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學裝備安全管理制度

本文已影響1.37W人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我們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間接的聯繫,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那麼你真正懂得怎麼制定制度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醫學裝備安全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醫學裝備安全管理制度

醫學裝備安全管理制度1

一、設備科協助用使用科室制定好設備操作規程,指導使用科室做好醫療設備的保養工作,醫療設備的保養責任到人,並指導操作人員履行日常保養和維護。

二、對使用科室提出的設備維修申請,維修人員應及時的予以響應和處理,維修完畢後,維修人員應詳細填寫維修記錄,並通知使用科室恢復使用。

三、對急救設備應積極搶修,維修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扯皮,保證臨牀第一線需要,對無法解決的或疑難的問題應及時上報上級領導。

四、屬於強制檢定的計量器具應由計量管理員負責管理和協商,負責計量器具週期檢定的監督管理和組織實施,需要送檢的設備由計量員負責按週期送計量所檢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誤檢定週期。

五、使用檢驗、測量或試驗設備前,必須檢查其是否有合格或準用標誌,是否在有效期內。使用人員必須按檢驗、測量或試驗設備的'操作規程或使用說明書進行操作。

六、在壓力容器投入使用前,按《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逐臺辦理使用登記,取得《壓力容器使用登記證》後方可使用。

七、壓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應實行定期檢測制度,在有效期前1個月向當地特種設備檢驗機構申請全面檢驗,並通知主管工程師配合。

八、醫療設備計量準確、安全防護、性能指標合格後方可使用。

醫學裝備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條、

爲加強醫學裝備臨牀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降低醫學裝備臨牀使用風險,提高醫療質量,保障醫患雙方合法權益。根據衛生部20xx年頒佈的《醫療器械臨牀使用安全管理規範(試行)》的規定和要求,由醫院醫療器械臨牀使用安全管理委員會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爲確保進入臨牀使用的醫學裝備合法、安全、有效,對首次進入我院使用的醫學裝備嚴格按照《醫用耗材新產品購置使用准入制度》及《醫學裝備購置管理制度》中的要求准入,對器械的採購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採購規範、入口統一、渠道合法、手續齊全,將醫學裝備採購情況及時做好對內公開,對在用大型及生命急救支持類設備每年要進行評價論證,對醫用耗材使用中發生的不良事件進行監測提出意見及時更新。

第三條、

對設備及耗材依據《醫學裝備驗收與領用管理制度》、《醫學裝備維修保養管理制度》、《醫學裝備報廢管理制度》、《醫用耗材入庫驗收制度》、《醫用耗材發放領用制度》、《植入性醫用材料專項管理制度》、《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專項管理制度》的要求,作好安裝驗收、出入庫、維護保養及報廢的管理工作。

第四條、

對醫學裝備採購、評價、驗收等過程中形成的報告、合同、評價記錄等文件進行建檔和妥善保存,保存期限爲醫學裝備使用壽命週期結束後5年以上。

第五條、

對從事醫學裝備相關工作的技術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專業學歷、技術職稱或者經過相關技術培訓,並獲得國家認可的執業技術水平資格。

第六條、

對醫學裝備臨牀使用技術人員和從事醫學裝備保障的醫學工程技術人員建立培訓、考覈制度。組織開展新進設備使用前規範化培訓,開展醫療器械臨牀使用過程中的質量控制、操作規程等相關培訓,建立培訓檔案,定期檢查評價。

第七條、

臨牀使用科室對醫學裝備應當嚴格遵照產品使用說明書、

技術規範、規程操作。對產品禁忌症及注意事項應當嚴格遵守,需向患者說明的事項應當如實告知,不得進行虛假宣傳誤導患者。

第八條、

醫學裝備出現故障時使用科室應當立即停止使用,並通知醫療設備管理科按規定進行檢修。經檢修達不到臨牀使用安全標準的醫學裝備不得再用於臨牀。

第九條、

發生醫學裝備臨牀使用不良反應及安全事件時臨牀科室應及時處理並上報設備科和藥劑科,再由藥劑科上報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第十條、

嚴格執行《醫院感染管理制度》、《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專項管理制度》、《醫療廢物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對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耗材相關資質進行審覈。一次性使用耗材按相關法律規定不得重複使用。按規定可以重複使用的應當嚴格按照要求清洗、消毒或者滅菌並進行效果監測。醫護人員在使用各類醫用耗材時應當認真核對其規格、型號、消毒日期、有效日期等不符合使用要求的嚴禁使用並及時上報藥劑科。

第十一條、

臨牀使用的植入與介入類醫學裝備名稱、關鍵性技術參數及唯一性標識信息應當記錄到病歷中。

第十二條、

制定醫學裝備安裝、驗收、使用的相關制度。

第十三條、

對在用設備類醫學裝備的預防性維護、檢測與校準、臨牀應用效果等信息進行分析與風險評估以保證在用設備類醫學裝備處於完好與待用狀態,保障所獲臨牀信息的質量。

第十四條、

在大型醫學裝備使用科室的明顯位置公示有關醫用設備的主要信息,包括醫學裝備名稱、註冊證號、規格、生產廠商、啓用日期和設備管理人員等內容。

第十五條、

遵照醫學裝備技術指南和有關國家標準與規程由相關科室定期對大型醫學裝備使用環境進行測試、評估和維護。

第十六條、

對於生命支持設備和重要的相關設備制訂相應應急備用方案。

第十七條、

醫學裝備保障技術服務全過程及其結果均應當如實記錄並存檔。

相關內容

熱門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