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小產有帶薪假期嗎

本文已影響3.04W人 

未婚小產有帶薪假期嗎,有產假、流產假等各種假期,這些都算是從各方面保障了女性的權益,也爲女性提供了很多便利。隨着社保的完善,在選擇工作福利方面的問題也更多人想去了解,接下來就一起了解一下未婚小產有帶薪假期嗎?

未婚小產有帶薪假期嗎1

一、未婚小產有帶薪假期嗎

1、如果在沒有結婚也就是沒有領取結婚證的情況下去做流產手術,這種情況是不享受帶薪休假的,不過可以在家休產假,但沒有產假待遇。

2、產假和產假待遇兩者之間意義是不一樣的,產假就是說在家正常休息,不管是已婚還是未婚,都可以享受這個福利待遇。不過產假待遇就是說在家休假期間領取的相應補貼還有費用,只有符合條件的情況下,才能夠申請報銷。

通過以上介紹,相信大家已經明白了未婚小產有帶薪假期嗎的答案,事實情況是沒有的,小產的話休假時間並不會很長,所以損失費用也不是特別高。

二、未婚流產可以報銷生育津貼嗎

1、在沒有領取結婚證就流產的情況下,是不可以報銷生育津貼的,以上小編已經給大家講解過,如果未婚,那麼就無法享受產假待遇,其中就包括生育津貼,因爲不符合申報條件。

未婚小產有帶薪假期嗎

2、要想是報銷生育津貼,那必須要提供準生證,因爲沒有領取結婚證,所以無法領取準生證,另外還要準備夫妻兩人的結婚證戶口本,身份證之後纔可以去申請,工作人員會對材料一一覈實,缺少一個材料的情況下都無法給大家辦理。

3、所以如果未婚同居在一起,也要做好避孕措施,防止不必要的麻煩,作爲女孩子來說如果流產那麼身體會受到很大影響,情況嚴重的可能還會導致不孕不育現象發生。

未婚小產有帶薪假期嗎2

女工未婚生育的,流產可以享受產假,但不能享受產假待遇。產假和產假待遇是不同的概念。

一、已婚和未婚流產有帶薪產假嗎

產假是合法的,但產假是生育保險的一部分。建立合法婚姻、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是它的前提。女職工未婚,不能按照勞動保險的規定享受生育待遇,包括體檢費、助產費、業務費、住院費和藥費、產假期間生育津貼(產假工資)。因此,在未婚人士休假期間,公司不支付工資。

二、女職工流產的產假

已婚女職工懷孕流產的,由其所在單位根據醫療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期限的產假:

1、已婚女工懷孕少於四個月的,按照醫務科的意見,給予她15至30天的產假,懷孕超過4個月的,給予42天的產假。工資在產假期間支付。

2、如果已婚女工懷孕在本單位的醫療機構或者指定醫療機構檢查分娩的話,產生的各項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

3、如果已婚女性員工休產假,因身體原因無法工作,經醫療部門證明,產假期間的待遇應當按照員工的有關規定處理。

未婚小產有帶薪假期嗎 第2張

三、女工生育保險待遇

女工在產假期間享受的物質待遇是依法的。這包括產假、工資福利、出勤費和其他福利。這些措施包括:

(1)女職工懷孕少於四個月的,應當按照醫務科的意見給予15~30天的產假;懷孕4個月以上的,給予42天的產假。工資是在產假期間支付的。

(2)女性員工懷孕。由醫療機構或指定醫療機構檢查交付時,其檢查費,生育費,手術費,住院費和醫療費由用人單位承擔。費用由原醫療費用承擔。

(3)女職工因身體原因休完產假後不能工作的,經醫療部門證明,在產假期間的治療,按照勞動者患病的有關規定執行。

未婚小產有帶薪假期嗎3

流產假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女職工懷孕流產的,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凡是符合以上這些關於產假的法律法規規定的女職工,應享受自己的工資待遇。同時,任何單位也不得以產假爲由,辭退女職工或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女職工產假期間享受工資待遇,企業和事業單位不同。企業女職工,如果單位給上了生育保險的,產假期間的工資,由生育保險機構按規定支付。沒有給女職工上生育保險的企業,由企業支付工資。這裏說的是基本工資。其他附加工資因各企業經營狀況不同,規定不同,是否計發由企業定。

流產假15天是帶薪的嗎

休假要提供流產的醫院證明,另外要提供符合計劃生育證明,證明你是計劃內的懷孕。只要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流產可以帶薪休15天,包含休息日在內。

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規定,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未婚小產有帶薪假期嗎 第3張

關於產假和流產假的相關規定:

(一)根據2015年12月27日修正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定:

第二十五條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第二十六條婦女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特殊勞動保護並可以獲得幫助和補償。

公民實行計劃生育手術,享受國家規定的休假;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給予獎勵。

(二)根據2012年4月18日公佈實施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19號)規定:

第五條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第六條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

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並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

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相關內容

熱門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