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仲裁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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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仲裁不受理,生活中有很多職場新人,因爲啥也不懂,進到了無良公司,選擇了黑心老闆,被無緣無故的辭退,於是申請勞動仲裁,但是申請仲裁不受理,這該怎麼解決呢?理由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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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有幾個情況不會受理的

一、由於自己的原因勞動仲裁委員會不會受理,一般有以下幾種情況:

第一,向沒有管轄權的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如果是這種原因,不用擔心,仲裁委員會會告知你到有管轄權的仲裁委員會去申請。

第二,自己申請勞動仲裁的案件不屬於仲裁委員會受案的範圍。只要在勞動委員會受案的範圍內申請勞動仲裁就不會被勞動委員會拒絕受理。那麼你知道哪些是勞動仲裁委員會的受案範圍?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受案範圍有如下幾項: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七)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後,請求用人單位返還其他收取的勞動合同定金、保證金、抵押金、抵押物產生的爭議;或者辦理勞動者的人事檔案、社會保險關係等移轉手續產生的爭議。

申請仲裁不受理

第三,申請勞動仲裁超過仲裁時效。《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爲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但是在一定條件下,超出一年仍然可以申請仲裁,這類情形包括:勞動爭議發生後一年之內,勞動者向用人單位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用人單位同意履行義務。

在這些情形下,一年時效期間發生中斷,仲裁時效期間自勞動者主張權利、尋求救濟、用人單位同意履行義務時起重新計算一年期間。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一年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係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勞動者可隨時提出仲裁申請。但是,勞動關係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係終止之日起一年內。

申請仲裁不受理 第2張

申請勞動仲裁不受理還有哪些方法維權?

按相關法律規定,只要屬於勞動仲裁範圍,勞動仲裁委員會就應當受理,如果不受理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依據是《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條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爲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認爲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

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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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好好準備相關法律文書,勞動爭議案件,一般勞動仲裁委會受理的;

2、萬一不受理,你可以要求該仲裁委出具書面的不予受理通知書,去法院起訴該用人單位。

3、沒有書面勞動合同的話,需要你舉證證明你與公司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係,這是勞動仲裁的基本前提。所以,你需要收集、提供能夠證明你與公司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係的充分證據

4、如果你在法律要求的時限內申請,並提供了充分證據,而人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的話,你可以要求其出具書面的不予受理通知書,然後以勞動糾紛向人民法院起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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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勞動仲裁不受理,處理方法如下:

1、申請人不受理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勞動爭議訴訟;

2、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地區發生的勞動爭議;

3、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定,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爲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

申請仲裁不受理3

勞動仲裁不予受理理由有哪些

一、申請人不具有主體資格;

二、申請人與申請仲裁的爭議無直接利害關係;申請人不是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當事人;申請人不是死亡職工的法定繼承人及利害關係人。

三、爭議內容不屬於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受案範圍。

四、爭議不屬於本仲裁委員會的管轄。

五、仲裁申請已超過法律規定的申請仲裁的時效。

六、申請書及有關材料不符合要求。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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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條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認爲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並通知申請人;認爲不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

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決定的,申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可憑勞動仲裁機構出具的《不予受理通知書》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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