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物業費被物業起訴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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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物業費被物業起訴怎麼辦,與他人產生民事糾紛而且雙方無法自行解決的時候,很多人都會想到起訴這個手段,起訴也是需要走一定流程的,下面爲大家分享拖欠物業費被物業起訴怎麼辦。

拖欠物業費被物業起訴怎麼辦1

拖欠物業費被起訴也不用太過擔心了,千萬不要採取躲避形式,一定要積極的配合,把真實的情況告知,然後做好繳納物業費的準備,因爲物業費是每個業主的義務。建議諮詢一下當地的職業律師,打官司有多大的勝算。如果勝算小,也可以申請撤案,支付物業費。至於物業管理不善給你帶來的損失,也可以採取向法院起訴的方式,請求法院依法判決,挽回你的損失。

拖欠物業費被物業起訴怎麼辦

如何去解決物業糾紛?

1、完善相關的法律規定

解決物業糾紛需要法律支持,而目前沒有一部統一的物業管理法規,很多事情缺少統一規範,所以如果想要減少物業糾紛,首先就需要完善相關的法律規定。

2、業主不要抱有過高的期望值

許多業主在購房者會十分相信業務員的介紹或者是宣傳材料、報紙廣告等,然後就對小區的環境,物業管理等方面抱有很高的期望值,結果之後發現與想象中有出入,從而產生糾紛。所以,爲了不在入住之後失望,還是不要保育員過高的期望值,客觀評價居住環境。

3、物業公司提高管理服務的質量

一些物業管理不能嚴格按合同、制度辦事,處理問題和矛盾的方式簡單生硬,或者以押金、罰款等不正當手段強制業主服務管理,從而使矛盾激化。所以想要更好地解決物業糾紛,物業管理公司就需要提高物業管理的'質量。

4、業主提高自我保護意識

有些業主買房時只注意房子的質量、價格,往往忽視了物業管理問題,只知與售房者打交道,而不知如何與物業公司打交道,甚至不清楚自己與物業公司之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所以,爲了避免糾紛,業主好提高自我保護意識,多瞭解物業管理知識

拖欠物業費被物業起訴怎麼辦2

當業主因爲不付物業費而被告上法院的,不要慌,這只是一件普通的民事案件罷了,沒有什麼大不了的。只是業主想要保障自己權益的,就需要積極進行應對處理,而不是不睬不理,那樣只會讓自己更“受傷”。

一般情況下,業主都可以採取以下兩種方式進行應對:

1、拖欠物業費被起訴的,業主可以和物業協商和解,讓物業撤案結束此事。

生活中,業主拒付物業費的原因,往往是認爲物業服務不好,如小區髒亂差、經常被偷等等。但這些原因,往往是不構成業主拒付物業費的理由,一旦因而被物業起訴了,極易敗訴,最終不得不付款。

拖欠物業費被物業起訴怎麼辦 第2張

2、無意協商或協商不成的,業主應當積極應訴,自行或委託律師收集先關證據資料進行訴訟,能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

如果業主確實想和物業“鬥一鬥”的,就應該積極收集證據資料,按時到法院應訴,要是證據充分的,還是可以勝訴的,再不濟也不讓法院聽信物業的一面之詞,儘可能少付一下費用。

或許也有業主收到法院傳票後,不理不睬,認爲物業愛告就告,反正我不付錢。這種想法其實要不得,業主不和物業和解又不到法院應訴,法院會依據物業提供的材料進行缺席判決。在物業勝訴後,業主仍拒付物業費的,物業公司可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由法院強制劃扣業主銀行裏面的錢來付費。

因此,業主被物業告,最重要的就是要積極應對處理,忌諱不理不睬。要是證據充分的,向專業合同律師諮詢後,再找律師與物業鬥一鬥也無妨。

拖欠物業費被物業起訴怎麼辦3

一、因拖欠物業費被起訴了怎麼辦?

因拖欠物業費被起訴的應該及時繳納物業費,有正當理由拒交物業費的,應該積極應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條 【業主支付物業費義務】業主應當按照約定向物業服務人支付物業費。物業服務人已經按照約定和有關規定提供服務的,業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爲由拒絕支付物業費。

業主違反約定逾期不支付物業費的,物業服務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內支付;合理期限屆滿仍不支付的,物業服務人可以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

物業服務人不得采取停止供電、供水、供熱、供燃氣等方式催交物業費。

拖欠物業費被物業起訴怎麼辦 第3張

二、物業費糾紛的答辯狀應該怎麼寫?

1、首部。

首部應寫明下列內容:

(1)標題。

(2)答辯人的基本情況。當事人欄目,直接列寫答辯人的基本情況。被告人是公民的,就列寫答辯人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和住址。

有代理人的,挨着另起一行列寫代理人,並標明是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還是委託代理人,並寫明其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職業和住址。如果是法定代理人,還要寫明他與答辯人的關係。如委託律師代理,只寫明其姓名和職務。被告人是企事業單位、機關、團體(法人)的,先列寫答辯人及其單位全稱和所在地。

另起一行列寫該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姓名、職務。再另起一行,列寫委託代理人及其姓名、職務。對方當事人的情況不用單獨列寫,可在下面的答辯理由說明起訴人和上訴人是誰,起訴或上訴的案由是什麼。

(3)寫明答辯事由。第一審案件答辯狀和上訴案件答辯狀其事由的寫法不同。

2、答辯理由。

答辯的理由是答辯狀的主體部分,寫法沒有統一的規定,一定要針對原告在訴狀中提出的事實和理由,或上訴人在上訴狀中提出的上訴請求和理由進行答辯,並可提出相反的事實、證據和理由,以證明自己的理由和觀點是正確的,而提出的要求是合理的。

3、尾部和附項寫明以下內容:

(1)呈送的機關。寫爲“此致”“-人民法院”。

(2)右下方寫明。答辯人-(簽名或蓋章)並註明年月日。

(3)附項。註明證物、書證的名稱和件數。

拖欠物業費是不會被追究刑事責任的,在司法實踐中,業主不能以不需要接受物業服務,或者本人沒有到房子當中居住等這些原因爲理由拒絕繳納物業費,被物業公司起訴後,如果證據充分,法院一般也會支持物業公司的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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