯定的。因爲求助反而能表明你對他人的信任,能夠融洽你和舍友的關係,能夠加深你們之間的感情。但我們在求助舍友時,要講究分寸,不要提超出人家能力範圍之外的要求,以免使別人爲難。
五、自覺完成自己該做的宿舍內務
宿舍成員該做的內務工作,既有個人的也有集體的。有人在家嬌生慣養,一切都由家人包辦,所以在集體宿舍裏就不知所措了:衣物不整理,從不打開水;宿舍的公共衛生也很少過問,掃地、拖地、擦門窗等事都指望舍友來完成等等。我想,沒有人會歡迎一個懶散、邋遢的人。因此,你必須逐步養成凡事都親歷親爲的好習慣,盡力搞好屬於自己的那份宿舍內務。這樣才能得到集體的肯定和歡迎。
六、有理有節
相互尊重
“臥談會”是宿舍裏的常見活動。舍友們互說見聞,表達觀點,本來是件愉快的事,但也往往會讓大家互相爭執,引發矛盾。要杜絕誇誇其談、強詞奪理、高聲喧譁等不文明現象,要營造有理有節、相互尊重、平等交流的宿舍文化氛圍,這樣才能融洽集體氣氛,優化生活環境,共創和諧宿舍。
同學們,以上六點看似“小事”,但卻是大家學會做人、學會生活的重要方面。希望大家從大處着眼,從小處着手,建立融洽、美好的舍友關係,創建溫馨、和諧的宿舍之家。願大家在西中這片熱土上健康快樂的成長吧!
爲了營造“文明、整潔、健康、溫馨”的宿舍文化氛圍,使住校學生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保證學生的身體健康和正常的學習,促使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特制定學生宿舍管理條例。
房舍管理
第一條學生入學時,須按學校宿舍管理員安排的房號、牀位住宿。各年級學生未經宿舍管理員同意,不得擅自調換房間和牀位。
第二條學生宿舍內的公共設施及配發物品由宿舍管理員與寢室長覈准無誤後,登記並簽字,存檔備查。學生應遵守宿舍管理規定,調整搬遷宿舍時,不得破壞或帶走原房間的傢俱、設施。
第三條學生畢業或中途休學、退學等,必須在離校前到宿舍管理員處辦理退宿手續,經宿管覈查宿舍傢俱財產完好後,方可辦理離校手續並在二天內搬離學生宿舍。
內務管理
第四條宿舍管理員負責組織對本責任區的宿舍衛生進行檢查,負責檢查、監督學生宿舍內務衛生管理制度的執行情況。每個宿舍應訂出內務衛生公約和輪值表,推選出一位責任心強、威信較高的同學當寢室長並落實輪值制度。
第五條每天早上上課前各宿舍值日生應將本房間及門前走廊清掃乾淨。當天如發現地面還有垃圾,值日生應再掃一次。全體住宿生應做好房內、門前、房後的保潔工作,將垃圾、雜物裝入垃圾桶裏。不得往地面、窗外、樓下扔東西、吐痰、潑水。宿舍門前走廊由該宿舍負責清掃、保潔。
第六條定期進行掃除,沖洗房間地面、擦門窗、桌椅,並按宿管員的安排輪流沖洗樓梯、走廊和打掃窗檐。做到地面、窗檐乾淨,天花板與牆壁無髒物、無蜘蛛網,門窗、桌面乾淨整潔。
第七條宿管員在定期檢查或平時巡查時,如發現問題,將責成寢室長、值日生及該房間的同學按要求立即補做。
第八條維護宿舍樓的環境衛生,嚴禁把雜物、剩飯菜等倒在走廊、廁所、沖涼房、水溝。小便後要衝水。
第九條宿舍內物品擺設應規範、整齊,嚴格按照學校《學生宿舍內務管理規範》辦理。
生活秩序管理
第十條學生在午休時間和晚上熄燈後必須保持宿舍安靜。不許聲喧譁、吹拉彈唱、音量開收錄機或進行活動。
第十一條晚上全校學生宿舍規定時間統一熄燈或由學生在規定的時間自行熄燈,關鎖宿舍門。學生必須自覺遵守作息制度,按時就寢。對超時熄燈的房間或熄燈後遲歸者要進行批評、登記。對於屢犯或情節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
第十二條嚴禁在宿舍內起鬨、酗酒、賭博、打麻將、打架鬥毆、敲打盆桶、摔瓶子等。
第十三條不得在宿舍及宿舍廳內打籃球、排球或踢足球等。
第十四條學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嚴禁留宿異性。未經宿管員批准,男生不得進入女生宿舍。
第十五條宿舍區內非指定地點嚴禁張貼各類廣告、啓事、海報等。
安全管理
第十六條學生和來者必須遵守學校宿舍的制度,服從值班人員的管理。外來人員來必須辦理檢查登記手續。上課時間,宿舍房間內不得逗留外來人員。
第十七條注意防火安全,嚴禁在牀上點蠟燭看書,嚴禁躺在牀上抽菸,不得在宿舍區內生火煮食及焚燒廢紙、木板雜物等。
第十八條愛護消防設施,不準將消防設施用於非消防用途。
第十九條宿舍區內嚴禁存放管制刀具(或鐵棒器械),嚴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違者交學校保衛科按章處理。
第二十條提高警惕,注意防盜。如發現宿舍區內有身份不明的可疑人員要立即查問或及時報告值班人員或保衛科;要妥善保管好個人和公共財物,不急用的現金應及時存入銀行(櫃員機);個人貴重物品要妥善保管;離開宿舍應鎖好抽屜、關好門窗;發現門、窗損壞要及時報修。
第二十一條學生應協助門崗做好治安防範工作,自覺接受門崗的查詢。發現宿舍被盜失竊時,應保護現場,並及時向保衛等有關部門報告。
第二十二條嚴禁學生在樓頂或露臺活動;禁止在走廊、陽臺欄基上站立、行走、坐臥、嬉鬧等。勿在宿舍陽臺、走廊護欄用重物壓曬衣物,不得在無防盜網的陽臺、走廊擺放花盆或容易下墜傷人的重物。
水電設施管理
第二十三條自覺遵守用水用電的規定,共同節約能源。做到人離關水關電,消滅長流水、常明燈等浪費現象。
第二十四條嚴禁在宿舍內私接電源,使用違章電器(如電爐、熱得快、取暖器、電炊具等電熱器具、非安全器具或未經批准的其他功率電器設備)者,一經發現,除沒收違章使用的電器外,並視情節給予相關紀律處分。
第二十五條學生宿舍內的電器、設施、供水、供電、網管線、傢俱等,不得擅自拆除和搬離學生宿舍。如有丟失或損壞,責任人應照價賠償,並視情節輕重,處以罰款和紀律處分。
第二十六條不得在宿舍牆壁、門窗上亂寫、亂塗、亂畫、亂釘,不得向溝渠、排污管道、便池亂扔雜物。
第二十七條學生宿舍區內發生水電故障、傢俱及房舍設施損壞、下水道、排污管堵塞等,應由宿管員及時到後勤處報修。
《學生宿舍內務管理規範》
宿舍佈置規範化是爲了保證宿舍的文明、整潔、美觀、舒適、有序。宿舍佈置規範要求如下:
1、整體佈置:室內傢俱和生活用具定點擺放。宿舍佈置力求美觀方,格調健康高雅。
牀鋪、書桌、臉盆、水桶、熱水瓶、傢俱、衛生潔具等物品,本着美觀、有序、方便生活的原則統一定點擺放。
2、牆面:牆面佈置要統一、美觀、健康。所有張貼物均用透明膠固定,不要使用漿糊、膠水、圖釘等。
3、牀面:
白天牀上蚊帳須統一摘下。
起牀後,須疊被並放置在面向門口方向的位置,枕頭置於被子上面。牀面不要堆放雜物。
牀下鞋子等物品須放置整齊。
4、桌面:物品須擺放整齊,桌面不要堆放紙箱等件物品。
5、地面:保持地面清潔乾燥,果殼廢紙等應放在垃圾桶裏。地面上不亂堆放臉盆、酒瓶、衣物及其它雜物。
6、其它:
髒衣服不要長時間堆放。
毛巾等生活用品要統一掛放。
室內不得亂拉電線繩索晾曬衣服,衣服也不能掛在蚊帳杆及鐵絲上。室內要經常通風,保持空氣清新,預防疾病傳播。
一、學生宿舍管理制度
1.學生入校後一律按指定的房間、牀位住,不準擅自調換,寢室內應選好寢室長,要服從寢室長的安排。
2.遵守作息時間,按時歸宿;午休和晚上熄燈後應保持安靜,不做妨礙他人休息的事情。
3.未經宿管辦樓長批准不得進入異性宿舍。
4.宿舍內不準點蠟燭,生火,點蚊香及焚燒紙屑及任何物品,不準在宿舍內抽菸,喝酒,賭博,保持宿舍,走廊的整潔,宿舍內做到方美觀,整齊規劃,按宿舍規劃化管理標準,不準隨地吐痰,亂丟,亂扔雜物,不準往走廊倒水。
5未經批准,任何人不準在宿舍內擺攤設點,叫賣或推銷物品。 6未經學院有關部門許可不得外宿或留宿外來人員,各寢室鑰匙,要妥善保管,不準私自轉借他人或調換,遺失鑰匙要及時報告管理員,離開宿舍休息後要及時關好門窗。
7.寒、暑假,外出實習或畢業離校,一律將寢室內衛生打掃乾淨,清理,收拾好私人物品,關好門窗。
8.嚴禁不關水龍頭,浪費水、電資源。
9.嚴禁朝窗外亂扔垃圾,潑水。
10.嚴禁將寵物帶入宿舍。
11.牀卡必須對位粘好,寢室內同學不可隨意調動損壞或丟失必須進行補辦。
12.查房時,寢室內人員一律不允許竄房。
二、學生宿舍衛生規範化標準
1.牀鋪要求:牀上用品保持乾淨整齊;被子必須摺疊整齊,牀單無褶皺;被子擺放方式及位置要求全宿舍統一;牀上不擺放其他衣物等。
2.書桌要求:桌面乾淨無污漬;書籍擺放整齊劃一;其他用品佈局合理;不擺放其他雜物。
3.地面要求:保持地面清潔,無果皮紙屑等垃圾;地面乾淨明亮;無水跡痰跡等。
4.鞋物要求:擺放位置恰當;擺放統一、整潔。
5.空氣要求:保持室內空氣流通;防止異味的產生;杜絕蠅、蚊等蟲子;注意個人衛生。
6.牆壁要求:牆壁無亂貼亂畫;保持牆壁潔白;牆壁裝飾物要有整體美感;提倡個人或宿舍特色。
7.玻璃要求:玻璃潔淨明亮;粘貼的裝飾物具有美感且不影響室內光線;窗弦上無灰塵;窗簾整潔。
8.窗臺要求:不擺放鞋類、飲料瓶等雜物;保持窗臺清潔無泥土;花草、花盆擺放位置合適,具有美感;無水跡、痰跡等。
9.內務要求:毛巾、口杯、水桶等生活用品擺放整齊合理。
10.整體效果要求:不使用蠟燭等明火,保證宿舍安全;垃圾箱擺放位置恰當,保持垃圾箱的清潔;愛護同學個人財物和公共財物;宿舍有自己的特色佈置,美觀方。
11.宿舍氛圍要求:宿舍成員團結友好;宿舍間和睦相處;宿舍成員共同營造出一個溫馨、和諧的休息學習環境;有本宿舍特的宿舍文化;對待來客禮貌方,熱情接待。
三、學生宿舍學生違章處理細則
(一)內務
內務檢查等級分爲“最佳”、 “較好”、“一般”、“較差”、“最差”五個等級;一個月內評到四次以上(包括四次)學院最佳宿舍的寢室給予全院表揚並每人加操行分1分,若一個月內評到四次以上(包括四次)學院最差宿舍的寢室給予全院通報批評並每人扣操行分2分。
(二)紀律
1.私拉電線,使用違章電器者一經發現沒收違章電器扣操行分3分並對違章宿舍或個人進行教育;對屢教不改者,給予院通報批評並沒收違章電器具扣操行分5分。
2.對夜不歸宿者一經發現給予警告處分並扣操行分3分。
3.在宿舍內喝酒、打架、鬥毆、起鬨者,視其情節扣操行分1至5分,情節惡劣者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4.私調寢室牀位或佔用其他房間者,責令搬回原處。
5.凡在宿舍樓內聲喧譁、打球、跳舞等妨礙他人正常學習和休息者,給予口頭警告,對聚衆鬨鬧者,給予口頭警告並扣操行分1分。
6.隨地吐痰、亂扔雜物、亂潑水、亂倒垃圾等破壞公共衛生者,給予口頭警告並扣操行分0.5分。
7.在公共場所塗寫、刻劃、亂貼字畫、標語,污損牆壁者,除責令清除扣操行分1分。
8.在宿舍樓內焚燒物品,使用明火者,給予口頭警告;若導致火警、火災,根據後果給予相應違紀處分或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9.將寵物帶入宿舍者,學生會有權將其寵物沒收並上報學生處。
10.生活部查房時,一經發現有請僞假、代房等一切違規行爲者扣操行分2分。
11.對不配合管理人員工作,無故拒不開門接受各項檢查;或刁難、謾罵、無理取鬧者,給予口頭警告並扣操行分1分,情節嚴重者,給予紀律處分並扣操行分2-5分。
附:內務檢查時間每週一至週五8:00至10:00;如有特殊情況則週六和週日檢查
一、建立健全防火崗位責任制度,各班班長、各寢室長爲防火安全員。全體學生都應養成良好的防火習慣。
二、學生集體宿舍實行“防火十不準”:
1、不準生火、玩火、燃放花炮爆竹;(煎藥可在水室進行)
2、不準使用電爐、煤油(酒精)爐及電熱毯、熱得快、電取暖器及其他電熱器具;
3、不準在牀上吸菸;
4、不準在牀上、牀下燃點蠟燭;
5、不準將帶火的菸頭、火柴桿等物亂扔;
6、不準在室內、走廊焚燒字紙等物;
7、不準私扯電線、私裝電燈及其他電氣設備;
8、不準用電燈烘烤什物;
9、不準在電線上搭掛衣物;
10、不準私存易燃易爆劇毒化學危險物品。
三、院宿管部每月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冬防期間每月兩次,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四、加強消防器材管理,隨時做好滅火準備。
五、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各班、各寢室要切實做好宣傳、預防工作,有明令而違反者,從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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