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地產官方迴應中介吃差價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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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地產官方迴應中介吃差價一事,2021年1月,夏女士按4150萬的價格成交了這套房, 並支付33.2萬元的中介佣金, 辦理了相關手續。中原地產官方迴應中介吃差價一事。

中原地產官方迴應中介吃差價一事1

據@深圳中原地產官方微博 ,中原地產代理(深圳)有限公司發佈聲明稱,10月10日,南方都市報報道了“深圳市民質疑四千多萬元購房被中介吃差價250萬”的有關內容,其中提及中原地涉及吃差價問題。中原方面稱,在調查後瞭解到,賣方爲賣房同時也與“深圳市深安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簽署了《房產銷售策劃服務合同》,深安地產收取其250萬元服務費用。深安地產公司本身與中原無任何關係,也從未和中原有任何業務往來。

聲明全文如下:

10月10日,南方都市報報道了“深圳市民質疑四千多萬元購房被中介吃差價250萬”的有關內容,其中提及我司涉及吃差價問題。

我司高度重視,並對此事進行了調查覈實,調查結果情況如下:

1、賣方(原業主)於2020年9月13日與中原簽署《二手房委託合同》,委託放盤價爲4300萬元。

2、買方、賣方、中原三方於2021年1月23日簽署《二手房買賣及居間服務合同》,合同中約定此物業最終轉讓價格爲4150萬元。

中原地產官方迴應中介吃差價一事

3、本次交易買方爲一次性付款,交易總金額4150萬元由賣方直接收取。

4、此次物業交易中,依據和買方所籤的《佣金承諾書》,中原向買方收取佣金33.2萬元,賣方未支付任何佣金。

5、中原作爲本次交易的中介機構,盡職完成了此次交易,幫助賣方按照合同約定成交價收到了賣房款4150萬元,幫助買方完成了房產過戶手續並順利收房。完成交易後,中原收取中介服務費33.2萬元。

6、後續買方投訴吃差價問題,中原盡能力調查瞭解到:賣方爲賣房同時也與“深圳市深安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簽署了《房產銷售策劃服務合同》,深安地產收取其250萬元服務費用。深安地產法人爲“左青”,工商註冊經營範圍是房地產經紀與房地產營銷策劃。但深安地產公司本身與中原無任何關係,也從未和中原有任何業務往來。

中原地產官方迴應中介吃差價一事2

”深圳灣一號的一套房產,房東本來掛牌價3800萬,中介協商到的價格是4150萬, 最終業主實收了3900萬,250萬疑似落入了深圳中原地產中介之手 。。。“ 如果不是近日深圳某市民對媒體的親身投訴,估計多數人不會相信當下的深圳還真有如此“人傻,錢多,速來”的奇葩之事。

先看看買房人夏女士(化名)對媒體敘述的大致經過:

去年12月上旬,深圳的夏女士( 化名)聯繫了深圳中原地產工作人員,告知其有購房意願,預算在6000萬以內。隨後,中原中介帶她看了一套深圳灣的房子,告知夏女士價格是5000萬。經多次協調後,中介幫她爭取到了4150萬元的成交價格, 2021年1月,夏女士按4150萬的價格成交了這套房, 並支付33.2萬元的中介佣金, 辦理了相關手續。

在夏女士今年搬家後,有鄰居告訴她購房價格偏高。夏女士這才發現: 這套房當時中原地產在網頁上的報價是4500萬元,隨後經夏女士詢問前業主,被告知“此房掛的是3800萬,但最終實際收了3900萬,有250萬元的費用由中介收取。” 夏女士開始質疑中介暗地裏吃了差價。 夏女士懷疑: 當時中介做了局,阻撓買賣兩方見面,帶她去見所謂的`業主朋友,然後兩邊拼合同,掩蓋真實房價,牟取差價。

中原地產官方迴應中介吃差價一事 第2張

媒體介入後,中原地產代理(深圳)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員則迴應稱: 除合法佣金以外並未收取夏女士任何費用,而價格會根據市場情況等因素進行浮動,中介人員只提供溝通、協調等作用,被要求退還佣金的訴求並不成立。

而蹊蹺的是,當時服務夏女士的中介目前已從深圳中原地產離職了。

同時據網絡爆料,此次深圳中原“吃差價事件” 還被爆出更多驚人內幕:一家據傳爲“中原員工開的” 深圳深安房地產代理公司浮出水面,“專門用來吃差價,在附近幾個小區已成潛規則 ”。

公開資料顯示:深圳中原地產成立於1997年,率屬於香港中原集團,是深圳最具規模的大型專業地產代理公司,素有“皇牌代理 信心標記”的美譽。更早的資料顯示:中原集團於1978年由施永青和其中學同學王文彥共同創立,專職從事一、二手買賣及租賃服務,是香港及內地最大的地產代理行之一,兩地員工人數超過13000名。

值得注意的是,中原地產此前已經多次陷入”回扣門“風波。

早在2006年10月, 香港中原集團就由於涉嫌收受回佣案被香港廉政公署調查。當時有超過10名中原地產公司高層的人士被帶走接受調查,其中還包括時任中原地產集團主席的施永青本人。在這次調查中,中原地產前工商鋪部“四大天王”之一的董事總經理陳雁樓等多人被捕起訴。

中原地產官方迴應中介吃差價一事 第3張

中原集團主席 施永青

據當時媒體報道,施永青承認:個別一線員工謀取私利的情況長期存在,例如整幢樓宇成交過程中,向中間人提供回扣。

2016年,深圳晚報再次用大幅版面報道了中原地產“吃差價”事件。

據當時深圳福田區廖女士稱:其在購買二手房時,被中原地產業務員故意設下陷阱“騙”錢。在完成購房交易手續後,廖女士重新計算了各項目所需的費用後發現,該費用總和比自己實際支出的錢少了兩萬多元,廖女士希望中原中介能退回自己多支出的錢,但遭到拒絕。

網上還有信息稱:企查查數據顯示, 中原(中國)房地產代理有限公司曾涉司法案件189起,而裁判文書分析顯示,其所涉案件中,以居間合同糾紛居多,佔67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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